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temjin (extemjin)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問題] 法院判定侮辱成立之用詞,西洽板規適用嗎
時間Thu Jan 18 01:55:33 2018
: → jerry7668: #1QAF9Fu3 (C_GenreBoard) 1.163.184.175 01/18 00:21
這案例回答我的問題不明確,
照這案例判決來看,
板主擁有板規解釋權,那麼想請問何為板規不可接受、觸犯罰則之詞彙?
在C_Chat目前板規並無相關詞彙之正/負列表的情況下,
出現例如:
噓 yuta0X: jerry766X 菜逼八 菜逼巴 菜菜菜菜菜逼巴
(此為模擬舉例)
然後..假設板主認定"菜逼八" "菜逼巴"一詞不適用4-5 4-7,
即便法院上認定為有違反法律之實例。
而造成今後板上被大量使用該詞彙,該如何處置?
又或者例如:
噓 extemjin : jerry766X 老屁孩一個
(此為模擬舉例)
假設老屁孩一詞為板務主觀認定為人身攻擊/負面用詞,判水桶 extemjin,
但法院上相關案件不成立違法,且C_Chat板規無負面列表之情況下,
造成extemjin因不詳細的板規意外遭收水桶,因此對板務申訴,
甚至於提告且成功,那麼板務群是否有責任? 如何處理?
以上假設情況,講白話點,這跟不鳥勞基法,自己亂訂員工守則,然後出了問題
辯稱有自主規定解釋權的爛公司豈不是有87%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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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08.15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516211737.A.A99.html
1F:推 surimodo: 板規勿用現實法律作比擬 115.43.239.55 01/18 02:51
那你們判斷的具體基準點在哪?
※ 編輯: extemjin (61.230.208.158), 01/18/2018 03:39:01
2F:→ kirbycopy: 同樣一個詞 不同法官判也不會一致 你要125.227.149.211 01/18 09:25
3F:→ kirbycopy: PTT怎麼訂基準點出來?125.227.149.211 01/18 09:25
4F:→ HidekiRyuga: 所以無ACG點也不犯法 為什麼版規要判 101.139.158.23 01/18 11:12
5F:→ HidekiRyuga: ???你的邏輯??? 101.139.158.23 01/18 11:12
6F:推 lv256: 公司在勞基法規範下違法你可以檢舉啊 61.224.81.186 01/18 23:32
7F:→ lv256: 板規有在六法規範下ㄇ? 你不滿意就去申訴 61.224.81.186 01/18 23:33
8F:→ lv256: 再來就是提告,成功了說不定板規就會因你 61.224.81.186 01/18 23:34
9F:→ lv256: 而有更美好進步的改變唷^_^ 61.224.81.186 01/18 23:34
OK,如果板務判無罪,我保證跟你們這些人幾個月後法院見。
※ 編輯: extemjin (61.230.208.158), 01/19/2018 09:45:56
10F:→ Xavy: 連個資都要不到,是要怎麼法院見 1.164.30.12 01/19 10:00
11F:推 kitune: 那些人啊 包含板主嗎 114.39.142.159 01/19 10:36
12F:推 rfoo1789: 哈哈 檢舉全槓龜,要在法院辦希洽版聚了 42.76.79.185 01/19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