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KingSer (魯王蛇)
看板C_ChatBM
標題[申訴] #1XFugZPK (C_ChatBM)
時間Mon Sep 20 23:18:10 2021
[申訴]
一、判決文章代碼
#1XFugZPK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LoKingSer
三、申訴理由
板規: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Ⅲ 三組以上同IP視為同使用者,若皆違規水桶皆加重一年,
對判決不滿得申訴小組暫緩執行並送帳號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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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Chat板規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所規範之行為與懲處方式如上述所列
想必板主們已然十分清楚明白與瞭解
ptgeorge2板友提出「廢除板規4–7」之板務提案
其所主張之廢除理由為:
1.檢舉者無需設想理由,單看他人或是文章不順眼,即可以此板規檢舉
2.板主判案時無需審慎思考,即可以此板規對不同立場與意見者,判下違規裁決
3.
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板規4–7
4.
板規4–7不合時宜也不適合現今環境
5.
鬧板不必規範
6.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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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白話一點好了
1.沒有「因為板規4–7存在,檢舉者就可以隨意胡亂檢舉他人」這回事
2.沒有「因為板規4–7存在,板主就可以隨意亂判板友違規」這回事
3.目前沒有
「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板規4–7」這回事
Abby530424板主還記得4–11修訂案的起因為何嗎?
#1XDunYQV (C_GenreBoard)
小組長Rainlilt:
「本組完全認同這是在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限」
其餘參與板務討論之板友,也有提出問題詢問被檢舉人
下列該項4–7違規案該如何以其他板規完美代替
#1XEpthxR (C_ChatBM)
而被檢舉人僅以
「我不是板主、檢舉人、當事人,所以無法回答」為由推託
在此稍加列出板上僅只觸犯板規4–7之違規案
#1WyjIwL3 (C_ChatBM)
#1W-G5son (C_ChatBM)
#1XDTzuET (C_ChatBM)
#1XE5qAd8 (C_ChatBM)
#1XEuvFLn (C_ChatBM)
當然案例不只這些,隨便一搜就一大堆
想必這一點,板主您比還要我清楚
4.
板規4–7不合時宜也不適合現今環境
再提一次4–11修訂案的起因:
#1XDunYQV (C_GenreBoard)
小組長Rainlilt:
「本組完全認同這是在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限」
不合時宜?不合現況?不適合現今環境?
廢除板規4–7卻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說詞與替代方案,是要板主放任板友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
限,甚至變相鼓勵板友鬧板嗎?
5.
鬧板不必規範←這句話就是來鬧的
6.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這句話也是來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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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
廢除板規4–7的是被檢舉人
說
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的也是被檢舉人
但是板友舉幾個判例來提出疑問,被檢舉人僅以
「我不是板主、檢舉人、當事人,所以無法
回答」為由推託
請問被檢舉人這樣的提案,Abby530424板主至始至終都不覺得是無意義的嗎?
「鬧板不必規範」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上述這兩句話看完,還是不覺得被檢舉人的提案是來鬧的嗎?
只是單純的
提案有缺陷嗎?
在被檢舉人的提案前,也有其他板友針對板規4–10、4–11、4–13、6–1提出板規修正或
廢除之板務案
https://i.imgur.com/ldGYrXq.png
為何只有被檢舉人—ptgeorge2板友所提出的「廢除板規4–7」板務案,
前後分別被兩位不
同板友檢舉B–2–1呢?
不知這一點,Abby530424板主有好好思考過嗎?
只是單純這兩位檢舉人看ptgeorge2板友不順眼,意圖陷害嗎?
被檢舉人已在C_Chat板遭受永久水桶之懲處,無論C_Chat板規之規範如何修改與變動,都與
被檢舉人自身權益毫無任何關聯
仍執意要提出「廢除板規4–7」的板務案,究竟是居心何在?
不知這一點,Abby530424板主也有好好思考過了嗎?
nh507121板主對此二檢舉案,兩度皆判被檢舉人B–2–1違規
原因何在?
Abby530424板主有試著去瞭解過嗎?
當然,每位板主對板友違規與否的判決標準不同
小弟我僅僅只是提個建議給您參考,取決與否,還是全由板主您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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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板主懶得看上面一長串文字內容
申訴懶人包:
ptgeorge2板友提出「廢除板規4–7」之板務提案
若是真有板友鬧板該如何處置?
「鬧板不必規範」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光是上面這兩句答覆,就理應可以判定是來鬧的了
就這樣
若Abby530424板主看完申訴文章
想法依然不變,仍舊選擇「慈悲為懷」
小弟自然也是予以尊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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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GNZ2zU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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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8.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632151093.A.26C.html
1F:→ Xavy: 予以尊重 (上訴小組長)111.243.223.160 09/20 23:34
:)
2F:→ qwer338859: 你的檢舉文和申訴文都打那麼長180.218.176.165 09/20 23:34
3F:→ qwer338859: 我是板主我就180.218.176.165 09/20 23:34
4F:→ qwer338859: 可惜我不是:(180.218.176.165 09/20 23:34
對不起
5F:→ a125g: 其實不管有沒有4-7都會有胡亂檢舉這件事118.161.118.31 09/20 23:38
6F:→ a125g: 只不過這篇站在魯王蛇這邊118.161.118.31 09/20 23:39
7F:→ a125g: 小手槍文章只是用看似合理的言論包裝想鬧118.161.118.31 09/20 23:40
8F:→ a125g: 的企圖118.161.118.31 09/20 23:40
9F:→ a125g: 其他法條能完全替代(X) 正因為有不能處理的118.161.118.31 09/20 23:41
10F:→ a125g: 問題才有4-7的存在118.161.118.31 09/20 23:41
4
11F:推 k960608: 4-7就最原始的萬能法條 為了不要那麼心證150.117.33.111 09/20 23:42
12F:→ k960608: 才分出去一些其他板規的150.117.33.111 09/20 23:42
4
13F:推 a125g: 光是鬧板無法處理就靜版 不就代表其他板規118.161.118.31 09/20 23:43
14F:→ a125g: 無法替代4-7118.161.118.31 09/20 23:43
4
15F:→ a125g: 我的意思是4-7是要來處理其他板規無法處理118.161.118.31 09/20 23:44
16F:→ a125g: 的部分 表達不好 抱歉118.161.118.31 09/20 23:44
沒ㄚ,有哪裡講錯嗎?
17F:→ Abby530424: 首先感謝LoKing板友願意討論 58.114.201.51 09/20 23:58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0/2021 23:59:19
18F:→ Abby530424: 小弟對於他提到的鬧板不用管制 58.114.201.51 09/20 23:59
19F:→ Abby530424: 認為應該是他對於鬧板的定義不同 58.114.201.51 09/20 23:59
20F:→ Abby530424: 他的說法是西洽這十年來只有數次案例 58.114.201.51 09/21 00:00
21F:→ Abby530424: 所以可以用專案去處理58.114.201.51 09/21 00:01
22F:→ qwer338859: 哪有數次我記得上個月馬來人就殺了好180.218.176.165 09/21 00:01
23F:→ Abby530424: 從這邊延伸不用刻意用固定的板規處理 58.114.201.51 09/21 00:01
24F:→ qwer338859: 個180.218.176.165 09/21 00:01
25F:→ Abby530424: 對 所以我覺得是單純他對於鬧板的看法 58.114.201.51 09/21 00:02
26F:→ Abby530424: 跟我們其他人對鬧板的看法差別很大 58.114.201.51 09/21 00:02
27F:→ Abby530424: 然後參照過去B-2-1當中被判決為 58.114.201.51 09/21 00:02
28F:→ Abby530424: 無意義之建議及板務的58.114.201.51 09/21 00:03
29F:→ Abby530424: 我覺得都比它看起來更像來鬧的 58.114.201.51 09/21 00:03
30F:→ Abby530424: 我自己傾向於他是提了一個很有瑕疵的 58.114.201.51 09/21 00:04
31F:→ Abby530424: 建議 而非明顯刻意來鬧的58.114.201.51 09/21 00:04
32F:推 smart0eddie: 專案處理引用的板規是4-7(?) 118.171.9.20 09/21 00:08
33F:→ k960608: 他提的是板務 不是建議 而且已經是發第二 150.117.33.111 09/21 00:08
34F:→ k960608: 篇了 這樣沒問題嗎?150.117.33.111 09/21 00:09
35F:→ Abby530424: 小弟主要參考過去的板務吃B-2-1的 58.114.201.51 09/21 00:12
36F:→ Abby530424: 改VT_Chat 不能用形容詞 區塊鏈 58.114.201.51 09/21 00:13
37F:→ Abby530424: 檢舉G點 桶登入180天以上發文者 58.114.201.51 09/21 00:13
38F:→ Abby530424: 感覺都比這個鬧很多58.114.201.51 09/21 00:14
39F:→ Abby530424: 小弟傾向於相信他只是真的提了一個 58.114.201.51 09/21 00:14
40F:→ Abby530424: 瑕疵很大的板務 58.114.201.51 09/21 00:15
41F:→ Abby530424: 不過若該板友以後繼續提類似板務58.114.201.51 09/21 00:18
42F:→ Abby530424: 卻還是完全沒打算去修正的話 58.114.201.51 09/21 00:19
43F:→ smart0eddie: 所有文章強制回專版都可以過了 (・∀ 118.171.9.20 09/21 00:19
44F:→ smart0eddie: ・) 118.171.9.20 09/21 00:19
欸對齁,當初怎麼沒有人檢舉B–2–1?
45F:→ mikeneko: 哇好派114.46.214.120 09/21 00:28
哪有?我很和善:)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1/2021 00:35:35
46F:→ a125g: 雖然看Id不好 但他被永桶 118.161.118.31 09/21 00:52
47F:→ a125g: 他提這個板務 也根本不影響他 118.161.118.31 09/21 00:52
48F:→ a125g: 而且他還發第二篇了 118.161.118.31 09/21 00:53
49F:→ a125g: 不過你認為ok就ok 雖然我也戳過 118.161.118.31 09/21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