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板务] 移至主板讨论之连署门槛调整
时间Sun Jan 15 17:39:11 2017
※ 引述《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铭言:
: 如题,因为有板友反映门槛过低
: 所以依板规新开一篇板务讨论文章
: 讨论将板务议题移至主板讨论的资格问题
: 由於本案事关重大,将排定为下一个版务议题
: 大家可以先在这边提供一点意见
: 目前可能的方案有
: 1.提高连署门槛
: 2.增加连署条件为同意票需大於不同意票
: 3.与板主无关之议题赋予板主审查权
: 希望板友踊跃参与讨论
: 谢谢
: 以上
提个1+3的方案好了
1.板友於bm版提案[板务],且连署达30人,全体板主需对该议题於7日内正式发文回覆
标题为[公告] #xxxxx 案(文章代码)说明
当然期间板主可以以个人名义自由推文或者回文讨论
日後板务处置则是依据该正式说明为主
2.若板主群认为该议题 a. 不具符合增进西洽版公共利益之目的
b. 针对个别人、事、物因而设事
c. 板友提案缺乏妥适性与必要性
d. 非板主权限或提案滞碍难行
则可於正式说明後结案(非锁文或禁止回文,但板主可不用再回应或转至主版)
然若该议题并无以上情形,板主可视情况转至主版讨论。
3.板友欲翻案并转至主版讨论,则需於板主正式公告说明後7日内
具300字以上之理由书,并於bm版发起连署。达50人附议後。
板主需将原始文章、说明书、翻案理由书,整理为一篇文章并转至主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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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让板主有了4点依据可以直接结案
并且把现行满30人一定要转的规定修改
让板主可以"视情况",才将板务转至主版讨论
当然制衡的机制就是第三点,由板友再提出理由书并且要取得更多人的连署
那麽板主就必须整理好并且转过去讨论
一方面可以让板主较多空间判断是否要转
第二方面也设定一定要转主版的制衡门槛
希望至少也增加有心人来乱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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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 给板主参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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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了方案2.
1.板友於bm版提案[板务],全体板主需对该议题於7日内正式发文回覆
标题为[公告] #xxxxx 案(文章代码)说明
当然期间板主可以以个人名义自由推文或者回文讨论
日後板务处置则是依据该正式说明为主
2.不变
3.板友欲翻案并转至主版讨论,则需於板主正式公告说明後14日内
具300字以上之理由书,并於bm版发起连署。达50人附议後。
板主需将原始文章、说明书、翻案理由书,整理为一篇文章并转至主版讨论。
这个方案让版主接到了板友发文就一定要有所回应
而版友可以依据版主回应的内容决定是否要发起翻案与连署
也比方案1有了更多的连署时间
比起现行满30人就放了至少多了第一层版主解释与审核的空间
也可避免现行板规中,『如果连署未满30人,是不是就当成没这回事了..』
因为在方案2中,已经规定了版主一定要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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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8.62.14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BM/M.1484473154.A.E1D.html
1F:推 tonyxfg: 可是这样等於将联属门槛提高到要五十人 61.227.70.32 01/15 18:29
2F:→ tonyxfg: 与三百字的理由而已,如果一开始就准备好 61.227.70.32 01/15 18:29
3F:→ tonyxfg: 三百字与五十人,那版主否决就没意义了 61.227.70.32 01/15 18:30
4F:推 hachiman: 有心就会有办法 找个他版发个p币人数随 114.44.156.120 01/15 19:46
5F:→ hachiman: 便都能冲上来喔 114.44.156.120 01/15 19:46
6F:推 davidbear00: 在PTT买票合法ㄇ 1.163.176.40 01/15 20:43
7F:→ jschenlemn: 当然,想这个方案并不是以要完全禁掉 223.138.62.147 01/15 20:46
8F:→ jschenlemn: 来乱的为出发点,反而是以如何在版跟 223.138.62.147 01/15 20:46
9F:→ jschenlemn: 版间,版主与版友间找到对於该议题最 223.138.62.147 01/15 20:46
10F:→ jschenlemn: 合宜的处理方式 223.138.62.147 01/15 20:46
11F:推 tonyxfg: 可是一来版主群本来就可以直接将议题转往 61.227.70.32 01/15 21:23
12F:→ tonyxfg: 西洽讨论而不必经过附议,所以版主大可每 61.227.70.32 01/15 21:24
13F:→ tonyxfg: 个提案都否决。 61.227.70.32 01/15 21:25
其实没有耶..板规还是规定板主提案要照5-8-1-1 5-8-1-2 (?) 的流程
我看之前房子人跟PP也都是先发文後统计人数
至於说都否决..那就要看版主说明书怎麽写了
理想状态下板主要结案或者不转至主板
都应该具备"详细"且"合理"的说明书
14F:→ tonyxfg: 二来......版规并没有规定讨论後就一定要 61.227.70.32 01/15 21:25
15F:→ tonyxfg: 照民意实施,而是版主认为有必要时才会改 61.227.70.32 01/15 21:26
16F:→ tonyxfg: ,甚至还要开个公投来决定,等於讨论形同 61.227.70.32 01/15 21:27
17F:→ tonyxfg: 虚设,讲爽的而已 61.227.70.32 01/15 21:27
目前讨论的还只是程序呀
况且PTT本来就主要还是依照版主的判断进行
现在只是多了更多讨论的方式
但最後下决定的还是版主
18F:→ tonyxfg: 三来,之前问过了,在BM版的附议议题不 61.227.70.32 01/15 21:28
19F:→ tonyxfg: 能在西洽以任何形式宣传,导致要凑到足够 61.227.70.32 01/15 21:28
20F:→ tonyxfg: 人数本来就相当不容易了(有没有觉得现实 61.227.70.32 01/15 21:29
21F:→ tonyxfg: 中似曾相识?),再提高附议人数就等於变相 61.227.70.32 01/15 21:30
22F:→ tonyxfg: 封杀议题讨论这条规则,使其毫无实施可能 61.227.70.32 01/15 21:30
可是现在就是有人反映门槛过低不是吗?
过高的门槛当然不行
可是连新田这麽因人设事的讨论都能放行
就不得不好好思考给予板主主动驳回的裁量权以及更高的连署门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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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方案2 重新打在本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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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推 dderfken: 为什麽BM没几个人要逛 101.9.208.57 01/15 23:40
24F:推 dderfken: 为什麽要搞到提高门槛 101.9.208.57 01/15 23:43
25F:→ dderfken: 为什麽乱七八糟的案子非得要给版主白纸 101.9.208.57 01/15 23:43
26F:→ dderfken: 黑字的权力他才敢挡 101.9.208.57 01/15 23:43
※ 编辑: jschenlemn (223.138.62.147), 01/16/2017 00:06:22
27F:推 dderfken: 2不行 故意一直提案是要玩版主吗 101.9.208.57 01/16 01:24
28F:→ dderfken: 除非BM版要增设水桶 101.9.208.57 01/16 01:24
29F:→ jschenlemn: 应该不会有人这麽无聊就是了,真要避223.138.206.222 01/16 08:52
30F:→ jschenlemn: 免订上限就好了223.138.206.222 01/16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