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KingSer (魯王蛇)
看板C_ChatBM
標題[檢舉] BrowningZen B–2–1
時間Tue Dec 14 04:29:04 2021
[檢舉]
一、檢舉看板
C_ChatBM
二、違規文章代碼
#1XjvdMZH (C_ChatBM)
三、被檢舉人ID
BrowningZen
四、違規內容節錄
[建議]成立人民法庭
既然有時候重大個案會引起大量討論,反而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資源浪費以及板眾不和
不如人民的正義,人民來決定
重大個案比方說嚴重違規,特殊爭議,管理層違規等等,限定單一討論,
由一眾板友投票決
定有沒有罪
這樣既可以集中討論,也可以貫徹大家在其他板務上常用投票決定的精神,判決後更能少數
服從多數避免過度延伸的後續爭議,讓板主可以專心處理其他板務
https://i.imgur.com/dpT97p4.gif
五、違反板規條目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
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由一眾板友投票決定有沒有罪?_?
你這制度等於是利用多數暴力,或是樂子人想看西洽大亂的心態,送你看不爽或是與你無關
的板友下去泡水桶捏
現實中也不可能這樣幹捏
你484想看西洽燃燒ㄚ
Rainlilt小組長曾說過:
「C_ChatBM 的確開放板友提供 C_Chat 板務意見,但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制隨便提意見。」
#1XCaRaZl (C_GenreBoard)
不過文章分類是[建議]並非[板務]
我上次檢舉建議文1:2也沒成功
板主們這次應該也會判無違規
還請被檢舉人不用太過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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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tU0QJTq.jpg
https://i.imgur.com/Korelgo.jpg
https://i.imgur.com/ntAult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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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83.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639427346.A.57F.html
1F:推 BrowningZen: 就陪審團制度阿,怎麼說現實沒有,87.49.44.244 12/14 04:32
2F:→ BrowningZen: 台灣看世界嗎87.49.44.244 12/14 04:32
只用投票決定一個人有沒有罪?
你那是哪個國家的陪審團制度?
3F:推 BrowningZen: 每個國家都不一樣,但絕大部分法官87.49.44.244 12/14 04:50
4F:→ BrowningZen: 的judgement都要符合陪審團的verdic87.49.44.244 12/14 04:51
5F:→ BrowningZen: t,不然就要詳細解釋。然後北美民事87.49.44.244 12/14 04:51
6F:→ BrowningZen: 的部分都是直接丟陪審團玩87.49.44.244 12/14 04:51
7F:→ BrowningZen: 倒是想知道那個國家陪審團制度不是87.49.44.244 12/14 04:51
8F:→ BrowningZen: 靠投票決定一個人有沒有罪:(87.49.44.244 12/14 04:51
現實中的陪審團制度,跟你現在提出的有什麼差別,建議你再好好想想
不然你先讓大家投票看看,決定要不要水桶你好了
我敢說即便你沒幹什麼壞事,你都會被送下去泡水桶
你信不信?
9F:→ BrowningZen: 羨慕你時間夠多可以把全世界法律看87.49.44.244 12/14 04:53
10F:→ BrowningZen: 一遍:(87.49.44.244 12/14 04:53
可惜我並沒有那麼多美國時間:(
11F:→ BrowningZen: 看來是亂檢舉的問題比較大耶,阿我87.49.44.244 12/14 05:03
12F:→ BrowningZen: 不是說你:(87.49.44.244 12/14 05:03
你提出的這個制度跟亂檢舉沒有關係
重點是用投票決定一個人有沒有違規、要不要被水桶這件事
你覺得大家是會很理性、中立、客觀的去判斷這個人,到底有沒有違規?需不需要被水桶?
還是反正與我無關,或是早就看他不爽很久了,就送他下去泡水桶?
13F:推 forsakesheep: 你一直這樣亂檢舉有機會下去喔,有223.139.192.106 12/14 08:08
14F:→ forsakesheep: 前例223.139.192.106 12/14 08:08
蛤?ㄚ我這樣又叫亂檢舉了哦?
ㄚ前例又是啥?檢舉喊自己ID的那個ㄛ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183.201 臺灣), 12/14/2021 08:26:27
15F:推 arrenwu: 他如果是在說陪審團制度那真的是來亂的 98.45.135.233 12/14 08:54
16F:→ arrenwu: LoKingSer所提到的「理性因素」在現實中 98.45.135.233 12/14 08:55
17F:→ arrenwu: 還不算那麼大的問題,因為陪審團制度為了 98.45.135.233 12/14 08:55
18F:→ arrenwu: 降低這問題,是要達成一致贊同或否決的 98.45.135.233 12/14 08:56
19F:→ arrenwu: 但在西洽提這個可以當作是來亂的 98.45.135.233 12/14 08:56
20F:→ BrowningZen: 什麼一致同意/反對,一堆國家是多數87.49.44.244 12/14 09:36
21F:→ BrowningZen: 決阿,陪審團制度千百種,細節都可87.49.44.244 12/14 09:36
22F:→ BrowningZen: 以談,但不要只挑自己想要的自助餐87.49.44.244 12/14 09:36
23F:→ BrowningZen: 好嗎 87.49.44.244 12/14 09:36
24F:推 arrenwu: ok啊 你不妨說出你參考哪個國家的陪審團 98.45.135.233 12/14 10:05
25F:→ arrenwu: 實行方式?98.45.135.233 12/14 10:05
26F:推 arrenwu: 我也很有興趣知道犯罪事實認定採用多數決 98.45.135.233 12/14 10:09
27F:→ arrenwu: 是啥鳥情況 98.45.135.233 12/14 10:09
ㄚ災,我也不懂
28F:推 pickchu22001: 以現行狀況在C 洽說了不喜歡某作品42.73.178.47 12/14 11:23
29F:→ pickchu22001: 隨便檢舉你引戰,粉絲來投票一下就 42.73.178.47 12/14 11:23
30F:→ pickchu22001: 下去了 42.73.178.47 12/14 11:23
反之也是ㄛ
討厭某某作品的黑粉
只要利用這制度來投票一下
也同樣可以送喜歡的粉絲下去
31F:推 k960608: 我到是覺得這兩個檢舉b-2合理 支持你150.117.33.111 12/14 16:15
可惜你支持我也沒用
就算知道這兩位仁兄是來亂ㄉ
還是會有人說我是在亂檢舉:(
唉……ID臭掉的下場就是這麼苦:(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12.203 臺灣), 12/14/2021 16:22:45
32F:推 laptic: 已通知 202.188.84.237 12/14 20:31
33F:→ nh507121: 違規 219.91.102.153 12/19 21:20
34F:推 laptic: B-2-1 違規 118.101.44.153 12/20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