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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_CHAT 申訴人ID:SUPERMARS 申訴對象ID:Rainlilt 申訴原因:被永久水桶 欲平反之結果: 【平反1】 經PTTLAW認證簽名檔並非商業網站,要求撤銷其C_CHAT版上R版主因為看到當時 "站方判定商業網址(網站)"而執行永久水桶。 (備註:在法務當時判定商業網址時的判定為:APK文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發表 因此今日PTT最高法院-PTTLAW已用罪證不足來還其清白,因此合理要求水 桶的處罰予以解除,恢復本人發文之權利) 同時將封存在的文章予以還原到版上。 以上因為日前被公告永久水桶,因此要求"其撤除水桶的公告" 與附上 "PTTLAW的判決文" 【平反2】 同時要求以下不經查證與最終上訴結果出爐前就開酸、不禮貌的版友版主道歉。 【在C_CHAT版公告站務判決結果,並開放給下面不禮貌的版友道歉】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440396854.A.38A.html
1F:推 arioso0602: 好蠢.... 08/24 14:26
2F:→ zseineo: 在安卓板也吵w 08/24 14:31
3F:推 Augustus5: 哈哈UCCU www 08/24 14:37
4F:→ know12345: UCCU~~~ XD 08/24 14:51
5F:推 Yijhen0525: 從他以前貼文到現在我就覺得有廣告之嫌了 08/24 14:51
6F:→ Yijhen0525: 只是不好意思在他文章下質疑 08/24 14:52
7F:→ kitune: 爽 申述會過再說 08/24 14:53
8F:推 Yanrei: 在學術平臺營利,這不可能贏啦…… 08/24 14:54
9F:推 aaaaooo: UCCU 08/24 15:02
10F:→ yogira: 你這樣只是讓你自己更難看而已,好啦,你為賺錢有必要^_^ 08/24 15:05
11F:推 s1129sss: 有廣告就是商業營利行為啦~ 08/24 15:08
12F:→ breast30: C洽這裡也是給你PO但不貼連接卻還是跳腳不就此地無銀三 08/24 15:14
13F:→ breast30: 百兩 08/24 15:14
14F:推 silverair: 哈哈,看了覺得真可憐,早就覺得在賺廣告流量了,但其 08/24 15:19
15F:→ n99lu: 給你自由 你給我當營利工具喔 08/24 15:31
16F:→ lanjack: 所以結論:人被殺就會死。自作孽不可活 08/24 15:32
17F:→ n99lu: 呵呵真好笑 08/24 15:32
18F:推 KubiGod: 笑了wwwwwwwwwww 08/24 15:32
19F:→ lanjack: 不要跟我扯那些,你就找一個人家點進去看你收不到錢的地方 08/24 15:32
20F:→ lanjack: 這樣對你來說會死嗎? 08/24 15:32
21F:推 pusufu: 這系列很好笑 08/24 15:41
22F:推 boombooman: 爽 08/24 15:41
23F:→ pusufu: 我這不是騙人氣賺點擊廣告錢阿 幹明明就是 08/24 15:43
24F:推 lordmi: 我有拿adwords認證,這個一看就知道有沒有廣告了..不要自 08/24 15:43
25F:→ lordmi: 己挖坑... 08/24 15:43
26F:推 steven869200: 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好例證 lol 08/24 15:50
27F:推 azc3144: 完全是自己作死系列wwwww 08/24 15:51
28F:→ tabriskang: 不是商業 只是營利喔 揪咪 ^_< 08/24 15:54
29F:推 whitemoon12: 吃相夠難看 營利就營利 扯個人跟商業不同 哪裡不同? 08/24 17:51
30F:→ whitemoon12: 點進去一堆廣告 08/24 17:54
31F:推 lordmi: 賺的不只是點擊而已,光是一套adwords投放就可以讓你只要08/24 18:07
32F:→ lordmi: 上過幾次avno1就可以隨時隨地追著你推銷飛機套了...08/24 18:08
33F:→ lordmi: 想想看你跟女友出門想搜個天麻,搜尋結果第一欄是TMA...08/24 18:10
34F:推 gonna01: uccu08/24 18:16
35F:推 evolution907: 樓上心胸也頗小XD08/24 19:05
36F:推 silentence: 好爽08/24 19:21
37F:→ david7112123: 爽~啦~給你一週放一篇就該偷笑了~還想得寸進尺08/24 21:42
38F:→ evolution907: 22個還能鬼辯 op08/25 16:06
39F:→ evolution907: 啊他已經不能在硬拗了XD08/25 16:07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440401637.A.CF1.html
40F:→ npc776: 我只覺得他會每個禮拜來申訴一次到你心寒08/24 15:35
41F:→ lanjack: 你放了廣告,你就能收錢,你又來c洽和安卓版貼文賺點擊 08/24 15:42
42F:→ n99lu: 我勸你不要阻礙我用廣告養家活口喔 08/24 15:42
43F:→ lanjack: 你還是會收到錢,這如果不叫商業行為我頭跺給你坐... 08/24 15:42
44F:推 Rainlilt: 沒辦法 擋人財路才鳥事一堆zzz 08/24 15:42
45F:→ cha122977: 各種跳針 08/24 15:45
46F:→ silverair: WOW,沒多少收入?那乾脆砍廣告阿講這麼多 08/24 15:46
47F:→ cha122977: 這就是跳針 08/24 15:47
48F:→ Fewer: 不用在跳針了啦 真的沒什麼你會反應這麼大XD? 08/24 15:49
49F:推 silverair: 掙扎這麼猛可以理解拉,畢竟要沒錢賺了一定要申訴的 08/24 15:49
50F:→ cha122977: 見獵心喜都來了zzz 講話前後矛盾所以說跳針 08/24 15:50
51F:→ hhpsjoe: 哪裡簽強 白字黑字寫在那裏一點問題都沒有啊 就你有問題 08/24 15:50
52F:推 zseineo: 不是你有問題就叫牽強啊www 08/24 15:51
53F:推 silverair: 哈哈哈你看看你 08/24 15:51
54F:→ yogira: 真的好難看,食物都不美味惹,好難過 08/24 15:51
55F:→ WOODOM: 真的是在意發文的話,拿掉廣告就拿發了 這才是在意內容吧 08/24 15:53
56F:→ WOODOM: 換句話說你在意的根本不是能不能發文 而是能不能發廣告文 08/24 15:54
57F:→ n99lu: 屁話一堆 08/24 15:55
58F:推 hhpsjoe: 中離啦啦 08/24 15:55
59F:→ Alexis0204: 現在被檢舉者的重點是要求聖騎士卡 一視同仁 08/24 15:55
60F:推 offish: 板規牽強…現在不是群組長拿站規禁你嗎? 08/24 15:55
61F:→ Alexis0204: 最好把其他有放連結的全部拖下水(ry 08/24 15:56
62F:→ Alexis0204: 如果沒辦法 那就不要管我 啾咪 08/24 15:56
63F:推 oToToT: #1LshNM3C (SYSOP) 08/24 15:57
64F:→ oToToT: ㄏㄏ 08/24 15:57
65F:推 jf7642: 用ptt賺錢被ban就是爽 08/24 15:57
66F:推 silverair: 各位換戰場囉 https://goo.gl/uMxkdt 08/24 15:59
67F:→ pusufu: 到底有多不甘啊他 08/24 16:01
68F:推 thum0809: 還到SYSOP發文 呵呵呵呵 笑了 08/24 16:02
69F:→ evolution907: 自作孽不可活。 08/24 16:03
70F:推 breast30: 自己請人家賞巴掌是哪招啦XDD 08/24 16:03
71F:推 tosdimlos: 說沒得賺也沒要賺,然後又很堅持要放廣告,這...? 08/24 16:08
72F:推 hoe1101: 被打壓發文自由,我都笑了,明明就可以發文 08/24 16:13
73F:推 asdf70044: 自己作死自己 怪誰? 08/24 16:14
74F:→ zseineo: 如果從PTT拿的$很少那來PTT發幹啥啊XD 08/24 16:19
75F:→ cywangtw1990: 閱讀能力不好? 08/24 16:19
76F:→ lanjack: 換了就會死嗎?換了會被殺所以會死嗎? 08/24 16:20
77F:→ lanjack: SUP你有沒有賺到流量?你的廣告都假的?有就商業行為了 08/24 16:23
78F:→ sawg: 你去找站方吵全禁啊,站方說禁我就禁啊(笑) 08/24 16:23
79F:→ sawg: 我覺得是商業網站啊(笑) 08/24 16:24
80F:→ zseineo: 去找站方吵啊wwwwww 08/24 16:25
81F:→ tosdimlos: 廣告拿掉或不要貼連結好像很難一樣,說沒想賺是要騙誰 08/24 16:25
82F:推 t77133562003: 廣告拿掉阿 亮你不敢XD 08/24 16:26
83F:→ sawg: 不怕被洗臉可以去申訴。 08/24 16:27
84F:推 hhpsjoe: 他看起來是很喜歡被洗臉 應該不怕(? 08/24 16:28
85F:推 henry90246: 人家就要賺錢的誰跟你撤廣告 08/24 16:31
86F:→ zseineo: 他是能檢舉啥XD 08/24 16:32
87F:→ silverair: 根本沒人管你賺不賺的大,廣告就是廣告 08/24 16:33
88F:推 Rainlilt: 他一直說不痛不養 一直到處申訴XDDDDDDDDDDD 08/24 16:33
89F:→ wizardfizban: 囧 你在這承認你有賺 那也不用去向站長申訴了... 08/24 16:33
90F:→ tosdimlos: 遊戲基地是有跑過來打廣告嗎 08/24 16:35
91F:→ gungriffon: 你申訴不要一周限一次 版主讓你不限制啦 有問題嗎wwww08/24 16:35
92F:→ coon182: 你可以試試貼八卦板,不會被噓騙人氣騙廣告我服你^.< 08/24 16:36
93F:→ gungriffon: 超火星你根本在誤導 被突破盲點後開始跳針 08/24 16:37
94F:→ Shissoufubi: 被戳到痛處就開始轉移焦點了嗎… 08/24 16:43
95F:推 hhpsjoe: 邏輯很心胸思考是甚麼文法 語無倫次了嗎 08/24 16:44
96F:推 incenseuncle: 現在就有可能他檔檢舉人財路 版主擋他財路阿www 08/24 16:47
97F:→ cywangtw1990: 還各種腦羞 08/24 16:48
98F:推 gungriffon: 慢走不送 我沒在玩手遊我是不在意 只是看到有人秀下限 08/24 16:49
99F:→ hhpsjoe: 不給放廣告就不發 你說你有多想要分享給版友訊息 誰信XD 08/24 16:50
100F:→ breast30: 看到那個反應就知道 阿 已經結束了 08/24 16:56
101F:→ zseineo: 路邊攤跟大公司都不是賺錢嗎? 路邊攤就不是商業行為嗎XD 08/24 16:56
102F:推 c121125: 嗯 結束了 剩下的就是無盡的跳針與歪掉的論點 08/24 16:56
103F:→ cywangtw1990: 中文閱讀能力 你還是21小時之後再來吧 08/24 16:57
104F:→ cywangtw1990: 那麼版主說的話很難懂嗎 一直跳針 08/24 16:58
105F:推 d54951044: 我放棄了.....感覺在鬼打牆 一直扯別人下水 08/24 17:00
106F:→ cywangtw1990: 那你還跳針幹嘛 08/24 17:02
107F:推 Mcvs5566: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08/24 17:10
108F:推 asdf70044: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08/24 17:13
109F:推 aker0357: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08/24 17:16
110F:→ cha122977: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08/24 17:24
111F:推 hackalk: 看來之前嗆他葉佩雯太抬舉他了 08/24 17:27
112F:推 evolution907: 真的很屌 一直別人也有別人也有 08/24 18:01
113F:→ evolution907: 別人去吃大便你要不要一起? 08/24 18:01
114F:→ evolution907: 違規就是違規 如果你看到別人違規你可以檢舉呀 08/24 18:01
115F:→ evolution907: 跟著犯錯還不服真的op 08/24 18:01
116F:推 evolution907: 吃大便只是比喻 樓主臉皮比較好XD 08/24 18:52
117F:→ wizardfizban: 搞不好他在這吵就是要吸引好奇的人去看,賺最後一次 08/24 19:13
118F:推 evolution907: 他就拉不下臉我們能說啥XD 08/24 22:26
119F:→ evolution907: 臺階都被自己拆光了wwwwww 08/24 22:26
120F:推 uujidggl: 有台階還自己拆光.看來廣告是真的不錯賺wwwww 08/25 00:26
121F:推 g3sg1: 阿哈哈哈 UCCU08/26 22:25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440483554.A.669.html
122F:推 K2135356: 首頁就有22處耶...難怪這麼希望我們點網站...08/25 14:22
123F:推 vincent0728: 上站四千多次的帳號就這樣掰了,南無08/25 14:23
124F:→ Rainlilt: 根據消息指出,他的流量大部份來自PTT,而非他說的少量08/25 14:23
我很想看看你說的"消息來源"是哪裡啦
125F:→ Rainlilt: @Layase1 他一直認為檢舉他的是魔方網工讀生 www08/25 14:27
請勿亂配對,我指的魔方網事很久以前的事XD
126F:推 asdf70044: 吃相難看 uccu08/25 14:32
127F:→ scarbywind: 沒開分身繼續鬧應該是不至於08/25 14:36
128F:→ Yijhen0525: 他反應這麼大就是自己心裡有鬼08/25 14:37
129F:→ scarbywind: 架伺服的電費沒著落了(?08/25 14:37
130F:→ eva05s: 之前有賺現在沒賺當然要想辦法繼續賺啊XD08/25 14:38
131F:推 aaaaooo: 最後一擊是把這帳號賣掉 上站4000多次的帳號應該能賣不少08/25 15:00
132F:→ thwasdf: 現在就是被各種認證是商業文啊 原本沒打算這樣判的w08/25 15:06
133F:推 s33003030: ㄏㄏ 之前還發葉佩雯 那遊戲才開兩天就課金08/25 15:53
134F:→ s33003030: 還硬說自己不是 笑死人08/25 15:53
不實指控,第一天開福玩遊戲的人就課金的很多...請多充實自己的訊息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440489267.A.57E.html
135F:→ TioPlato: 濃縮:對號入座不打自招08/25 15:58
136F:→ Barrel: 不要抵抗就不會死了 為什麼不知道!!08/25 16:01
137F:推 gsxgsxtt: 不作死就不會死08/25 16:02
138F:→ gn00465971: 啊就沒營利咩(哭鬧 08/25 16:02
139F:推 b325019: 不營利部會把廣告拿掉喔w不敢拿掉就心裡有鬼咩08/25 16:03
140F:推 s33003030: 就以為吵了有糖吃 搞不清楚自己的狀況 08/25 16:04
141F:→ TioPlato: 因為主流量就是ptt 08/25 16:05
我已經將近一個月都沒發文..每天的流量都差不多..那這個"PTT流量說"不就看丟鬼? 鬼門已經關了耶....
142F:推 xian: 我沒有辦法賺流量都是你們的錯! 08/25 16:07
143F:→ lordmi: 偽口碑行銷的營生,各大手機版都有他08/25 16:10
144F:→ kinuhata: 標準的人為財死08/25 16:10
145F:推 asdf70044: 根本自找 怪我囉08/25 16:10
146F:推 breast30: 跑去board-police申訴 接下來大概就搜不到ID了XDD 08/25 16:53
147F:→ tabriskang: 說得去做了 supermar這個踩線挺深的竟然還在那硬是 08/25 17:15
148F:推 tosdimlos: 裝不知道打迷糊仗而已吧 08/25 18:22
149F:推 d200190: 以後應該可以從政,人才啊 08/25 18:25
150F:推 b325019: 開始切割推給工具了www這人有前途 08/25 18:26
151F:推 furret: 都是插件的錯 08/25 18:28
152F:推 lordmi: 去sysop看了一下,喔幹居然把問題推給bloggerXDD 08/25 18:31
153F:推 furret: 怎麼可能不知道 裝傻靠話術糢糊焦點 08/25 18:31
154F:推 korsg: 看人自爆真的好爽 08/25 19:01
155F:推 dulinove: 三張罰單 哈 08/25 19:06
156F:推 megamimadoka: 他有何自信 把大家當笨蛋? 08/25 19:06
157F:推 evolution907: 當別人是笨蛋的人 自己…… 08/25 19:09
158F:推 darkaikainu: 天作孽,猶可違 08/25 20:22
159F:推 batora: 現在在拗什麼大家推薦的外掛有廣告怪他囉? 他可以不要裝啊 08/25 20:32
160F:推 furret: 看他到現在還在辯 根本不符他不計較本站流量一詞咩 08/25 20:34
161F:→ cywangtw1990: 我真的看他在sysop的嘴臉想笑 08/25 20:37
162F:推 batora: 就是個嘴巴說不要可是身體很誠實的概念 08/25 20:42
163F:→ satheni: 我覺得那些說言論自由的傢伙是不是把人當傻瓜.... 08/25 20:55
164F:推 d54951044: 拿掉廣告好像要他的命一樣... 08/25 20:59
165F:推 Xanphenir: 不作不死,UUCU ˊ_>ˋ 08/25 22:01
============== 請以上不經最後站方判決就開酸,且不禮貌的版友集中於一篇文章道歉。 所附證據: PTTLAW #1L-Ykm0M 經徹查後原指控不符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7.17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enterWork/M.1442471319.A.E92.html
166F:→ BigCat: 提醒一下,那邊講的是你的名片檔不是文章 122.121.63.55 09/17 14:37
167F:→ BigCat: "針對文章或是推文之部分則為板務之權限" 122.121.63.55 09/17 14:38
168F:→ BigCat: 不要漏看這句,他只撤名片案,你還有得爭 122.121.63.55 09/17 14:38
169F:→ supermars: 撤銷原violation指控,指的是全部喔 101.15.131.44 09/17 16:10
170F:→ supermars: 同時申訴平反的點是部落格網址,今天pt 101.15.131.44 09/17 16:13
171F:→ supermars: tlaw站方確立指控不符,所以撤銷罰單與 101.15.131.44 09/17 16:13
172F:→ supermars: 相關指控。 101.15.131.44 09/17 16:14
173F:→ supermars: 既然部落格網址不是商業網站,在各版發 101.15.131.44 09/17 16:15
174F:→ supermars: 文或信件,簽名黨放上網址是合法的。 101.15.131.44 09/17 16:16
175F:→ supermars: 同時,原西洽版判決也不適用檢舉的版規 101.15.131.44 09/17 16:18
176F:→ supermars: 。其版規也沒有提到發文頻率,這一點就 101.15.131.44 09/17 16:18
177F:→ supermars: 是我從頭到尾提出的異議。 101.15.131.44 09/17 16:18
178F:→ supermars: http://i.imgur.com/t4pHKgD.jpg 原判 101.15.131.44 09/17 16:27
179F:→ supermars: 決包含簽名與名片。 101.15.131.44 09/17 16:27
180F:→ BigCat: 法務那邊的意思是法務歸法務板務歸板務 122.121.63.55 09/17 16:27
181F:→ BigCat: 他撤的是V板檢舉案不是板務認定 122.121.63.55 09/17 16:28
182F:→ BigCat: 你要申訴是拿板務總管的看法不是法務部的 122.121.63.55 09/17 16:29
183F:→ BigCat: C洽桶你是桶文章不是桶你名片檔跟簽名檔 122.121.63.55 09/17 16:29
184F:→ BigCat: 你要申訴就先搞清楚這兩者的分別 122.121.63.55 09/17 16:30
185F:→ BigCat: 不然這種申訴就是張飛打岳飛 122.121.63.55 09/17 16:31
186F:→ supermars: (問)我是否又申訴錯地方? 我是看到站 101.15.131.44 09/17 16:31
187F:→ BigCat: 你是搞不清楚自己要申訴的到底是什麼 122.121.63.55 09/17 16:31
188F:→ supermars: 方還清白後,來西洽版務(這裡)申訴。 101.15.131.44 09/17 16:31
189F:→ BigCat: 法務不能管到板務,你先弄清楚這一點 122.121.63.55 09/17 16:32
190F:→ BigCat: 法務撤掉名片簽名案那是法務非關板務 122.121.63.55 09/17 16:33
191F:→ BigCat: C洽桶你主因是文章行為,其他是附帶理由 122.121.63.55 09/17 16:34
192F:→ BigCat: 你要申訴就只能繞著看板這一塊走 122.121.63.55 09/17 16:35
193F:→ supermars: 西洽永桶是6-4-6商業廣告,非文章唷, 101.15.131.44 09/17 16:35
194F:→ BigCat: 因為認定你的文章是廣告啊,你不懂嗎? 122.121.63.55 09/17 16:35
195F:→ supermars: 文章問題是先公告限制apk文頻率,然後 101.15.131.44 09/17 16:35
196F:→ supermars: 再去申訴部落格為商業廣告而桶。 101.15.131.44 09/17 16:36
197F:→ BigCat: 你拿法務來申訴板務叫做張飛打岳飛,難懂? 122.121.63.55 09/17 16:36
198F:→ BigCat: 如果你只肯看對自己有利的,抱歉幫不上了 122.121.63.55 09/17 16:37
199F:→ supermars: 呃,是簽名黨以及文章(內)的部落格網 101.15.131.44 09/17 16:37
200F:→ supermars: 址 101.15.131.44 09/17 16:37
201F:→ BigCat: 「法務歸法務,板務歸板務」哪個字不懂? 122.121.63.55 09/17 16:37
202F:→ BigCat: "針對文章或是推文之部分則為板務之權限" 122.121.63.55 09/17 16:38
203F:→ BigCat: 哪個字不懂? 122.121.63.55 09/17 16:38
204F:→ supermars: 沒有網址,哪來的水桶理由? 101.15.131.44 09/17 16:38
205F:→ BigCat: 我在跟你講兩個部門互不相干,你就講網址 122.121.63.55 09/17 16:39
206F:→ BigCat: 法務撤的是你的名片跟簽名單,跟板務無關 122.121.63.55 09/17 16:40
207F:→ supermars: 法務那邊上訴就是pttlaw,再來就是這版 101.15.131.44 09/17 16:40
208F:→ BigCat: 不對,這邊是板務小組板 122.121.63.55 09/17 16:40
209F:→ supermars: 版務啦,不就是你說的嗎? 101.15.131.44 09/17 16:40
210F:→ BigCat: 你可以用法務判決再跟板主溝通 122.121.63.55 09/17 16:41
211F:→ BigCat: 板主維持你不服才來這邊申訴,這叫程序 122.121.63.55 09/17 16:41
212F:→ supermars: 囧,所以我直接去西洽的下一層反應即可 101.15.131.44 09/17 16:42
213F:→ BigCat: 不是直接拿法務判決推翻板務判決,懂嗎? 122.121.63.55 09/17 16:42
214F:→ supermars: 嗎?不用一層層回推? 101.15.131.44 09/17 16:42
215F:→ BigCat: 照文章被桶的流程再跑一次,不是直接發這 122.121.63.55 09/17 16:43
216F:→ supermars: 我目前只有加入本版跟c_workboard 還有 101.15.131.44 09/17 16:44
217F:→ BigCat: 名片檔本來就是法務的事不是看板的事 122.121.63.55 09/17 16:44
218F:→ supermars: 哪裡@@ 101.15.131.44 09/17 16:44
219F:→ BigCat: 簽名檔算不算文章主體看各看板的板規 122.121.63.55 09/17 16:45
220F:→ BigCat: 這是兩件事不要混在一起 122.121.63.55 09/17 16:45
221F:→ BigCat: 照你申訴文章水桶的流程再跟板主跑一次 122.121.63.55 09/17 16:46
222F:→ BigCat: 至於哪個板在哪個小組該去哪裡,自己找-_- 122.121.63.55 09/17 16:47
223F:→ BigCat: 沒有申訴信證據一般是不受理的,先提醒你 122.121.63.55 09/17 16:47
224F:→ BigCat: 你自己也是板主為什麼不去弄清楚這些… 122.121.63.55 09/17 16:48
225F:→ supermars: 這跟版主無關吧,我的版不複雜簡單管理 101.15.131.44 09/17 16:57
226F:→ supermars: 即可,不會因為當版主就萬事通啊0.0 所 101.15.131.44 09/17 16:57
227F:→ supermars: 以我只有一個一個回推敲 101.15.131.44 09/17 16:57
228F:→ BigCat: 好歹搞清楚什麼程序該怎麼跑,扯什麼複雜. 122.121.63.55 09/17 16:58
229F:→ BigCat: 小組板底下都有申訴方法,至少要看吧 122.121.63.55 09/17 16:58
230F:→ BigCat: …算了,其他祝你好運吧,不回了 122.121.63.55 09/17 16:59
231F:→ supermars: 對我來說就是複雜啊...你很長跑這些版 101.15.131.44 09/17 17:02
232F:→ supermars: 經驗也多,不能這樣認定他人的能力與經 101.15.131.44 09/17 17:02
233F:→ supermars: 驗值吧~ 101.15.131.44 09/17 17:03
234F:→ BigCat: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經驗多了? 122.121.63.55 09/17 17:03
235F:→ BigCat: 當板主弄清楚相關的東西是當然的吧 122.121.63.55 09/17 17:04
236F:→ BigCat: 這樣也在扯能力跟經驗值… -_- 122.121.63.55 09/17 17:05
237F:→ BigCat: 修正一下給來看的板友 (不是為了原po) 122.121.63.55 09/17 17:28
238F:→ BigCat: 法務撤的那單是針對名片檔檢舉 122.121.63.55 09/17 17:29
239F:→ BigCat: 文章跟簽名檔是留給板務去認定的 122.121.63.55 09/17 17:29
240F:→ BigCat: 怕推文說得不夠清楚補充一下這樣 122.121.63.55 09/17 17:32
241F:→ supermars: http://i.imgur.com/2eqS9NE.jpg 不知 101.15.131.44 09/17 17:44
242F:→ supermars: 你從哪裡看到僅針對名片檔撤銷? 另外原 101.15.131.44 09/17 17:45
243F:→ supermars: 指控詳見上一張圖,白紙黑字寫著簽名黨 101.15.131.44 09/17 17:45
244F:→ supermars: 與名片等... 101.15.131.44 09/17 17:45
245F:→ BigCat: 所以他撤的是名片檔,簽名檔歸板務他不管 122.121.63.55 09/17 17:46
246F:→ BigCat: 最原始的判決是包括簽名跟名片 122.121.63.55 09/17 17:47
247F:→ BigCat: 名片他覺得不成立→撤銷 122.121.63.55 09/17 17:48
248F:→ BigCat: 簽名踢回給板務,他不管→不罰 122.121.63.55 09/17 17:48
249F:→ BigCat: 哪邊理解不能? 122.121.63.55 09/17 17:49
250F:→ BigCat: 「法務部僅就名片檔之有審理權限」看懂嗎? 122.121.63.55 09/17 17:50
251F:→ BigCat: 看板可以因簽名檔桶人但不能因名片檔去桶 122.121.63.55 09/17 18:04
252F:→ BigCat: 法務可以管名片檔但一般不管簽名檔 122.121.63.55 09/17 18:05
253F:→ BigCat: 簽名檔跟名片檔就是兩碼事 122.121.63.55 09/17 18:05
254F:→ BigCat: 你可以用法務認定去溝通文章被桶 122.121.63.55 09/17 18:06
255F:→ BigCat: 但不是用法務判決去直接推翻板務判決 122.121.63.55 09/17 18:06
256F:→ BigCat: 講這樣你還硬要攪在一起的話我也沒辦法了 122.121.63.55 09/17 18:07
257F:→ BigCat: 順帶一提Violation板之前的判例 122.121.63.55 09/17 18:18
258F:→ BigCat: V板上搜"簽名檔廣告"都是丟回看板處理的 122.121.63.55 09/17 18:18
259F:→ BigCat: 以上。 122.121.63.55 09/17 18:19
260F:→ supermars: 我指的是pttlaw版判決《原判決(violat 101.15.131.44 09/17 20:48
261F:→ supermars: ion)》駁回。而v版的檢舉內容就是簽名 101.15.131.44 09/17 20:49
262F:→ supermars: 黨與名片的部落格。所以才來這個cchat 101.15.131.44 09/17 20:49
263F:→ supermars: 的上上層申訴。但依你提的看樣子是申請 101.15.131.44 09/17 20:49
264F:→ supermars: 錯版,(手機回覆有點不便請見諒) 101.15.131.44 09/17 20:50
265F:→ BigCat: V板的判決你已經在PttLaw上訴而且有結果 122.121.63.55 09/17 20:53
266F:→ BigCat: 你可以拿結果去跟C板板主溝通 122.121.63.55 09/17 20:54
267F:→ BigCat: 但不是直接拿結果去推翻板主判決 122.121.63.55 09/17 20:54
268F:→ supermars: 因為在西洽被桶的主因就是當時被站務用 101.15.131.44 09/17 20:55
269F:→ BigCat: 法務歸法務的程序,板務歸板務的程序 122.121.63.55 09/17 20:55
270F:→ supermars: 擋廣告軟體檢測有廣告而被認定商業網站 101.15.131.44 09/17 20:55
271F:→ supermars: 。所以我才提出站方已還其網站清白後, 101.15.131.44 09/17 20:55
272F:→ BigCat: 你法務跑完了,法務撤單,法務這塊就結束 122.121.63.55 09/17 20:56
273F:→ supermars: 水桶名義也不符來申請解除水桶。 101.15.131.44 09/17 20:56
274F:→ BigCat: 但是法務管不到板務的認定,這是兩回事 122.121.63.55 09/17 20:56
275F:→ BigCat: 即使法務說名片檔撤單,但簽名不歸他們管 122.121.63.55 09/17 20:57
276F:→ BigCat: 你去V板檢舉誰簽名廣告一樣踢回看板認定 122.121.63.55 09/17 20:57
277F:→ BigCat: 我不覺得一個說明重複好幾次有意義就是了 122.121.63.55 09/17 20:58
278F:→ BigCat: 簡言之你要撤桶只能跑板務程序與法務無涉 122.121.63.55 09/17 20:59
279F:→ BigCat: 法務撤單對板務來說只是可供參考而已。 122.121.63.55 09/17 20:59
280F:→ supermars: 恩,我知道你說的。但目前有疑問的是版 101.15.131.44 09/17 21:00
281F:→ supermars: 規判決能超越站規嗎?同時,當初會桶就 101.15.131.44 09/17 21:00
282F:→ supermars: 是R版主提出(法務認證)而桶,現在認 101.15.131.44 09/17 21:01
283F:→ supermars: 證被駁回,卻變成不相關了嗎?@@ 101.15.131.44 09/17 21:01
284F:→ BigCat: 你能爭取的就是同樣網址是否兩邊認定相同 122.121.63.55 09/17 21:01
285F:→ BigCat: 不然法務不管看板怎麼認定 122.121.63.55 09/17 21:02
286F:→ BigCat: 而且一邊撤名片單一邊桶簽名文章,兜不攏 122.121.63.55 09/17 21:03
我不知道是否哪裡有誤解了@@ 因為PTTLAW版今日的判決駁回範圍的是V版的判決, 而V版給的懲處就是簽名檔+名片檔(兩部分都有,不是只有其中一個)
287F:→ BigCat: 況且板主一開始不是不給機會 122.121.63.55 09/17 21:03
288F:→ BigCat: 你直接扣個言論自由帽子丟去SYSOP板 122.121.63.55 09/17 21:04
如果我今天因為發文頻率有觸犯版規,那R版主可以依照版規上要求。 但當時卻只用威脅的信件限制發文頻率,不服從的話就會用6-4-6的商業廣告(網站)水桶。 在沒有正確的版規下要如何讓人信服? 因此在回信反映無結果之下就去申訴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四個字就顧名思義為發文的自由,在自由的條件下絕對是以每個版 的板歸所限制,這也是我一直以來有養成遵守版規習慣。 但問題點就是目前西洽版沒有正確的版規來規範,沒有規範性質相同的文章其發文頻率 如何,因此當時來信的時候【打算】用6-4-6【商業廣告】莫須有罪名加罪於我,並限制 發文頻率,其本人無法接受。 不按照版規規定來限制發言的權利,及達成了打壓言論的一個行為。 如果今天版歸有提到相關的規範,可算我對版主有天大的誤會,反之,不按照版規 規範而限制發文,這樣的管理方面的正當合理性的確有待商榷。 同時,這個時間點版主的判決依舊是"有但書的允許發文(APK文)"。 接著,R版就去提告商業網站,並看到站方初步確認有廣告時開立罰單+禁止部落格網址 出嫌在PTT上,接著才執行6-4-6的商業網站水桶。 到此,判決的部分有兩階段,代表著這是兩回事。 階段一,版主限制本人發APK文的頻率 階段二,看到法務用軟體判定有廣告而提報站方,才進行永久水桶。 但今日9/17的站方把本人部落格的判定還其清白,本人覺得理應把階段二的判決解除 ,因為當初會永久水桶的原因就是"站方判定",怎麼能在上個月依照"站方判定"水桶, 今日站方還其清白後卻"不看站方判決" ? 版主覺會不爽我申訴""打壓言論自由"",卻不准本人覺得未依照版規執行要求而不爽? 目前版規沒有限制,我發文的部分並無觸犯版規,但版規是可以修正、新增的, 再新增條例後我也會遵守其新增的條款,這一點互相配合與尊種不困難吧。
289F:→ BigCat: 坦白說我覺得板務認定這塊你會很辛苦了… 122.121.63.55 09/17 21:04
290F:→ BigCat: 法務的判定在板務就是「判決參考」 122.121.63.55 09/17 21:05
291F:→ BigCat: 說白一點板主當然可以選擇要不要參考 122.121.63.55 09/17 21:06
292F:→ BigCat: 你要申訴就是走板務,法務判決只能是參考 122.121.63.55 09/17 21:07
293F:→ BigCat: 你不能說法務撤單我名片檔所以簽名檔不算. 122.121.63.55 09/17 21:07
294F:→ BigCat: 只能說link法務認定不算,問板主認定標準 122.121.63.55 09/17 21:09
295F:→ BigCat: 然後照程序再跑一次而已 122.121.63.55 09/17 21:10
296F:→ BigCat: 這部份我不重複了不然變成我跳針 -_- 122.121.63.55 09/17 21:11
不會啦,雖然沒有跟你到很熟的地步,但也常看到你有回答很多人的問題, 所以我知道你了解的東西很多,才想跟你討論狀況而已,當然也會希望從你那邊獲得幫助 (邊討論邊學)。
297F:推 BigCat: 另外法務並不是說你的站台不是商業站台 122.121.63.55 09/17 21:15
298F:→ BigCat: 他說的你在PTT的文章看不出有誘導 122.121.63.55 09/17 21:15
299F:→ BigCat: 他說的是你在PTT的文章看不出有誘導 122.121.63.55 09/17 21:16
300F:→ BigCat: 是不是商業站台他並沒有明確判定喔… 122.121.63.55 09/17 21:16
這一點PTTLAW的法務判決,簡單說就是罪證不足不能判定為商業網站了阿! 怎會算是沒有判定? PTTLAW版上的法規上有提到,如果站方覺得有需要被控訴方提出額外證據來幫助判定 ,會要求開法庭來答辯。但直接判定就是代表已經結案,確認本人申訴的標題是合理的。 在社會上就是以法律來判定有沒有犯法,罪證不足=沒犯法,總不能假設今天A被B控訴詐欺 ,到了最高法院後的判決為"罪證不足不予以起訴"後,提告者B還堅持要對方賠錢吧! 今天如果站方認定本人的網站為商業網站,就不會有這樣清白的結果,取而代之的是駁回 ,不是嗎? 謝謝你耐心回應我的疑問。 ※ 編輯: supermars (1.162.47.170), 09/17/2015 22:56:07 ※ 編輯: supermars (1.162.47.170), 09/17/2015 23:00:09
301F:→ BigCat: 「Ptt法務部無實際社會調查權限」 122.121.63.55 09/17 22:57
302F:→ BigCat: 「亦應無權管轄至Ptt外之網站」 122.121.63.55 09/17 22:58
303F:→ BigCat: 他並沒有明確說你「不是」商業站台 122.121.63.55 09/17 22:59
304F:→ BigCat: 也就是說他不管你是不是商業站台 122.121.63.55 09/17 22:59
305F:→ BigCat: 只看你有沒有用Ptt衝流量 122.121.63.55 09/17 22:59
306F:→ BigCat: 針對是否為商業站台這一塊他並沒有明說 122.121.63.55 09/17 23:00
=======以下申訴的標題========= 申訴標題:不服認定本人的網站為商業網站 =======以下為申訴大綱========= 大綱:不服violation判定本人網站為商業廣告,要求其撤出相關懲處規範與罰單 =======以下為今日判決主文===== 判決主文: 原判決廢棄,撤銷兩張罰單處分。 判決理由: 本案經PttLaw法務會議認定,Ptt法務部無實際社會調查權限,亦應無權管轄至 Ptt外之網站,僅就檢舉人之證據、外觀認定是否有違規之事實,在本案之證據中 並無法確定是否有因點擊獲利、或是明顯誘導之文字並無證據證明與使用者違規 及申訴處理規則中之廣告成立要件,即謂散佈及獲利,因此在無進一步證據前予以 撤銷罰單。 =============================== 『並無證據證明與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之廣告成立要件,即謂散佈及獲利』 申訴的時候,其訴求就是"還我的部落格被定義為『商業網站』的清白"。 不然法務要判決甚麼呢? 今天就是因為被檢舉有GOOGLE廣告、還有用擋廣告軟體草率判定廣告數量而成商業網站。 流量多與寡,跟是不是商業網站根本是兩回事。 商業網站,不論你是流量1、還是1億,他就是商業網站。 非商業網站,不管你是1、還是流量1兆,就端看文章是否有掛羊頭賣狗肉的欺騙版友、 以及與版規牴觸之。 因為有興趣看相關文章的鄉民,願意點網址的行為皆為自願而非強迫、誘使、欺騙。 寫的文章內容如果有吸引到人,自然而然就會有人願意點進去看網誌的文章,點的越多 代表有興趣的人也越多,這是自然行為。
307F:→ BigCat: 而且他有說「在沒有進一步證據之前blah」 122.121.63.55 09/17 23:02
308F:→ BigCat: 所以這單其實還是很有保留空間的… 122.121.63.55 09/17 23:03
這是過度解讀...就如我上面寫的,"流量多寡"跟"商業網站判定"是兩回事。 同時PTTLAW是PTT最高的法院也是最終判決的地方,原本應該在15日內作決策的判決, 多了7-8天的討論並於今日做出判決,如果有你所謂的"保留空間",沒有必要多個7-8天 討論。
309F:→ BigCat: 對啊,流量跟是否為商業網站是兩回事 122.121.63.55 09/17 23:19
310F:→ BigCat: 所以他只說你目前看起來不是靠Ptt衝流量 122.121.63.55 09/17 23:20
311F:→ BigCat: 並沒有說是不是商業站喔 122.121.63.55 09/17 23:20
你怎麼還是不懂申訴的點, PTTLAW申訴時就要求填入申訴的訴求,訴求的標題我也在上面寫感你看了= = 判決的結果就是【原判決撤除+撤銷相關罰單】! 同時,當PTTLAW有需要更多佐證時會要求雙方開裡法庭線上答辯,作為最終判決的參考。 試問..今天原申訴標題如果沒有合理,也就是今天站方如果認為本人是商業網站, 平哪個條款撤銷其罰單以及原V版判決??
312F:→ BigCat: 我要怎麼說你才能弄懂一碼歸一碼? 122.121.63.55 09/17 23:21
313F:→ BigCat: 他那句話的意思是法務不能判定外站屬性 122.121.63.55 09/17 23:22
※ 編輯: supermars (1.162.47.170), 09/17/2015 23:25:26
314F:→ BigCat: 所以只能管是不是靠Ptt衝流量(跟ptt有關) 122.121.63.55 09/17 23:22
315F:→ BigCat: 目前沒有進一步證據說你衝流量所以撤單 122.121.63.55 09/17 23:23
316F:→ BigCat: 但是有新證據新檢舉的話就還是會開單 122.121.63.55 09/17 23:23
317F:→ BigCat: 如果你真的沒靠ptt衝的話當然不用擔心 122.121.63.55 09/17 23:24
318F:→ BigCat: 但是不是商業站台,他並沒有明確說不是喔 122.121.63.55 09/17 23:24
319F:→ BigCat: 當然也沒有明確說是,我說的空間是這個 122.121.63.55 09/17 23:25
你是否可找出相關訴訟,其結果同為申訴成功的案件來看看其判決文是如何寫的? 流量多寡,就說了是看鄉民要不要看、願不願意點進去。 同時,我的發文並非掛羊頭賣狗肉,(EX:張爸的空洞文)
320F:→ BigCat: 你的著眼點在商業的話當然就回你商業問題 122.121.63.55 09/17 23:26
321F:→ BigCat: 但是那個判決的依據是流量,不懂的是你吧 122.121.63.55 09/17 23:26
322F:→ BigCat: 他只說無權判定是不是,沒說你不是 122.121.63.55 09/17 23:27
請調閱出類似申訴案件以及其撤銷原申訴罪狀的判決文來看看上一個CASE是如何寫的。 PTT對於商業網站的判定標準如一,不會因為我的帳號用多久或是發文篇數有多少而 有不同的判決,因為在討論判決的時候標準是固定的。 申訴者被駁回,維持原判決。 申訴者勝訴,撤銷其原判決予懲處。 這有甚麼好咬文嚼字的呢?
323F:→ BigCat: 然後你自己覺得他說你不是 -_- 122.121.63.55 09/17 23:27
324F:→ BigCat: 所以根據流量問題他判你贏啊 122.121.63.55 09/17 23:28
325F:→ BigCat: 然後是不是商業站台的話他說無權判,這樣 122.121.63.55 09/17 23:29
326F:→ BigCat: 你節外生枝跟我說你文章多優秀無助於釐清 122.121.63.55 09/17 23:30
327F:→ BigCat: 然後跟你講到這邊你說我過度解讀也OK 122.121.63.55 09/17 23:30
判決文內哪裡有提到是因為流量的關係而勝訴= =? 只提到依照目前提出的證據跟外觀(當然指的是網站)當中,罪證不足... 今天申訴的點並非流量,而是商業網站定義。 日前被告的點也不是流量,而是部落格中有廣告的爭議點... ※ 編輯: supermars (1.162.47.170), 09/17/2015 23:34:36
328F:→ BigCat: 白花整晚當呂洞賓,下次看到你我自動pass 122.121.63.55 09/17 23:31
329F:→ BigCat: 以後去哪申訴要申訴些什麼自己看著辦了 122.121.63.55 09/17 23:32
330F:→ BigCat: 申訴就是一種咬文嚼字說服對方的過程 122.121.63.55 09/17 23:33
不然我申訴是申訴啥的? 我的申訴文中要求很明確阿= = 【不服V版判定部落格網指為商業網站】 判決:原提告者罪證不足,撤銷其懲處、以及原v版判決
331F:→ BigCat: 既然你不領情那我就看戲這樣,祝好運 122.121.63.55 09/17 23:34
332F:→ BigCat: 最後再說一次,不要只看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122.121.63.55 09/17 23:37
333F:→ BigCat: 真的不回了,沒有意義還白花我時間,撤-_- 122.121.63.55 09/17 23:38
真的很抱歉,我沒有不領情你回答我那麼多的內文,上面文字都是我提出來想爭取 的點而已,很多看法跟當初在SYSOP上講得差不多,如今站方還本人網站清白。 同時,6-4-6是王浩宇事件出來後的條款,但王浩宇的行為根本人事件差個十萬八千里... 我看了一下王浩宇事件,當時用假新聞、還有騷擾版主等偏執行為被站方判刑, 我的文章以及部落格網站也被站方檢視過後作出判決 版主用"站方法務認定"為由將我水桶,因此我將站方法務的最終判決來提出解桶上訴。 你說PTTLAW最終判決沒提到是或不是,我想如果是商業網站也就不會撤銷其判決以及罰單。 這是很簡單的推論,並非"只看對自己有利"的一面。
334F:推 canandmap: 自我感覺可以V板撤銷Chat板主判決220.136.157.220 09/18 01:23
335F:→ canandmap: 申訴本來就不是拿他板判決當理由220.136.157.220 09/18 01:24
336F:→ canandmap: 連申訴不能拿他板判決當理由都不知道?220.136.157.220 09/18 01:50
我看了西洽版上的四篇判決文,裡面幾乎都提到了"依照站方判決"而判(類似的言論)! 所以,我提出當初被判定水桶的關鍵已不付存在,這一點我認為很合理因此提出。 當初要藉由法務判定廣告而水桶,為何不能藉由站方法務最終認證而恢復? 你提到的"不能拿他版判決當理由",我想站上或是任何版上都沒有這一條的規定。 再申訴時能不能提、或是版上是否接受其理由是兩件事情。 申訴不就是提出看法來爭取嗎? ※ 編輯: supermars (1.162.47.170), 09/18/2015 03:50:11
337F:推 canandmap: 哪四篇有提到?po出來啊 220.136.157.73 09/18 20:16
338F:→ canandmap: 你以為合理難道以為此舉也合PTT的理? 220.136.157.73 09/18 20:17
339F:→ canandmap: 「事主在各看板之違規由板主判定。」 220.136.157.73 09/18 20:23
340F:→ canandmap: 代表PTT站方將廣告文的判斷授權給各板 220.136.157.73 09/18 20:27
341F:→ canandmap: 主,板主當然可判決為廣告而援引該板規 220.136.157.73 09/18 20:28
342F:→ canandmap: 進行警告或水桶,「」內的字還是從你其 220.136.157.73 09/18 20:29
343F:→ canandmap: 中的判決文找出來的,你還在狀況外? 220.136.157.73 09/18 20:30
344F:→ canandmap: 板主不是因為站方認證,而是依板規判定 220.136.157.73 09/18 20:33
345F:→ canandmap: Pttlaw的判決只是拿掉罰單,各板仍可自 220.136.157.73 09/18 20:35
346F:→ canandmap: 行依各板板規認定是否為廣告 220.136.157.73 09/18 20:37
347F:→ canandmap: 站方法務沒有各看板之管轄權,此在各組 220.136.157.73 09/18 20:38
348F:→ canandmap: 之群組長及小組長手上,而且下篇的群組 220.136.157.73 09/18 20:39
349F:→ canandmap: 長已經暗示你他認定你此舉仍為廣告 220.136.157.73 09/18 20:42
350F:→ canandmap: "即日起法務站長退出板務相關申訴判決" 220.136.157.73 09/18 20:46
351F:→ canandmap: #1CLXxDNX (SYSOP) 220.136.157.73 09/18 20:47
352F:→ canandmap: 此句為站方法務無法管理各看板文章之意 220.136.157.73 09/18 20:49
353F:→ canandmap: 所以你拿法務判決當申訴理由本就沒有 220.136.157.73 09/18 20:50
354F:→ canandmap: 任何效果,法務都不能管卡漫組遑論判決 220.136.157.73 09/18 20:54
355F:→ canandmap: 要繼續申訴請至BoardCourt,但不能再拿 220.136.157.73 09/18 20:55
356F:→ canandmap: 相同理由,否則你連最後的申訴權都沒有 220.136.157.73 09/18 20:56
357F:→ supermars: 謝謝解說 1.162.55.136 09/21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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