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jet (喵球)
看板C_ArtBoard
標題Re: [申訴] ONE_PIECE板主frojet公告文中惡意抹黑
時間Wed Jan 24 16:28:22 2018
小組長 你好
關於這個申訴案 申訴人提及案例(z-20-4-1-6),與他本人處分案件,
認定標準不一,複審定義的認定,與以下板規有關
C-8 〔臨時狀況處置,臨時條款〕
Ⅰ 無明顯惡意,單純因板規修訂不完善,或文章符合板規規範但引起板內爭議,
經板主群認定為不適當文章,在板規未修訂前,刪除文章/刪除推文,但不處罰。
Ⅱ 過去發表的文章,在版規修訂後屬於違反板規的範疇時,板主可依本規定溯及既往
刪除文章/刪除推文,被刪除的文章需存留至至少一年時間,原發文者可依本
規定向板主申請,寄回被刪除的文章。
Ⅲ 已公告還尚未執行完畢的處分,期間板規修正後有較輕處分,
當事人可申請或板主逕為改判,改判後若輕於已執行的處分範圍,立即結束處分。
B-4 〔引戰推文〕
Ⅰ 文章內容若有以下情形者符合本條板規範圍,
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1)多次評論板友、謾罵、抹黑、
挑釁、嘲諷之人身攻擊言論
(2)蓄意張貼板友在他板部分言論,而該張貼言論與目前討論主軸關聯性不大
(3)其他由板主方判定有惡意攻擊意圖的言論
Ⅱ 符合本條規範,初犯7天禁言(一句一罰)、二犯者+15天禁言、三犯者+30天禁言。
另可視情況要求修改或刪除文章。
Ⅲ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一句一罰為合併處罰要件,最高採計4句罰言。
一句一罰非累犯加重處罰要件,亦不適用於C-4多次違規加重處分。
Ⅳ 雖有第一項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無明顯犯意,或經當事人原諒,
改記警告或不罰。
Ⅴ 引戰條文原則上採一句一罰,例外採整體認定
採整體認定的標準:
(1) 因推文文字數目過多,造成系統呈現連續推文的現象,
根據上下文可連貫成一個完整語意時。
(2) 遊走在板規邊緣,利用推文來斷開文字並穿插無關文字,
使每一句推文都不具語義,但合併所有推文,經檢舉人檢舉
並由板主認定其仍具有意義。
(3) 遊走在板規邊緣,故意不使用空白鍵斷開文字,或穿插無關文字
使該句推文不具語義,經檢舉人檢舉並由板主認定其仍具有意義
D-3 〔複審及申訴流程〕
Ⅰ 若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不服時,可於三日內向另一版主提出複審。
Ⅱ 若當事人仍不服複審結果,則應依規定依序上訴至小組長、群組長。
Ⅲ 板主群應依照小組長或群組長之申訴結果進行處理。
>------------------------------------------------------------------<
相關答辯意見如下
1. 首先本板的C8板規,主要規範是現行板規有疏漏時因應措施,以及當板規有變更時,
對於板規修正前後,
板主如何處理當板規前後不一致時,相關判決案採用的原則,
與本板的複審制度無關。
2. 本板的
複審制度專指對判決不服的當事人,提出板內救濟管道,同時也是屬於當事人
向組務申訴前的溝通信。
3. smalllmin板友提及,z-20-4-1-6的相關案件經查閱,屬於板規修正前後時判決。
最初的裁判時(
#1PDX5X_1),所引用的板規為v5.3b(z-4-1-36),當時引用板規
如下所示
板規 5-4
Φ.若提及政治人物、政黨之名稱,必須以正名書寫、推文也規範於此。
(發文一律刪文+禁言30天、推文一律禁言15天)
板規 5-5
政治推文:推文內若僅單純推政治人物,無影射嘲諷等犯意,予以免罰
公告(#1Ozml0fC) C2-6 (微罪不罰的範圍)
1.政治性言論,若單純僅提到政治人物姓名,無討論意圖,不處罰
當時判決說明書如下
被檢舉人故意使用錯別字,將政治人物(柯文哲)姓名錯打成顆文折
藉此影射嘲諷原PO,不適用板規5-5無犯意及C2-6微罪不罰,
依板規5-4規定,處禁言15天。
4. 本板在2017/6/12發佈板規5.4版(z-4-1-37),當時板規對於B-7
政治推文有下修懲處標準,板規從原有的15天禁言改為7天禁言。
B-7 〔政治推文〕
Ⅰ 以政治人物姓名/綽號,或政黑語來影射諷刺板友,處7天禁言+刪除文章。
5. 由於這是板規體制上的變革,與複審制度無關,基於本板檢舉案處理流程精神,
以保護當事人權益採判決最輕為主,同時也參考現行法律的原則(從新從輕原則)
所設計板規。除當事人主動發現,可根據該條申請複審外,同時也授權板主可基
於保護當事人的原則下,逕予改判。
6. 複審制度是
專指對判決不服的當事人提出板內救濟管道,本板的D3板規亦對
複審這一詞,清楚做出定義與解釋。
D-3 〔複審及申訴流程〕
Ⅰ 若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不服時,可於三日內向另一版主提出複審。
Ⅱ 若當事人仍不服複審結果,則應依規定依序上訴至小組長、群組長。
Ⅲ 板主群應依照小組長或群組長之申訴結果進行處理。
7. 綜合以上解釋,板主未經板友提出申請而逕予改判,非複審制度的範疇,
而是板主根據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348aPLp (SYSOP) ,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對於板規制度上調整、及判決內容有客觀要件疏漏(忘記計算累犯次數)
等相關措施,針對判決所做的修正措施。
8. 觀smalllmin板友的申訴內容得知,很早之前就知道C8-3板規存在,亦應能明瞭
C8板規主要規範重點,在於板規修正前後,板規前後不一致時的處理原則,而非
複審制度的範圍。
9. 查閱關於smalllmin板友的
#1QMRC6q_ (ONE_PIECE),違規的言論,判決引用板規為
B4引戰條文
噓 smalllmin: 修改判決內容不用經過複審嗎??? 01/13 14:48
→ smalllmin: 之前不是一直說板主判決都是經過審慎評估的,判決書判 01/13 14:48
→ smalllmin: 了後有問題請走複審絕對不會修改判決內容,結果板皇自 01/13 14:48
→ smalllmin: 己說改就改的喔? 01/13 14:48
→ smalllmin: 平常很多檢舉案都拖個四天五天才判,結果這個不到一天 01/13 14:48
→ smalllmin: 就火速判罰,判完才發現根本沒查證是否累犯有夠好笑, 01/13 14:48
→ smalllmin: 這不是每次判決前的必做程序嗎?? 01/13 14:48
→ smalllmin: 每次都說未來會更加謹慎阿到底謹慎在哪?阿都幾次了呵 01/13 14:48
→ smalllmin: 呵呵 01/13 14:48
→ smalllmin: 還是說只是不會針對板友意見做修改,自己想改就改,標 01/13 14:48
→ smalllmin: 準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呢^.< 01/13 14:48
10.smalllmin以上11句言論,字數不含空格,共205字,皆在一分鐘內完成。
顯是提出第一句質疑後,完全未給版主足夠進行板規釋義的時間,而後面
10句言論,則是藉此針對版主本身進行挑釁之人身攻擊言論,故符合B4板規
的範疇,故給予整體判斷為一句,罰七天禁言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213.23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ArtBoard/M.1516782504.A.D67.html
※ 編輯: frojet (122.116.213.231), 01/24/2018 16:48:03
※ 編輯: frojet (122.116.213.231), 01/24/2018 16:51:28
1F:噓 nicetree: 一個版主對自己的錯誤判決完全沒有接受別人批評的空間 01/24 17:11
2F:→ nicetree: 氣量之狹小真是PTT罕見 01/24 17:12
3F:噓 nicetree: 沒雅量接受就算了還直接視為人身攻擊而水桶應該只有你了 01/24 17:22
4F:噓 nicetree: 回到申訴,S版友主訴你為何抹黑他曲解版規(文章標題) 01/24 18:15
5F:→ nicetree: 結果你通篇在解釋你的制度,完全沒回答問題 01/24 18:15
6F:噓 QQKKQKQK: frojet好像也抹黑我有分身、開VPN 01/24 19:50
8F:推 smalllmin: 硬是要避重就輕凹成這樣真的很難看啦,我都有說妳依C8- 01/27 23:36
9F:→ smalllmin: 3改判沒問題了,妳還在通篇解釋妳所引用的板規,問題點 01/27 23:36
10F:→ smalllmin: 在於妳把這個判決”歸類在複審”,卻又說此次判決和複 01/27 23:36
11F:→ smalllmin: 審無關不是在自打嘴巴嗎? 01/27 23:36
12F:→ smalllmin: 因為我知道了妳把這樣改判的判例歸類在複審,所以質疑 01/27 23:36
13F:→ smalllmin: 妳為何更改判決內容不用經過複審,反而被妳抹黑說我刻 01/27 23:36
14F:→ smalllmin: 意扭曲複審意涵 01/27 23:36
15F:→ smalllmin: 依照妳使用板規的方式來質疑妳,卻反過來被妳抹黑,Hel 01/27 23:36
16F:→ smalllmin: lo有事嗎? 01/27 23:36
17F:→ smalllmin: 自己對自己訂的板規解讀、使用上不一致在先,卻理直氣 01/27 23:36
18F:→ smalllmin: 壯地抹黑板友扭曲板規意涵,打自己臉就算了,答辯還刻 01/27 23:36
19F:→ smalllmin: 意不提這些是多沒擔當阿? 01/27 23:36
20F:→ frojet: 歸類到複審,這只是擺放位置的便利性 01/28 06:34
21F:→ frojet: 多開資料夾目錄,都要想到使用效率 01/28 06:37
22F:→ frojet: 判決擺放位置,只是內部作業,怎可凌駕板規明文規定 01/28 06:41
23F:→ frojet: smalllmin板友若對這麼細節處有所質疑,可心平氣和用站內 01/28 06:46
24F:→ frojet: 信提問,為何要擺放至這個資料夾即可。 01/28 06:46
25F:→ frojet: 而非在完全沒與我溝通前先確認清楚,就擅自解釋,惡意扭 01/28 06:50
26F:→ frojet: 曲複審真正意涵,進而挑釁辱罵。 01/28 06:50
27F:推 tontontonni: 「公告文允許言論自由」不處分 01/28 12:07
28F:→ tontontonni: frojet的判決 01/28 12:07
29F:推 tontontonni: 罵無賴,不處分 01/28 12:09
30F:推 smalllmin: 連使用效率都能拿出來凹,算我服妳了,真的! 01/28 12:44
31F:→ smalllmin: 那我倒想問問那那篇在複審類別下的判決文類別寫[ 01/28 12:48
32F:→ smalllmin: 複審] 究竟代表的是什麼意思?? 01/28 12:48
33F:→ smalllmin: [複審] hpo14 改判7天 01/28 12:50
34F:→ smalllmin: 自己便宜行事亂擺判決文位置(假設這是真的啦,想凹就給 01/28 12:59
35F:→ smalllmin: 妳凹),還能反過來怪板友沒先問過妳喔! 01/28 12:59
36F:→ smalllmin: 我們身為板友當然會認為那篇就是複審啊,難不成妳要我 01/28 12:59
37F:→ smalllmin: 每個類別下的文章都問一次該文放在那的意義,確 01/28 12:59
38F:→ smalllmin: 認我們認知上一致?我還怕妳咬我站內信騷擾耶! 01/28 12:59
39F:→ smalllmin: 有問題我就在板上提出來就好,就這麼怕自己管板上的疏 01/28 12:59
40F:→ smalllmin: 失被板友知道是嗎?還要靠抹黑我來掩飾自己的錯 01/28 12:59
41F:→ smalllmin: “ 判決擺放位置,只是內部作業,怎可凌駕板 01/28 13:02
42F:→ smalllmin: 規明文規定” 這些話從妳口中說出來還真是格外刺耳,精 01/28 13:02
43F:→ smalllmin: 華區是妳整理的還是我整理的?自己都知道不可凌駕於板 01/28 13:02
44F:→ smalllmin: 規,還要整理成和板規相牴觸的樣子,再來怪板友誤解錯 01/28 13:02
45F:→ smalllmin: ,結論一句:都是they的錯~~~~ 01/28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