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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本人於5/3發現有板友違規,於14:30向板主群寄信檢舉(證一) : 於5/9再次去信板主群詢問進度並獲得回應(證二、證三) : 而後板主群於5/14發布公告判決後,本人認為此判決仍有爭議 : 於5/17向板主群提出複審請求,當天c板主亦有回覆(證四、證五) : 5/20,c板主回覆本人複審請求後,於信中表示結果維持原判(證六) : 本人對此結果認為不服,故在此提出申訴,並已通知板主群前來答辯(證七) 恩...要答辯也要有問題給我答辯阿 我看你推文的意思應該是要我幫你把你給我的信貼上來的樣子,只是你申訴中 沒有新增任何問題和論述,那我已你後來寄的內容回覆你好了。 下面是該郵件內的回覆~ ※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在申訴組務板前,對此複審結果做出最後回覆並做為轉錄證據之一 : 爾後若有必要,將於組務板回覆之 : ※ 引述《cabokino (卡布其諾)》之銘言: : : 首先,你沒被水桶不代表並沒有違規,只能說沒有人針對你這部份的內容檢舉。 : 請問我這段推文究竟違反板規的哪一條款? 戰鬥類 ※限當事人檢舉 d.謾罵、抹黑、挑釁或其他由板主判定含攻擊意圖之言論,水桶30天。 e.觸犯板規d並同時提及當事人他板事務作為攻擊手段,追加禁言150天(共180天)。 「首先,你沒被水桶不代表並沒有違規,只能說沒有人針對你這部份的內容檢舉。」 你當然可以自己覺得沒有違規,但是我指的是板主群不會預設立場你推文的內容有沒 有違規,要看有沒有當事人覺得你的內容有違規進行檢舉才會釐清。 板主非當事人,並非能確認你的言論有無針對性的違規。 : 他板言論?我提過哪個非ONE_PIECE板的言論? : : 再來,板主群對於檢舉內容,經過討論合議的結果認為其言論並未達到違規標準。 : 這已經在公告中表明了,不懂再拿來說一次的原因是? 因為海賊板目前採合議制,公告結果都是討論過才公佈的,是再次跟你申明這點。 : : 我們回顧一下推文 : : → cabokino: 這個部份能先告訴我,你是依據什麼規定,可以因為你自己 05/03 1 1:54 : : → cabokino: 的疑問,然後要求板主提供檢舉人或是被檢舉人的資訊給你 05/03 1 1:55 : : → cabokino: ,而且你還非當事人。 05/03 1 1:56 : : → canandmap: 那麼,你只要告訴我,究竟有沒有當事人檢舉就好 05/03 1 1:59 : : 噓 ken7134213: 板主說的沒錯!!!!!canandmap 你是依據什麼規定????? 05/03 1 2:00 : : → ken7134213: 板主根本沒義務回答你!!!! 05/03 1 2:01 : : → canandmap: 對於板友的疑慮,不是只要回答yes or no就可以了嗎? 05/03 1 2:01 : : → canandmap: 還是因為你是板主你說了算,所以連板友提出疑慮都不行? 05/03 1 2:01 : : → canandmap: → cabokino: 板規怎麼定板務就怎麼走瞜。 05/03 1 2:02 : : → cabokino: 公告的推文前四行中的「我是依檢舉內容公告喔」我以為 05/03 1 2:02 : : → canandmap: 你給出的答覆並沒有說「的確是有」「事實上就是有人檢 05/03 1 2:02 : : → cabokino: 這個已經解釋得很明顯了 05/03 1 : : → canandmap: 舉」這個答案的意思,所以我才說沒有給正式答覆 05/03 1 : : → cabokino: 我...我沒辦法替你的理解能力背書,但是該說明的部份, 05/03 1 : : → canandmap: 我還記得當初f板主對no4進行禁言時,我跳出來說我並沒 05/03 1 : : → cabokino: 公告裡都有,真的不能讓你滿意,那我也沒辦法呢 05/03 1 : : → canandmap: 有對no4檢舉,現在你的答覆是這樣,我希望當事人真的不 05/03 1 : : → canandmap: 會像我那樣突然跑出來說「我並沒有檢舉」那樣的話 05/03 1 : : 噓 ken7134213: 如果就是有檢舉呢!!!??每個人都像你這樣問板主不是忙 05/03 1 : : → ken7134213: 死了 05/03 1 : : 推 canandmap: 好了,既然板主是這樣回,我不再多言 05/03 1 : : 在推文中我已說明「我是依檢舉內容公告喔」,這已明顯且正面的回答你有人檢舉一 : 你的公告從未說明「經板友檢舉」or「經當事人檢舉」等字樣 來我們看一下我給你的回覆,我已經在推文中我已說明「我是依檢舉內容公告喔」 ,這已明顯且正面的回答你有人檢舉一事。所以你如果還是要糾結在板主必須回答 你「關鍵字」或「符合你標準的答案」才算回答,那我這邊也沒辦法,只能重複的 告訴你相同的答案。 上次的回信內容: 在推文中我已說明「我是依檢舉內容公告喔」,這已明顯且正面的回答你有人檢舉一事。 在你明確知道這點之後,還你一再要求板主回答你「關鍵字」或「符合你標準的答案」才 算回答,所以被板友認為是你有預設立場,有關於這部份的言論板主群認為還在可受公評 之事範圍,故板主群認為沒有抹黑的問題。 : 你的補充說明也只有規勸的字句 : 既然你有回顧,那麼再回顧更先前的推文: : 推 canandmap: 當事人是否真的有檢舉? 05/03 11:45 : → canandmap: 另外,我看了原始推文,雖然有提及NS板的m板主,但依 05/03 11:45 : → canandmap: 前後文推斷,NS板的m板主如果是檢舉人反倒有點奇怪 05/03 11:46 : → canandmap: smomo3cat是引述他的推文,如果是m板主檢舉的話,那他 05/03 11:47 : → canandmap: 算是自己檢舉自己的推文嗎?還是檢舉smomo3cat把他的話 05/03 11:48 : → canandmap: 帶至本板?如果說公開檢舉人ID會有疑慮,亦可請板主以 05/03 11:48 : → canandmap: 站內信回覆即可。 05/03 11:49 : 1.我開頭就問「當事人是否真的有檢舉?」然而你用「我不是當事人」來質疑我的問題 : 而不是回答我的問題 相同的問題,在推文中我已說明「我是依檢舉內容公告喔」,所以你對這句話的 理解是?或許你可以提出來你理解成什麼樣的情況? : 2.我從來沒有要求過你在此公開場合提供檢舉人(當事人)資訊 : 3.我在這個問題下方提出我的猜測,並且補充說明如有疑慮可用站內信私下回覆 : 而且我不是哪個笨蛋會大方的把檢舉人資訊公開在板上 既然非檢舉雙方的當事人,你也不是笨蛋知道板主不能公開,那你怎麼會覺得板主 可以應非當事人的要求,把其他人的檢舉內容私信給你呢? 板主群是不能提供其資訊給非相關人員,還請你理解。 : 4.哪一條板規不准板友提問關於檢舉過程的瑕疵? : : 在你明確知道這點之後,還你一再要求板主回答你「關鍵字」或「符合你標準的答案 」才 : : 算回答,所以被板友認為是你有預設立場,有關於這部份的言論板主群認為還在可受 公評 : : 之事範圍,故板主群認為沒有抹黑的問題。 欸?....哪邊不准你發問檢舉過程的瑕疵?可能你在幫我舉出來一下,謝謝。 : 你的標準有問題 : 1.預設立場不會以問題形式呈現,我要是真的預設立場,我會直接說「原來板主根本不 : 有沒有人檢舉,凡是反對板主的推文都被水桶」這種讓你覺得被針對的推文 : 我還浪費時間問究竟有沒有人檢舉幹嘛? 相同的問題,在推文中我已說明「我是依檢舉內容公告喔」,所以你對這句話的 理解是?或許你可以提出來你理解成什麼樣的情況? : 2.抹黑跟可受公評之事無關 : : 而你引用的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以及維基百科對於「抹黑策略」之定義, 對於 : : 該板友言論是否成立,或許你可以透過法律行動證明你的依據,板主群依法律、站規 、板 : : 規進行板務維護,故無法確認你引用資訊適用與否,還請見諒。 : 答非所問 : 規定跟認知完全是兩碼事 : 你們既然訂了「抹黑」的規範,為什麼不適用我引用的定義?其中一個還是國內教育部 : 頒訂 : 如若此例未達標準,等同2d中「抹黑」形同虛設 恩,規定跟認知完全是兩碼事,所以請勿使用你單方面認定的「規定」和「認知」來 要求板主群必須完全照你的「規定」和「認知」來管理板務。 另外,板規是由現任板主群討論並修正後的內容,其中的定義和解釋,板主群自然是 依法律、佔規、板規進行板務並非已板友於網路上查詢引用的內容為主來作為判斷 ,其中維基百科還是可被編輯之來源。 : : 痾..你引用我的對話不就已經是你問題的答案了嘛?板主群認為該板友其言論並未達 到違 : : 反板規的標準,然後你覺得板友真的有抹黑你的行為,且板主群尊重你的權力使用。 : : 故維持原判 : 這也與我的權力並無關係,此回覆並沒有說服我任何地方 : 本人將此回覆做為申訴組務板之證據之一,並得依申訴過程之情節考量提出罷免 沒有要說服你的意思喔,只是解釋給你知道 如果你不能接受這些解釋,那板主群尊重你的權力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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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pTime: “站”規 05/27 15:05
2F:→ takepee: 再拉,X! 05/27 15:19
3F:推 oramge: “以”版友 05/27 16:41
4F:→ takepee: 板還是版? 05/27 16:44
5F:推 canandmap: 皆可 05/2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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