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猫)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讨论] CC条款
时间Sat Jun 20 12:05:34 2009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铭言:
: 事实上我不是要讨论关於层级到法律上的毁谤啦 公然侮辱阿
: 如果是法律上的毁谤啦 公然侮辱
: 我想就如你说的可直接用法律处理
当我们讨论到创用CC是否应该在版规中被「建议使用」这件事情时
我们已经在进行法律层面的讨论了
虽然版规或是授权协议效力在正式的法律条文之下
但是在法庭攻防上有绝对的效力(除非抵触法律)
因此你所讨论的事情, 我认为应该以法律层面去讨论才有其价值
: 我指的比较单纯是
: 怀有恶意转文
: 转文的目的仅是让该使用者受到众人的围剿
: 这类感觉没什麽
: 但是在PTT很常见到的事情
: 比如说
: 将批评某漫画的文章转入至该漫画的专版
: 喜好这部漫画的其他使用者
: 有时会因为立场不同
: 而谩骂一番 甚至从漫画专版追杀到原先PO文的版
: 或许有人会说只是被嘘被围剿
: 调适心情的快慢或在不在乎
: 就必须端看个人了
: 这类的事情当然不会上升到使用法律的地步
: 也不会到有违法的余地
再补一条
着作权法 第六章 权利侵害之救济 第 87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视为侵害着作权或制版权:
一、以侵害着作人名誉之方法利用其着作者。
这项完全没有提到有没有授权的问题
也就是说就算有拿到授权,却拿去用在侵害着作人名誉的地方
就可以把对方告上法院了
如果撇开法律不谈,那就是道德面的问题
既然是道德面的问题
那本来就不该这样转文不是吗...
: 纯粹是版友之间的争吵
: 但版规往往所预防的应该就是这类的事情
: 严重的如在公开资讯下公开他人基本资料以及人身攻击等
: 即使不用订定任何版规
: 法律也可生效
版规的目的在於防范於未然
把一些道德面的东西明文规定,加上一些法律面容易犯的错误
以防止事态的过度扩大
另一方面也是坚定版务的立场,以求能达到公开公正的决断
: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5/tw/
: : 附带第一项写得很明白
: : 「为再使用或散布本着作,您必须向他人清楚说明本着作所适用的授权条款。」
: : 以本版版规来说, 仅仅只是建议使用创用CC, 既没指定版本, 也没指定条件
: : 这样的情况转文者想要主张自己是依据创用CC, 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 但直接把这条从版规删掉不是比较简单的做法
: 不能主张创用CC没指定版本没指定条件
: 感觉用不太到
: 但有争论时变成各说各话
: 各自解释
: 这不是很麻烦的事情
: 还有看的出来有板大的看法是
: 只要在希洽PO出的文章即代表
: 使用者的文章适用於创用CC
: 而不是使用者必须主张才符合使用创用CC
: 真的是每个人解释不同
但若就於版规这条文本身的讨论的话
我也认为应该予以删除,在版规中建议这种事情没有多大效益
而且对於版规行使跟後面的法律问题,反而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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