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0eddie (smart0ed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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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
時間Wed Jun 19 09:46:00 2024
關於之前說要排除虛擬作品這條
衛福部提案放在說明欄不放條文正文
以便保留彈性
有委員擔心會不會法院不看或看了不鳥說明欄
司法院說檢察官跟法官會參考
請問有沒有法律專業的能分析一下
是不是實際上照樣能禁虛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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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oeoe: 該明文規定的就是要明文啦 06/19 09:47
2F:推 arrenwu: 我聽了真是快吐血 保留這彈性幹嘛? 06/19 09:47
3F:→ arrenwu: 當初會吵不就是要排除這種「彈性」嗎? 06/19 09:48
4F:推 kinve1014: 不意外啊 就是要打壓 06/19 09:49
5F:推 henshin: 還想偷渡啊 06/19 09:52
6F:→ DreamsInWind: 是 但機會不高 可以抄立法理由就結掉的案件幹嘛浪 06/19 09:52
7F:推 Hyouri: 彈性到底是要彈啥 = = 06/19 09:52
8F:→ DreamsInWind: 費時間跑整套程序 整個司法體系都在過勞中耶 06/19 09:52
9F:→ macocu: 保留彈性,要嘛變雙標仔,要嘛最後都是從嚴管很多 06/19 09:53
10F:噓 yeeouo: 保你媽彈性 噁心衛福部 06/19 09:54
11F:→ yeeouo: 保彈性就是想等風頭過了偷偷搞事啊 06/19 09:55
12F:推 henshin: 彈性就是X能你不能啦 06/19 09:55
13F:→ Hyouri: 懂了 保留當皇帝的彈性 06/19 09:55
14F:→ macocu: 叫你舉證,連個屁蛋證據都沒有,還要在那保留彈性 06/19 09:56
15F:→ macocu: 要求下一代教育包含區分虛擬跟現實還比較實際,整天想抓人 06/19 09:57
16F:→ visadanny: 不明文規定就是讓你覺得我有擋喔 法官自己不看的 06/19 10:00
17F:→ visadanny: 不能怪我 06/19 10:00
18F:→ visadanny: 對創作者就是 我明哲保身 不畫好了 06/19 10:01
19F:推 henry46277: 又想偷渡 操! 06/19 10:03
20F:推 maybeyeah: 反正就繼續開心貼酪梨 管他怎樣 06/19 10:03
21F:推 dukemon: 查了一下以前法官判有問題的是用立法理由去判,所以把那 06/19 10:04
22F:→ dukemon: 個有問題的立法理由改掉確實有幫助啦 06/19 10:04
23F:→ cross980115: 之前ACG相關協會都發文過了 06/19 10:04
24F:→ cross980115: 立法理由都討論過N次了… 06/19 10:04
25F:→ cross980115: 當初就有說打算透過寫在立法理由/修法理由去解決 06/19 10:04
26F:→ cross980115: 要不是沒在關注大概就是瞎起哄吧 06/19 10:04
27F:→ yeeouo: 只要不寫進條文咱們就要力爭到底!! 06/19 10:05
28F:→ yellowhow: 沒明文就看運氣抽到怎樣的法官,所以我們很多案件 06/19 10:06
29F:→ yellowhow: 會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判法就是很多沒寫清楚 06/19 10:06
30F:→ yellowhow: 雖然能申訴可以打行政訴訟,但...誰這麼閒呢 06/19 10:07
31F:推 henry46277: 但問題是法官會參考立法理由來判斷的機率高不高阿 06/19 10:07
32F:→ henry46277: ?如果很低那還是沒用啊 06/19 10:07
33F:→ cross980115: 就是實務上基本都會參照立法理由 06/19 10:08
34F:→ dukemon: 以前被判罪的那幾次都是被立法理由搞的 06/19 10:08
35F:→ yellowhow: 沒特別立場就會看,有的話就...反正這部分就看法官高興 06/19 10:08
36F:→ www115ui8: 判決沒參照立法理由可以作為上訴理由 06/19 10:09
37F:→ cross980115: 當初就是因為立法理由可能被連結,所以透過修法理由 06/19 10:09
38F:→ cross980115: 排除 06/19 10:09
39F:→ frozensummer: 立法排除就會有人另外立法來規定排除的部分 06/19 10:09
40F:→ cross980115: 這個之前蔡、沈提案時就討論過的事了 06/19 10:10
41F:推 henry46277: 以後要成為二次元創作者前,要先請律師才行 06/19 10:10
42F:→ henry46277: 真的不希望最後搞成這樣 06/19 10:11
43F:→ frozensummer: 立院保守多數,被針對立法一定死更慘 06/19 10:11
44F:噓 cross980115: 他媽板主還發文解釋過欸 06/19 10:12
45F:推 outsmart33: ... 06/19 10:12
46F:→ dukemon: 以前就是立法理由有洞才會被判刑,今天把立法理由補起來 06/19 10:13
47F:→ dukemon: 應該就還好了 06/19 10:13
49F:推 Ryokawaii: 有在關注的應該都很清楚會走立法理由的原因了吧@@,怎 06/19 10:16
50F:→ Ryokawaii: 麼現在還在問 06/19 10:16
51F:推 ttk620: 衛福部立場踩很硬的說 06/19 10:18
52F:→ smart0eddie: 因為今天委員問能不能放正文 06/19 10:19
53F:→ smart0eddie: 衛福部堅持要放說明啊 06/19 10:19
54F:推 poeoe: 放正文就比立法理由好啊 能放正文幹嘛不放? 06/19 10:20
55F:推 Ryokawaii: 以現在台灣ACG的支持率要走立法放進正文太難了,真的放 06/19 10:22
56F:→ Ryokawaii: 進去一定是對ACG不利,走理由算折衷了 06/19 10:22
57F:推 jackie1115: 就還是想偷渡阿,不然簡單一句話幹嘛特地放說明 06/19 10:23
58F:推 Pietro: 放立法理由就是回到以前啊。 06/19 10:23
59F:推 laigeorge89: 正文和理由哪個優先還真的不太確定,有些法官會以理 06/19 10:23
60F:→ laigeorge89: 由優先來判 06/19 10:23
61F:→ frozensummer: 放正文又被保守團體燒起來,在吵一次嗎? 06/19 10:23
62F:推 Ryokawaii: 而且以現在台灣的狀態要走正規修法...一方面很難排進會 06/19 10:25
63F:→ Ryokawaii: 期一方面贏不了保守團體 06/19 10:25
64F:→ cross980115: 要擔心的是那司長搞出的立法理由版本很奇葩才對,委 06/19 10:25
65F:→ cross980115: 員提案的立法理由沒啥問題 06/19 10:25
66F:推 poeoe: 要燒哪邊都能燒好嗎 還以為放理由就看不到喔 06/19 10:25
67F:→ Pietro: 會燒起來就是過度解釋法條的結果,那麼修改立法理由已經 06/19 10:25
68F:→ Pietro: 排除原本導致擴權的原因了。 06/19 10:25
69F:→ yellowhow: 等修好才知道吧(攤手) 06/19 10:26
70F:→ Pietro: 至少函釋已經出來了 06/19 10:27
71F:噓 Solonius: 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也是很明確的寫在法律裡啊 實務上就 06/19 10:27
72F:→ Solonius: 變成有加就好 司法院的話聽聽就好基本沒屁用 06/19 10:27
73F:推 laigeorge89: 現在函釋拿出來也有點危,因為位階比法律還低 06/19 10:29
74F:推 poeoe: 看衛福部那麼堅持要放立法理由 自己去想意義在哪啦 06/19 10:29
75F:→ poeoe: 還在相信立法理由欸 06/19 10:30
76F:→ Pietro: iWin會擴權也是因為主管機關的法條解釋啊。 06/19 10:31
77F:→ Pietro: 補充立法理由與已經完成的函釋都有意義啦 06/19 10:32
78F:推 inmatao: 2013年法條上面就寫「圖像」了,怎麼解釋當然是看使用者 06/19 10:35
79F:→ inmatao: 啊,不然之前立委一直找衛福部協調幹嘛 06/19 10:35
80F:推 inmatao: 使用者是依「法條內文」執行,而不是文字外的解釋,你沒 06/19 10:39
81F:→ inmatao: 寫好就是看使用者臉色,想惡搞,人家還是可以依法惡搞啦 06/19 10:39
82F:→ dukemon: 但先前法官就是用法條外的立法原因判人入罪的 06/19 10:40
83F:→ cross980115: 這種就是連為什麼會引起風波都沒搞清楚的 06/19 10:41
84F:→ dukemon: 可以去看一下維基,一審依法條判無罪,二審被立法理由判 06/19 10:41
85F:→ dukemon: 有罪的狀況 06/19 10:41
86F:→ dukemon: 所以法官還真的是用法條外的解釋來定罪的 06/19 10:43
87F:→ micbrimac: 沒事 支持黨~ 06/19 10:44
88F:→ micbrimac: 保持彈性的意思 就是之後找到機會就搞死你 06/19 10:44
89F:推 laigeorge89: 行政機構一定要看法條,但法官可以看理由 06/19 10:51
90F:→ laigeorge89: 簡單來講是這樣 06/19 10:51
91F:推 icenivek: 台灣真的很酷,這種擺明是立法院處理事情的關中央政府 06/19 10:56
92F:→ icenivek: 然後立法院擴權這種法案不用花時間討論。 06/19 10:57
93F:→ laigeorge89: 現在不是在朝野協商…… 06/19 11:00
94F:推 kobe0819: 實務會參考立法意旨 06/19 12:13
95F:推 huwei200035: 又再偷渡... 06/19 12:14
96F:→ b160160: 有什麼好彈性的... 06/19 12:27
97F:推 vin850411: 還在說沒討論的少看一點懶人包吧 06/19 12:31
98F:→ marinetauren: 民氣可用時趁機拔掉的彈性阿 不用到修法程度就能改 06/19 12:32
99F:推 Amulet1: 保鬼彈性 講人話好嗎 06/19 12:44
100F:推 dg7158: 在委員會裡會做出這樣的結論其實不意外,畢竟裡面都是想加 06/19 13:37
101F:→ dg7158: 蔥加鹽的,重點還是排入議程後的審查畢竟友軍要再這個階段 06/19 13:37
102F:→ dg7158: 才出的了力 06/19 13:37
103F:→ aegisWIsL: 反正口頭說回到從前就能高潮了 06/19 15:31
104F:推 hippo998: 一定要寫清楚,不然淪為自由心證只是增加官員舉起屠刀 06/19 19:25
105F:→ hippo998: 濫權亂殺的免責藉口而已 06/19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