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板務] 移至主板討論之連署門檻調整
時間Sun Jan 15 17:39:11 2017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如題,因為有板友反映門檻過低
: 所以依板規新開一篇板務討論文章
: 討論將板務議題移至主板討論的資格問題
: 由於本案事關重大,將排定為下一個版務議題
: 大家可以先在這邊提供一點意見
: 目前可能的方案有
: 1.提高連署門檻
: 2.增加連署條件為同意票需大於不同意票
: 3.與板主無關之議題賦予板主審查權
: 希望板友踴躍參與討論
: 謝謝
: 以上
提個1+3的方案好了
1.板友於bm版提案[板務],且連署達30人,全體板主需對該議題於7日內正式發文回覆
標題為[公告] #xxxxx 案(文章代碼)說明
當然期間板主可以以個人名義自由推文或者回文討論
日後板務處置則是依據該正式說明為主
2.若板主群認為該議題 a. 不具符合增進西洽版公共利益之目的
b. 針對個別人、事、物因而設事
c. 板友提案缺乏妥適性與必要性
d. 非板主權限或提案滯礙難行
則可於正式說明後結案(非鎖文或禁止回文,但板主可不用再回應或轉至主版)
然若該議題並無以上情形,板主可視情況轉至主版討論。
3.板友欲翻案並轉至主版討論,則需於板主正式公告說明後7日內
具300字以上之理由書,並於bm版發起連署。達50人附議後。
板主需將原始文章、說明書、翻案理由書,整理為一篇文章並轉至主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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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讓板主有了4點依據可以直接結案
並且把現行滿30人一定要轉的規定修改
讓板主可以"視情況",才將板務轉至主版討論
當然制衡的機制就是第三點,由板友再提出理由書並且要取得更多人的連署
那麼板主就必須整理好並且轉過去討論
一方面可以讓板主較多空間判斷是否要轉
第二方面也設定一定要轉主版的制衡門檻
希望至少也增加有心人來亂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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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 給板主參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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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了方案2.
1.板友於bm版提案[板務],全體板主需對該議題於7日內正式發文回覆
標題為[公告] #xxxxx 案(文章代碼)說明
當然期間板主可以以個人名義自由推文或者回文討論
日後板務處置則是依據該正式說明為主
2.不變
3.板友欲翻案並轉至主版討論,則需於板主正式公告說明後14日內
具300字以上之理由書,並於bm版發起連署。達50人附議後。
板主需將原始文章、說明書、翻案理由書,整理為一篇文章並轉至主版討論。
這個方案讓版主接到了板友發文就一定要有所回應
而版友可以依據版主回應的內容決定是否要發起翻案與連署
也比方案1有了更多的連署時間
比起現行滿30人就放了至少多了第一層版主解釋與審核的空間
也可避免現行板規中,『如果連署未滿30人,是不是就當成沒這回事了..』
因為在方案2中,已經規定了版主一定要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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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62.14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484473154.A.E1D.html
1F:推 tonyxfg: 可是這樣等於將聯屬門檻提高到要五十人 61.227.70.32 01/15 18:29
2F:→ tonyxfg: 與三百字的理由而已,如果一開始就準備好 61.227.70.32 01/15 18:29
3F:→ tonyxfg: 三百字與五十人,那版主否決就沒意義了 61.227.70.32 01/15 18:30
4F:推 hachiman: 有心就會有辦法 找個他版發個p幣人數隨 114.44.156.120 01/15 19:46
5F:→ hachiman: 便都能衝上來喔 114.44.156.120 01/15 19:46
6F:推 davidbear00: 在PTT買票合法ㄇ 1.163.176.40 01/15 20:43
7F:→ jschenlemn: 當然,想這個方案並不是以要完全禁掉 223.138.62.147 01/15 20:46
8F:→ jschenlemn: 來亂的為出發點,反而是以如何在版跟 223.138.62.147 01/15 20:46
9F:→ jschenlemn: 版間,版主與版友間找到對於該議題最 223.138.62.147 01/15 20:46
10F:→ jschenlemn: 合宜的處理方式 223.138.62.147 01/15 20:46
11F:推 tonyxfg: 可是一來版主群本來就可以直接將議題轉往 61.227.70.32 01/15 21:23
12F:→ tonyxfg: 西洽討論而不必經過附議,所以版主大可每 61.227.70.32 01/15 21:24
13F:→ tonyxfg: 個提案都否決。 61.227.70.32 01/15 21:25
其實沒有耶..板規還是規定板主提案要照5-8-1-1 5-8-1-2 (?) 的流程
我看之前房子人跟PP也都是先發文後統計人數
至於說都否決..那就要看版主說明書怎麼寫了
理想狀態下板主要結案或者不轉至主板
都應該具備"詳細"且"合理"的說明書
14F:→ tonyxfg: 二來......版規並沒有規定討論後就一定要 61.227.70.32 01/15 21:25
15F:→ tonyxfg: 照民意實施,而是版主認為有必要時才會改 61.227.70.32 01/15 21:26
16F:→ tonyxfg: ,甚至還要開個公投來決定,等於討論形同 61.227.70.32 01/15 21:27
17F:→ tonyxfg: 虛設,講爽的而已 61.227.70.32 01/15 21:27
目前討論的還只是程序呀
況且PTT本來就主要還是依照版主的判斷進行
現在只是多了更多討論的方式
但最後下決定的還是版主
18F:→ tonyxfg: 三來,之前問過了,在BM版的附議議題不 61.227.70.32 01/15 21:28
19F:→ tonyxfg: 能在西洽以任何形式宣傳,導致要湊到足夠 61.227.70.32 01/15 21:28
20F:→ tonyxfg: 人數本來就相當不容易了(有沒有覺得現實 61.227.70.32 01/15 21:29
21F:→ tonyxfg: 中似曾相識?),再提高附議人數就等於變相 61.227.70.32 01/15 21:30
22F:→ tonyxfg: 封殺議題討論這條規則,使其毫無實施可能 61.227.70.32 01/15 21:30
可是現在就是有人反映門檻過低不是嗎?
過高的門檻當然不行
可是連新田這麼因人設事的討論都能放行
就不得不好好思考給予板主主動駁回的裁量權以及更高的連署門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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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方案2 重新打在本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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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推 dderfken: 為什麼BM沒幾個人要逛 101.9.208.57 01/15 23:40
24F:推 dderfken: 為什麼要搞到提高門檻 101.9.208.57 01/15 23:43
25F:→ dderfken: 為什麼亂七八糟的案子非得要給版主白紙 101.9.208.57 01/15 23:43
26F:→ dderfken: 黑字的權力他才敢擋 101.9.208.57 01/15 23:43
※ 編輯: jschenlemn (223.138.62.147), 01/16/2017 00:06:22
27F:推 dderfken: 2不行 故意一直提案是要玩版主嗎 101.9.208.57 01/16 01:24
28F:→ dderfken: 除非BM版要增設水桶 101.9.208.57 01/16 01:24
29F:→ jschenlemn: 應該不會有人這麼無聊就是了,真要避223.138.206.222 01/16 08:52
30F:→ jschenlemn: 免訂上限就好了223.138.206.222 01/16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