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檢舉] 4-5 wahaha99
時間Wed Jan 31 22:43:12 2018
: 可以於你被檢舉之文章下面推文或是回文
: 來作答辯或是在板主判決前修正
我有兩篇被正義小超人檢舉的文
1.
→ wahaha99: 什麼垃圾裡由早就聽過了 女權是病, 該治 01/31 04:24
→ wahaha99: 打著女權卻說自己支持平權 一開始就狗屁不通 01/31 04:33
→ wahaha99: 我覺得人類遲早有一天會進步到把這列入DSM診斷的 01/31 04:33
→ wahaha99: 只是現在還不是時候 01/31 04:33
2.
女權思維模式:
看不順眼的東西 = 父權 = 應該撻伐
但永遠不會自己去搞個自己看得順眼的東西給自己看
我根本認為那群傢伙有病, 遲早要列入診斷標準的
好, 那我就回文答辯一下
我稱女權(女性主義)是病, 這並非人身攻擊,
而是就觀察上, 我認為女性主義已經明確的發展到了一個病態的程度,
其中缺乏符合邏輯的知識, 同時背離多數人的社會經驗,
其中的偏執程度讓人難以理解。
怎麼說呢?
女性主義最明確的主張之一, 就要將女性從父權的枷鎖中解放出來,
但卻有女性反對女性主義, 而且是為數不少的女性反對女性主義。
https://tinyurl.com/ycrvflrz
女孩們自拍表達「我不要女性主義」
根據她們的反對理由,包括︰
1) 妖魔化男性、敵視男性、甚麼都訴諸性別歧視
2) 不斷將女性塑造為受害者,處處要求優待
3) 所謂「解放女性」變成「放縱行為」的一種藉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GrVdz7AzDM
女人反對女權主義(Lauren Southren)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D4Qd7Yygtw
Why I am not a "feminist"? 為什麼我不支持女權?-- 從Dangal看性別平等
從對等的男性立場去抨擊, 很難說服人,
但如果有人要替你、你的族群爭取權力、平等的地位,
你卻想要反對他, 那很顯然的這個人是有問題的,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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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版主還是可以判我 4-5,
但我想這個社會應該不會處罰抨擊納粹、
種族主義、3k黨的人才對。
儘管現在女性主義還沒有被認知成這樣的程度,
但我相信將來遲早會有這樣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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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53.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517409796.A.B6B.html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45:01
1F:推 seer2525: 支持你的看法 不過說人有病蠻危險的 223.141.33.66 01/31 22:45
2F:推 xxtuoo: 板主:將來關我屁事w 218.164.42.86 01/31 22:46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46:30
3F:→ walter741225: 他只檢舉4-5 所以你說人有病 就很難 114.34.2.4 01/31 22:47
4F:→ walter741225: 而且你直接把女權做這樣的類比 114.34.2.4 01/31 22:48
5F:→ walter741225: 就像你說的 晚10年可能很難說 114.34.2.4 01/31 22:48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就看怎麼定義人身攻擊了。
我會用有病來形容, 我不是為了攻擊他,
而是為了形容這樣的病態現象與行為,
如果我有所本的批評這樣的病態行為, 算是人身攻擊,
那反而是在污名化所有的疾病
6F:→ walter741225: 現在就是 恩 114.34.2.4 01/31 22:48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52:44
7F:推 jerry7668: 我對你的"垃圾"理由比較有意見是真的 1.163.189.186 01/31 22:53
8F:推 jerry7668: 因為整個看下來 你後面就是論述前面的 1.163.189.186 01/31 22:54
9F:推 jerry7668: "垃圾"理由? 1.163.189.186 01/31 22:54
....你引號引錯地方吧, 我寫的是 "垃圾理由", 不是 "垃圾的" 理由
就算罵垃圾, 我是對理由, 不是對人....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55:34
10F:推 jerry7668: 另外人身攻擊定義本來就很廣 1.163.189.186 01/31 22:54
11F:→ nawussica: 很廣 表示文字獄很廣 114.137.95.192 01/31 22:55
12F:→ nawussica: 現實法律還沒文字獄這麼誇張 114.137.95.192 01/31 22:55
13F:→ smart0eddie: 8888888 114.39.178.234 01/31 22:55
14F:推 jerry7668: 網路言行舉止不是無限上綱的自由 1.163.189.186 01/31 22:55
15F:→ nawussica: 濫訴之極致 代表行政之怠惰 114.137.95.192 01/31 22:55
※ 編輯: wahaha99 (1.171.153.4), 01/31/2018 22:56:14
16F:→ nawussica: 直接交由法律判別 你是法官嗎 114.137.95.192 01/31 22:56
17F:推 jerry7668: 這個板的判決是由本板板主群判決 有 1.163.189.186 01/31 22:57
18F:推 jerry7668: 甚麼問題嗎? 另外板主選舉歡迎來選 1.163.189.186 01/31 22:57
19F:→ eiw123: 梅克爾幫你決定自由標準 220.214.84.74 01/31 23:00
20F:→ eiw123: 公民社會金字塔 憲法->法律->行政法 220.214.84.74 01/31 23:01
21F:→ eiw123: 我幫你設一個普世價值好了 220.214.84.74 01/31 23:01
22F:→ eiw123: 最低層超越一切 220.214.84.74 01/31 23:02
23F:→ eiw123: 我引述別人文章 都不行了wahaha99就安心上 220.214.84.74 01/31 23:03
24F:→ eiw123: 歐洲也有人引述邱吉爾文章 直接被警察帶走 220.214.84.74 01/31 23:03
25F:→ eiw123: 這種就是美好的歐盟理念 220.214.84.74 01/31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