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lmin (小小明)
看板C_ArtBoard
標題[證據] Fw: [複審] smalllmin違反B4板規,禁言七天
時間Mon Jan 22 00:05:48 2018
檢附此證據紀錄我曾依ONE_PIECE板規定申請複審
與板主溝通後無效 因此於組務板申請申訴
還請小組長撥空審查
※ [本文轉錄自 smalllmin 信箱]
作者: frojet (喵球)
標題: Re: [複審] smalllmin違反B4板規,禁言七天
時間: Mon Jan 15 23:35:41 2018
※ 引述《smalllmin (小小明)》之銘言:
: 1.本板D3板規提及複審制度,是專指對判決不服當事人向板主提出複審,
: (PS:由於現為一人管板,故複審仍由同一位板主審查)
: 而非板主本身發現疏漏,未有人提及複審前,就不能自行細部修正。
: 這個判決不是你認為我違反B4嗎?
: 這第一點跟我違反B4有何關係?
判決是另一個形式公告,而每一個判決其實都帶有進一步解釋板規的傾向
smalllmin的引戰推文,是立基在複審制度下所衍生的議題,
而smalllmin整體言論共有11句,第一句質疑,第二句以後是自問自答回覆
形容複審制度其實是 板主自己想改就改 此點與真實複審精神有實際落差
故此需針對此點向板眾澄清
: 你判決疏漏是你的事,幹嘛要在判決我違反B4板規的公告文裡偷渡解釋你可以細部修正?
: 而且你憑什麼自行修正你公告的判決文?
: 判決文公告前不是都經過審慎評估嗎^^
: 2.smalllmin板友刻意扭曲複審真正意涵,多次評論且惡意形容板皇、
: 嘲諷有夠好笑,自己想改就改,標準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呢等,挑釁
: 意味十分明顯,符合B4板規,整體認定處7天禁言。
: 請問我哪裡"刻意扭曲複審真正意涵"?????
: 我明明是說"修改判決內容不用經過複審嗎???"
: 這是問句是質疑句請問妳看得懂標點符號嗎?
: 我是質疑妳為什麼判決內容可以說改就改,而不是經過另外一道複審程序重新判決
: 並不是肯定句好嘛!
: "原來修改判決可以不用經過複審長知識了!!!" <--這才叫刻意扭曲ok??
: 反而是妳這個判決嚴重抹黑我刻意扭曲複審真正意涵
: → yggyygy: 雞魚這點我是覺得比較難舉證small大 刻意扭曲 01/14 03:03
: → yggyygy: 本來大家都有機率理解錯齁 01/14 03:03
: → yggyygy: 或是長期以來刻意,這次就是刻意嗎 01/14 03:03
: 看看ygg的留言 就知道他因為妳的誤導而認為我可能理解錯複審的意涵
: 事實卻是因為妳的抹黑才造成這樣的結果
: 因此
: 1. 請不要在"判決結果"內偷渡跟相關板規及違規內容無關的說明
: 2. 妳認為我引戰要水桶我我尊重,但請不要抹黑我扭曲複審意涵
: 我是質疑修改判決內容這個程序的正當性
: 妳的抹黑已經造成板友對我個人認知上的誤解,請還我一個清白
: 另外,我要求將複審結果公告至版上還我清白,謝謝
smalllmin的所有言論共11句上百字,皆在一分鐘以內完成,換句話說
第一句質疑後,並未給予板主足夠時間回覆此議題,已預設立場
認定是板主問題 嘲諷有夠好笑,自己想改就改 假借板務理由
行嘲諷意圖極為明顯 符合B4板規的範疇
最後補充 過去判決形式的公告 都帶有補充解釋板規的意涵
非單純針對smalllmin的判決,進行額外補充。
基於以上 複審維持原處分 且根據檢舉案處理流程辦法
複審若維持原處分 可不需公告至板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213.23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lllmin (114.137.172.166), 01/22/2018 00:05:48
※ 編輯: smalllmin (114.137.172.166), 01/22/2018 00: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