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uscell (臉書只用來看研討會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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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抱怨] 店員不協助教導使用影印機QQ
時間Tue Jul 19 06:19:38 2011
沒有不敬,只是刑法上30條 Ⅰ仍然懲罰「片面幫助犯」: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以前刑法老師也很直接告誡說,如果堅持沒有犯法,可以,
「我們法庭見!法官會還妳清白!」
嘴巴說說可以,但真的要跑法庭,我想大概一整年都笑不怎麼出來。
簡單說一下好了,著作權上的確有「合理使用」的規定,
但是
合理使用是「例外、萬不得已才主張的」,原則還是以著作權人的權利保障為主。
(話說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找幾個關鍵字:美國301條款、IFPI、DRM,深入下去很可怕)
一來,店員沒有辦法確認妳有無取得授權,當然若妳能出示授權證明書最好,
(這是最沒有問題的,但這很麻煩)而且我相信能出示的話內情才不單純~~
二來,連影印店都不敢明目張膽輸出、影印版權物了,
今天被抓到使用者可能還在訴訟期間,影印店或便利商店店主就先被行政罰六千到三萬,
甚至還有後續行政責任(情況嚴重者停業)、刑事責任(印的人有事妳會沒事?),
更狠一點的律師還會打民事程序先予假執行讓妳連店都開不成,原有的客戶也跑光。
(店裡任何紙張都可能是犯罪物證,全部扣起來,妳其他客人的書籍、檔案原件也一併扣
其他合法的客人要拿回影印原本都要大費周章,一旦引發民怨大概生意也別作了。
至於如果有營業帳冊?那更好!扣起來日後做為證據)
呃呃,離題了,總之,合理使用、一頁兩頁沒有很多、自己家庭使用等等的,
真的只是人家不抓而已。違法就是違法,相關著作權觀念真的要改變一下。
要影印、重製可以,先拿授權證明再來,不然一律就是違法。
電腦裡不知名的MP3也是,每一首都要有合法授權或正版光碟為證,否則即是違法。
線上下載,也並非全部都是有合法授權的,大家下載前要仔細留意。
(著作權法是有刑事制裁的,想想幾年前成大那些學長姊為了幾首MP3人生有多少轉折?)
另外大家可以想一想,妳知道某機構一年編列多少預算請工讀生站崗在影印店嘛?
以前當學生時還不信,等到人家把錄影光碟都拿出來時,
那個臉整個垮下來的樣子我真的一輩子到死都不會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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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20.7
1F:→ godswd:就習慣當自然啦,店員守規矩只是不想惹麻煩而已 07/19 06:47
2F:→ godswd:我比較好奇著作品翻印不超過1/3就不侵權到底是誰開始講的 07/19 06:48
3F:→ godswd:每次看到這種文章都會有人寫,的確在某些場所的影印區會看 07/19 06:49
4F:→ godswd:到這句話,可是根本就沒有根據啊(重製物侵權那怕是一個段 07/19 06:49
5F:→ godswd:落也是侵權,只是沒有授權也非合理使用範圍) 07/19 06:50
6F:→ godswd: 只要是 07/19 06:51
7F:→ viruscell:其實源自於著作權法65條Ⅱ三款的「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 07/19 07:51
8F:→ viruscell:個著作所佔之比例」,透過實務操作的量化產生的普遍共識 07/19 07:52
9F:→ viruscell:但是實際認定還是必須視案情才可決定,三分之一只是個基 07/19 07:53
10F:→ viruscell:準點,就好像國道限速也有個十分之一的彈性空間可以主張 07/19 07:54
11F:→ viruscell:實際認定上會有諸多考量的因素就是了 07/19 07:54
12F:推 godswd:利用及整體比例這我知道,可是本來就沒有明確範圍的東西 07/19 08:03
13F:→ godswd:怎麼講到後來大家都覺得是理所當然勒,還蠻奇怪的 07/19 08:03
14F:→ viruscell:以訛傳訛吧,總之實務上真的沒有幾件是四分之一的 07/19 08:06
15F:→ viruscell:絕大多數人都是一兩頁或關鍵部份重製就被抓庭外和解了事 07/19 08:07
16F:→ viruscell:如果可以四分之一代表四個人就有一本書了說,沒這麼好 07/19 08:08
17F:推 anneai:回想當時..有段時間..大學旁整排影印店曾風聲鶴唳過.. 07/19 08:37
18F:推 allesvorbei:美國就是在靠這成長的,當然重視著作權←這就是他們搞 07/19 09:05
19F:→ allesvorbei:出來的... 07/19 09:05
20F:→ white9cat:著作權超重要的。(對於創作者而言。) 07/19 12:54
21F:→ white9cat:不過,有時候也覺得著作權超煩的。(當沒有辦法拿到合法 07/19 12:55
22F:→ white9cat:授權的東西,只能想辦法重製其他合法授權的正本時) 07/19 12:56
23F:→ belast:既然是合理使用怎麼會違法?而且他已經買了那本雜誌,只是 07/20 10:37
24F:→ belast:要印一張出來,額外保存。印一本書的理所當然可以拒絕, 07/20 10:38
25F:→ belast:但只是要印個一張,又不是請店員幫他印,我想不透為什麼不 07/20 10:39
26F:→ belast:能請店員教他怎麼用影印機。 07/20 10:40
27F:→ belast:像有人買了一把水果刀去傷害人,總不能把雜貨店老闆都關起 07/20 10:41
28F:→ belast:來。而影印機是店內的東西,店員應該要教客人怎麼用的- - 07/20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