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貓)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討論] CC條款
時間Sat Jun 20 12:05:34 2009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 事實上我不是要討論關於層級到法律上的毀謗啦 公然侮辱阿
: 如果是法律上的毀謗啦 公然侮辱
: 我想就如你說的可直接用法律處理
當我們討論到創用CC是否應該在版規中被「建議使用」這件事情時
我們已經在進行法律層面的討論了
雖然版規或是授權協議效力在正式的法律條文之下
但是在法庭攻防上有絕對的效力(除非牴觸法律)
因此你所討論的事情, 我認為應該以法律層面去討論才有其價值
: 我指的比較單純是
: 懷有惡意轉文
: 轉文的目的僅是讓該使用者受到眾人的圍剿
: 這類感覺沒什麼
: 但是在PTT很常見到的事情
: 比如說
: 將批評某漫畫的文章轉入至該漫畫的專版
: 喜好這部漫畫的其他使用者
: 有時會因為立場不同
: 而謾罵一番 甚至從漫畫專版追殺到原先PO文的版
: 或許有人會說只是被噓被圍剿
: 調適心情的快慢或在不在乎
: 就必須端看個人了
: 這類的事情當然不會上升到使用法律的地步
: 也不會到有違法的餘地
再補一條
著作權法 第六章 權利侵害之救濟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這項完全沒有提到有沒有授權的問題
也就是說就算有拿到授權,卻拿去用在侵害著作人名譽的地方
就可以把對方告上法院了
如果撇開法律不談,那就是道德面的問題
既然是道德面的問題
那本來就不該這樣轉文不是嗎...
: 純粹是版友之間的爭吵
: 但版規往往所預防的應該就是這類的事情
: 嚴重的如在公開資訊下公開他人基本資料以及人身攻擊等
: 即使不用訂定任何版規
: 法律也可生效
版規的目的在於防範於未然
把一些道德面的東西明文規定,加上一些法律面容易犯的錯誤
以防止事態的過度擴大
另一方面也是堅定版務的立場,以求能達到公開公正的決斷
: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5/tw/
: : 附帶第一項寫得很明白
: : 「為再使用或散布本著作,您必須向他人清楚說明本著作所適用的授權條款。」
: : 以本版版規來說, 僅僅只是建議使用創用CC, 既沒指定版本, 也沒指定條件
: : 這樣的情況轉文者想要主張自己是依據創用CC, 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 但直接把這條從版規刪掉不是比較簡單的做法
: 不能主張創用CC沒指定版本沒指定條件
: 感覺用不太到
: 但有爭論時變成各說各話
: 各自解釋
: 這不是很麻煩的事情
: 還有看的出來有板大的看法是
: 只要在希洽PO出的文章即代表
: 使用者的文章適用於創用CC
: 而不是使用者必須主張才符合使用創用CC
: 真的是每個人解釋不同
但若就於版規這條文本身的討論的話
我也認為應該予以刪除,在版規中建議這種事情沒有多大效益
而且對於版規行使跟後面的法律問題,反而造成負面影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