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JS (SJOM)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申訴] 6-1-7,6-2-3-3 #1OOsHtan (C_ChatBM)
時間Sun Jan 8 17:07:42 2017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 引述《MOJS (SJOM)》之銘言:
: : 一、判決文章代碼#1OOsHtan 6-1-7 6-2-3-3
: : 請貼上欲申訴之判決文章之代碼,以便版主查找判決文章
: : 二、申訴人ID MOJS
: : 三、申訴理由
: : 最近公司剛忙完年節訂單,現在有空閑來申訴我被永桶的判決
: : 第一點是 6-1-7
: : 關於造假銷量的問題,我從頭到尾都是在提"造假銷量"這件事
: : 為何? 因為打從一開始的討論我就沒有針對任何人,而是稱讚閃軌銷量優秀
: : 這時那個b為了反駁,弄出一個造假銷量的動作,結果被我抓包
: : 而後我每次再稱讚閃軌銷量,他又不死心的主動出來針對我本人提銷量這件事,
: : 那當然我也以銷量的部份回答當初造假銷量這件事
: : 從頭到尾就是在討論銷量,為何解釋成個人恩怨?
: → MOJS: 每次拿造假銷量都不願面對,這次不想跟講這個阿 12/20 19:16
: 之後多篇討論時多次對當事人提及此事
: 已構成6-1-7違規
你並沒有回答到我的質疑,後續說的都是銷量"討論"
而這條板規規範的是私人恩怨,但是他在板上"造假銷量"是可以受到公評的"事實"
畢竟討論都圍繞在正確資訊的討論上,資訊正確與否當然是最重要的
在討論正確資訊時,提醒他人對方曾給過錯誤的資訊紀錄,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請問可以受到公評的事,叫做私人恩怨?
就像今天在社會上如果主管提醒公司某個員工有偽造文書的紀錄,
難道那個員工可以上法院用私人恩怨告主管還能成案?
當描述的是受公評的事實,何來私人恩怨?
: : 第二點是 6-2-3-3
: : 該板規規範的範圍如下,
: :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
: : 並蓄意挑起紛爭者。
: : 我說的是"特殊地區" "風向"
: : 請問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粉絲
: : 這四個被版規明確規範的類別,哪一個是特殊地區,哪一個是風向?
: : 我講的是"現象",為何會用這條規範"族群"的板規來處理?
: 對於一部作品的評價本來就是由相關支持者決定
: 故討論風向我直接判定為針對相關支持者族群
: 至於風向部分由於包含軌跡系列之多部作品
: 嚴格來說我認為還構成6-2-3-4違規
我的判決好像不是你判的耶,再者記得現在的判決方式是三個板主都要提出意見後投票
這方面我還是要請另外兩位板主說明一下這條板規
明明就明確規範的是族群,為何可以擴大解釋到不具指名性的"風向"跟"地區"
記得新板主群也說過最討厭舊板主延伸解釋板規的執法嗎?
為何現在也做出一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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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OJS (SJOM) 看板 C_Chat
: 標題 [閒聊] 空之軌跡2 第六章 史上最三寶女主角
: 時間 Sat Dec 3 19:15:42 2016
: → roter: 大將軍大概從來沒想過自己也是在反宣傳閃軌而已 12/03 19:18
: 世界各地對閃軌都好評居多,哪邊會認為我反宣傳怎麼不懷疑是那個特殊風向地的問題?
: ===============================================================================
: 明顯構成蓄意挑起紛爭
│ 文章代碼(AID):
#1OSAblog (C_Chat) [ptt.cc] [閒聊] 靠盃 閃1閃2英文版真的?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483778415.A.CAA.html │
這篇是歐美最新投票,足以證明我說的是事實,而非蓄意挑起紛爭
然後我重複閃軌銷量就是好的事實,叫做引起紛爭?
: : 第三點是永久水桶,該條板規如下
: : 6-4 永久公海罰則,板主可視情況開噓文功能劣退(不可累積):
: : 6-4-4 多次蓄意引戰,當鎖文或刪文
: : 條件需任何過去有引戰受水桶紀錄者,
: : 在下次爭議議題串再度引戰受水桶者,當永久水桶處理。
: : 這條已經說了,要多次蓄意引戰才能達標
: : 但實際上,我在版上只被水桶過一次
: : 1 s爆 1/21 BigCat □ [公告] MOJS 水桶
: : 2 s82 1/21 BigCat □ [公告] MOJS 水桶改判
: : 3 m爆 1/23 BigCat □ [公告] MOJS 水桶再改判
: : 雖然有三次紀錄,可是這就是你們這群新版主說要改革,以前舊板主會看風向桶人的問題,
: : 還會引用錯法規
: : 當時我連續質疑舊板主好幾次,他用錯的法規桶我,然後就一改再改
: : 弄了三次公告,結果我還是只被水桶一次
: : 請問一次 = 多次嗎?
: 申訴人被檢舉之文章多達六篇
: 加上先前被水桶之紀錄,已經符合多次之定義
你還是一樣有延伸解釋的問題
該條板規就寫了要多次
你卻拿以前水桶過一次+這次有六篇被檢舉(這六篇還如上面所述有待商榷)
來說這叫"多次"
板上絕對有跟我一樣只被水桶一次後面又被判違規的人,難道那些案例你都永久水桶?
最後,我這個案子好像不是你判的阿,可以請另外兩位板主解釋一下這幾條板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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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483866465.A.F18.html
1F:→ dderfken: 鬼扯 117.19.37.255 01/08 17:22
2F:推 AceChen21: benson有道歉吧 你卻一直說造假 114.41.107.21 01/08 17:32
3F:→ houseman1104: 板規本來就是板主解釋,我就不多說 140.114.23.233 01/08 17:33
4F:推 houseman1104: 了,另外pp1877只是發公告統整 140.114.23.233 01/08 17:33
5F:→ houseman1104: 板主有討論過 140.114.23.233 01/08 17:33
6F:推 benson60510: 那用同樣標準來看 你自己不知造假幾 114.42.155.39 01/08 19:19
7F:→ benson60510: 次了… 114.42.155.39 01/08 19:19
8F:→ benson60510: 資料錯了 我不否認我錯 我還自己把記 114.42.155.39 01/08 19:21
9F:→ benson60510: 錯的資料貼出來道歉 你自己錯誤的資 114.42.155.39 01/08 19:21
10F:→ benson60510: 料我糾正幾次了 你哪次改了 114.42.155.39 01/08 19:21
11F:→ benson60510: 不要嗆別人大聲 自省時超小聲 114.42.155.39 01/08 19:22
12F:→ benson60510: 一直說我造假灌水 自己鬍渣都沒刮乾 114.42.155.39 01/08 19:23
13F:→ benson60510: 淨 114.42.155.39 01/08 19:23
14F:推 benson60510: 我會檢舉就是不想再被你用同件事騷擾 114.42.155.39 01/08 19:25
15F:→ benson60510: 你要反檢舉我也沒差 我知道我某些 114.42.155.39 01/08 19:25
16F:→ benson60510: 方面行為是越線了 114.42.155.39 01/08 19:25
17F:推 sarevork: 你們兩個搞不好是真愛阿~上吧 114.36.134.160 01/08 19:51
18F:推 benson60510: 別鬧 我是很火大 114.42.155.39 01/08 19:56
19F:→ benson60510: 自己都不反省 只一直咬一件我早道歉 114.42.155.39 01/08 19:57
20F:→ benson60510: 好幾次的事 114.42.155.39 01/08 19:57
21F:→ benson60510: 然後還一副自己完全沒錯的態度 我都 114.42.155.39 01/08 19:58
22F:→ benson60510: 想國罵了 114.42.155.39 01/08 19:58
23F:推 ThorFukt: 大將軍分身那麼多 本尊也還沒被永桶 怕190.119.255.182 01/09 09:02
24F:→ ThorFukt: 什麼阿190.119.255.182 01/09 09:02
25F:→ breakblue: 別搞到變不歡迎名單 本尊/分身也沒差了 1.171.238.71 01/09 10:32
26F:推 sarevork: 所以才想把這個拿回來專一使用吧XDDD 114.36.134.160 01/09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