作者JeremyJoung (J.J.)
看板C_ChatBM
標題[申訴] #1eEwSzon (C_Chat) JeremyJoung
時間Mon Jun 2 22:56:11 2025
[申訴]
一、判決文章代碼
#1eEwSzon (C_Chat)
二、申訴人ID
JeremyJoung
三、申訴理由
我不是很清楚 此案中有那些版主判違規
但至少可以確認 ifulita 版主是其中之一
所以 ifulita版主 有需親自答覆此申訴文的"解釋義務"
在版規中 4-5-I 中 "明文"定義侮辱對象需要有(不明確)"主詞"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這條版規是由歷任版主訂立 並同時"依此"執行的對吧?
所以
必然是版主認定從檢舉語句中可以"明確"的歸納出一個「受到人身攻擊的主詞」
因此才能藉此判定為人身攻擊
試問版主
請把以下列語句中的[受攻擊對象主詞]明確的"標示"出來 或是補充出來
以證明符合裁判邏輯中 "版規所定義的主詞約束條件"
→ JeremyJoung: 我本身是不在意 但由於文化差異 3D歌迷甚至連聲優豚 05/31 00:04
→ JeremyJoung: 都對演唱會現場對嘴不能接受 05/31 00:04
既然版主都認為這句話"已"構成人身攻擊的對象了
那這個問題其實應該 "非常簡單" 對吧~
-
另外
先不論人身攻擊問題
版主是否能理解「貶抑詞與人身攻擊的"因果關係"」
聲優豚與各種其它的貶抑詞 之所以被認為是汙名
到底是因為 其"名"之惡
還是因為 其"行"之惡?
請問能"分辨"得出來嗎?
再試問:
"青葉真司"之所以成為汙名
究竟是
僅因為他人"名為"青葉真司 所以就是汙名?
還是因為他把 [京阿尼給炸了] 之後才成為汙名?
很明顯的
因為先有這個人渣燒了京阿尼這樣的人神共憤的千年"罪行"
而這個舉動幾乎永久性的毀滅了一個偉大的工作室的"因"
所以事後才會讓他這個名字成為人人永世憎惡咒罵的"果"
同樣
行走的天災 "莉娜因巴斯" 其名之所以可以直接被認定為定罪的罪名
也是因為她在一路走來中 已炸毀過無數的國 移平過無數的村 的緣故
而絕不單單只因為她叫這個名字 或是平胸 (?)
只要她還是這樣繼續 [四處行走的暴虐] 的行為
那麼不論她日後更換多少名字
那些名字也終究會成為新的罪名
這樣解釋能理解了嗎?
再同樣
聲優豚之所以是汙名
從來就不是因為 [名為這個字] 的緣故
而是因為
先有聲優豚的各種"罪行斑斑" 威脅 恐嚇 甚至是人身實體傷害
而後才開始有人把這樣的惡行歸納起來 並以聲優豚這樣的一種"命名慣性"來命名之
千~萬別弄錯順序了
所以
若僅因為一個名字 就可以被認定為是人身侮辱
那這個是非顛倒認知本身就是荒謬錯誤至極
千萬別整個因果認知上下顛倒錯亂
汙名
從來就不是"名"的問題 而是"行"的問題
必然是 先行而後名
如果無法區分 [名與行的差異]
那這樣你根本就無法辨別是非
如果即便如此 版主依然堅定地認為
「僅因為一個貶抑的詞彙就可以成為人身侮辱」的話
那麼 強姦犯一詞應該也是個極度充分的污名對吧?
那麼請解釋下面這句話
「有個"強姦犯"在校園附近遊蕩」
這樣的"客觀陳述"叫做人身攻擊嗎?
請回答我
YES OR NO
還是你依然"堅定"的認為
[
即便有連續強姦了多名國小幼童的事實 也絕不可以稱呼為強姦犯 那樣是人身攻擊]
請再次回答我
YES OR NO
請告訴我
這與檢舉文中的[聲優豚在鬧對嘴] "相同句型"的客觀敘述間有什麼不同?
請試著解釋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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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3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48876173.A.E9D.html
※ 編輯: JeremyJoung (114.32.232.12 臺灣), 06/02/2025 23:03:27
1F:推 ifulita: 我判決的標準很簡單,就是因為你用了"豚"118.168.143.110 06/02 23:17
2F:推 ifulita: 這個字。118.168.143.110 06/02 23:17
3F:→ JeremyJoung: 你這是違法心證 不合乎4-5的鋼性要求 114.32.232.12 06/02 23:28
4F:→ JeremyJoung: 既然是以4-5檢舉那就必須忠實依照4-5 114.32.232.12 06/02 23:28
5F:→ JeremyJoung: 4-5並沒有"允許"你以"個人喜好"決斷 114.32.232.12 06/02 23:29
6F:→ JeremyJoung: 請解釋符合4-5主詞所在 否則就是濫權 114.32.232.12 06/02 23:29
7F:→ JeremyJoung: 而且 豚不是一個完整詞彙 他是另一個 114.32.232.12 06/02 23:30
8F:→ JeremyJoung: "準專有名詞"的一部分 不能斷章取義 114.32.232.12 06/02 23:31
9F:推 ifulita: 你使用了"XX豚"這樣的字眼就是在針對該群118.168.143.110 06/02 23:31
10F:推 ifulita: 體人身攻擊,因此我判決4-5違規並無不當118.168.143.110 06/02 23:31
11F:→ JeremyJoung: 再舉一個反例: 卡皮巴拉 水豚 114.32.232.12 06/02 23:33
12F:→ JeremyJoung: 難道你也要說 這個水豚遊戲是侮辱?? 114.32.232.12 06/02 23:33
13F:→ JeremyJoung: 你根本就完全 因果是非顛倒 114.32.232.12 06/02 23:34
14F:→ anpinjou: 他不會聽你解釋的 直接叫他上訴吧 42.71.48.49 06/02 23:34
15F:→ JeremyJoung: 是因為"創造聲優豚"去侮辱了這群人 114.32.232.12 06/02 23:36
16F:→ JeremyJoung: 還是因為這群人的罪行才後產生聲優豚 114.32.232.12 06/02 23:36
17F:→ JeremyJoung: 你根本就顛倒是非從來就不是名稱侮辱 114.32.232.12 06/02 23:37
18F:→ JeremyJoung: 該集合 而是從集合的罪行產生名稱 114.32.232.12 06/02 23:38
19F:→ JeremyJoung: 只要其罪行不改 不論禁制了多少言論 114.32.232.12 06/02 23:39
20F:→ anhsun: 水豚是專有名詞的動物名 兩種根本天差地別 101.10.5.35 06/02 23:39
21F:→ anhsun: 亂比欸 101.10.5.35 06/02 23:39
22F:→ JeremyJoung: 終究會不斷產生新的替代"翻牆用語" 114.32.232.12 06/02 23:39
23F:→ JeremyJoung: 聲優豚也是默認的專有名詞阿 114.32.232.12 06/02 23:40
24F:→ fenix220: 還以為是凹比盃 36.232.134.234 06/02 23:40
25F:→ anhsun: 默認的專有名詞???你自己腦內??? 101.10.5.35 06/02 23:40
26F:→ JeremyJoung: 難道 僅部分字眼也能正確描繪該集合? 114.32.232.12 06/02 23:41
27F:→ JeremyJoung: 加個"準" 都已被萌娘百科收錄起來了 114.32.232.12 06/02 23:41
28F:→ JeremyJoung: 動漫的權威字典已收錄的單詞 還不夠? 114.32.232.12 06/02 23:42
29F:→ JeremyJoung: 若不是專有名詞 那麼萌娘是收個啥鬼? 114.32.232.12 06/02 23:43
30F:→ JeremyJoung: 難道 萌娘是什麼不入流的拉基野史嗎 114.32.232.12 06/02 23:43
31F:→ JeremyJoung: 是你厲害 還是萌娘厲害? 秀一些你的 114.32.232.12 06/02 23:44
32F:→ JeremyJoung: 權威著作出來 讓人鑑賞看看阿~ 114.32.232.12 06/02 23:45
33F:→ anhsun: 你要這樣扯”是對日本聲優的極端狂熱粉絲 101.10.5.35 06/02 23:45
34F:→ anhsun: 的蔑稱” 這是萌娘寫的 不就人身攻擊詞 跟 101.10.5.35 06/02 23:45
35F:→ anhsun: 水豚這種中性專有名詞哪有可比性 你還是回 101.10.5.35 06/02 23:45
36F:→ anhsun: 你的愛隔壁版吧 101.10.5.35 06/02 23:45
37F:→ JeremyJoung: 如果你的知識量淺薄 那就別出來獻醜 114.32.232.12 06/02 23:46
38F:→ JeremyJoung: 這是貶抑詞 但是因為其"行為"而產生 114.32.232.12 06/02 23:46
39F:→ JeremyJoung: 所以非名稱侮辱人 而是人去汙名名稱 114.32.232.12 06/02 23:47
40F:→ anhsun: 你連野史這個詞都亂用 還是不要太自以為比 101.10.5.35 06/02 23:47
41F:→ anhsun: 較好 101.10.5.35 06/02 23:47
42F:推 ifulita: 你自己在該篇的答辯中都已經說了你會用這118.168.143.110 06/02 23:47
43F:推 ifulita: 字眼是因為你覺得他們是愚蠢的人了這還不118.168.143.110 06/02 23:48
44F:→ JeremyJoung: 你如果連作用方向都搞不清那就別玩了 114.32.232.12 06/02 23:48
45F:推 ifulita: 是人身攻擊嗎?至少我是不接受這種說法啦118.168.143.110 06/02 23:48
46F:→ anhsun: “貶義詞”已經構成人身攻擊 不就4-5 101.10.5.35 06/02 23:48
47F:→ JeremyJoung: 所謂的野史 是相對於"政府官方"正史 114.32.232.12 06/02 23:49
48F:→ JeremyJoung: 只要不是由政府或學者權威編錄的字典 114.32.232.12 06/02 23:49
49F:→ JeremyJoung: 基本上都可以被歸類為"野" 114.32.232.12 06/02 23:50
50F:→ anhsun: 野史的史是指歷史 史料 跟這邊扯不上關係 101.10.5.35 06/02 23:50
51F:→ JeremyJoung: 所以[強姦犯在小學外遊蕩]是侮辱? 114.32.232.12 06/02 23:50
52F:→ JeremyJoung: 你不用跟我扯什麼"史"的定義 114.32.232.12 06/02 23:51
53F:→ JeremyJoung: 就算嚴格講 依照格式差異 史也能百科 114.32.232.12 06/02 23:52
54F:→ JeremyJoung: 愚蠢的人客觀事實因為他們甚至有犯罪 114.32.232.12 06/02 23:53
55F:→ JeremyJoung: 根本不需要再用名稱去汙辱他們他自身 114.32.232.12 06/02 23:53
56F:→ JeremyJoung: 就是一個侮辱的集合 別顛倒了 114.32.232.12 06/02 23:54
57F:→ JeremyJoung: 難道 換一個名詞 那些人就會乾淨了? 114.32.232.12 06/02 23:54
58F:→ JeremyJoung: 不是名稱去侮辱人 是人來侮辱名稱 114.32.232.12 06/02 23:54
59F:→ JeremyJoung: 如果連這個邏輯"順序"都搞混 別玩了 114.32.232.12 06/02 23:55
60F:→ JeremyJoung: 強姦犯因是為名稱而汙名 還是因為 114.32.232.12 06/02 23:55
61F:→ JeremyJoung: "姦淫幼女"後而汙名 回答這個問題啊~ 114.32.232.12 06/02 23:56
62F:推 anpinjou: 想到紅紅也要面對一次我就笑出來了 42.71.48.49 06/02 23:57
63F:→ JeremyJoung: 強姦犯到底是"其名而汙"還"其行而汙" 114.32.232.12 06/03 00:00
64F:→ JeremyJoung: 聲優豚汙名是建立在"具體"的恐嚇傷害 114.32.232.12 06/03 00:05
65F:→ JeremyJoung: 難道換個名稱 恐嚇傷害犯罪就會消失? 114.32.232.12 06/03 00:06
66F:推 smart0eddie: 豬有什麼褒義詞嗎218.173.157.192 06/03 00:11
67F:→ JeremyJoung: 另外"貶抑詞"根本不是人身攻擊 114.32.232.12 06/03 00:15
68F:→ JeremyJoung: 貶抑詞是因"敘述其罪惡"而生 114.32.232.12 06/03 00:16
69F:→ JeremyJoung: 髒話才是專門為"憑空"侮辱他人而創造 114.32.232.12 06/03 00:16
70F:→ JeremyJoung: 關於豬的讚美的話古代詩詞有用於富裕 114.32.232.12 06/03 00:21
71F:→ JeremyJoung: 的敘述 基本上是以美食形態存在就是 114.32.232.12 06/03 00:22
72F:推 mikeneko: 就跟你說講到禁字詞就是出局了,懂? 1.165.67.191 06/03 00:38
73F:→ mikeneko: 什麼人身攻擊都是假的,禁字詞才是真的 1.165.67.191 06/03 00:39
74F:→ fenix220: 還以為是在寫啥論文 36.232.134.234 06/03 00:45
75F:→ luleen: 還在戰鬥,還在戰鬥 114.41.223.183 06/03 00:56
76F:推 reader2714: 請繼續你的表演 220.134.184.16 06/03 01:57
77F:→ lycs0908: 你要不要先去看醫生 真心建議 49.218.92.168 06/03 02:59
78F:推 pimachu: 被岳岳建議去看醫生 那是真的很嚴重 39.15.25.221 06/03 06:14
79F:推 zzzdragon: 邏輯自洽大師 111.71.28.208 06/03 07:04
80F:→ StevenEXE: 上訴吧,我想看小組長打臉 114.37.135.236 06/03 08:22
81F:推 jeff666: 怎麼覺得紅紅沒差 114.24.103.143 06/03 09:22
82F:→ jeff666: 他早就看過多奇奇怪怪的了 114.24.103.143 06/03 09:22
83F:推 ga652206: 罵人自己認為是稱讚 你不能罰我 27.242.250.26 06/03 11:20
84F:→ box1220: 太凹了反而看得呵呵笑 感謝貢獻 211.75.139.249 06/03 12:05
85F:推 mimikyu: 什麼 還有續集 210.157.221.72 06/03 12:21
86F:推 zizc06719: BM也準備被水桶了 1.171.15.201 06/03 13:00
87F:推 Arron9397: 好了啦 你已經沒梗了 下去吧 223.23.161.120 06/03 13:01
88F:→ zakokun: 你說的錯而且很可惜你(””)][”(140.113.136.215 06/03 14:28
89F:→ zakokun: ”])()[]140.113.136.215 06/03 14:28
90F:推 Hosimati: 這篇偏凹了 49.216.23.113 06/03 16:30
91F:→ Hosimati: 請問依照你的理論,怎樣才算人身攻擊 49.216.23.113 06/03 16:31
92F:→ Hosimati: 今天如果我罵你XX,也有因果所致,想必 49.216.23.113 06/03 16:33
93F:→ Hosimati: 依照你的理論也不算 49.216.23.113 06/03 16:33
94F:推 cyclone055: 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 111.243.96.193 06/03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