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0 (不徵女友)
看板CS_TEACHER
標題Re: [請益] 補習班薪資算法有無違法
時間Wed Aug 9 02:53:49 2017
那個我也有相似的問題想問
我在學校代課
我只有一四節有課
但是我不想為了兩堂空堂回家,
第二,三節在座位上發呆
改作業登記成績
那國家是不是應該付我四堂的費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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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vivi: 請問您中間那兩堂是您的課嗎?我的那半小時是本來就是我08/09 03:15
2F:→ bluevivi: 的課,不一樣吧08/09 03:15
3F:推 pickapicka: 樓上如果那半小時本來就是你的課,為何可以離開?既然08/09 08:10
4F:→ pickapicka: 可以離開,又為何要算薪資?08/09 08:10
5F:推 vvbird: 其實就是餐廳服務人員, 兩頭班的概念08/09 09:24
6F:推 pickapicka: 如果這規則是一開始就講好,不願意,就不要連接兩堂呀08/09 09:54
所以原po剛開始也講好啦QQ
※ 編輯: love0 (39.9.1.8), 08/09/2017 10:08:33
7F:推 ABC610478: 國家基本上不會佔你便宜!學生課表上2、3節不是你的課你08/09 10:35
8F:→ ABC610478: 可以不用去上課,然後也沒有錢,照表操課懂嗎?08/09 10:35
9F:推 pickapicka: 樓上是不是沒發現本篇原PO是反串呀??08/09 13:01
我才迷有呢!
10F:推 diego99: 那麼餐飲業沒客人的時候應該也是不需要付員工薪水才是。08/09 13:18
值得省思,表姊說開車不算上班
11F:→ diego99: 發文者要想一下,這國家可不是只付學校老師上課費用啊。08/09 13:19
12F:→ diego99: 啊如果是代課的話,就要問一下自己為什麼沒考上正式老師08/09 13:20
其實我對老師職位沒興趣,幫忙代課而已
13F:推 pickapicka: 資質駑鈍,看不出本文跟考上正式教師的關聯08/09 13:31
唉唷!補習班老師本來就都比較跳tone
14F:推 diego99: 那我可能也是太駑頓才看不出這篇與上一篇的關聯 :)08/09 13:37
沒關係的,大家都是補習班老師:)
※ 編輯: love0 (39.9.1.8), 08/09/2017 13:43:18
15F:推 pickapicka: :) 08/09 13:45
16F:推 diego99: 喔喔原來你是在學校幫忙代課的補習班老師啊。 08/09 13:47
對呀!老師們都叫我好幫手
※ 編輯: love0 (39.9.1.8), 08/09/2017 13:51:11
17F:推 diego99: 還可以啦,可惜的是學校代課老師不適用勞基法。 08/09 14:01
18F:→ diego99: 所以你無法爭取那兩節的薪資很正常啊 :) 08/09 14:02
19F:→ diego99: 要不然我是認為國家理應付你四堂課的薪資der 08/09 14:03
20F:推 pickapicka: diego老師,我很認真的問,為何中間兩節理應付? 08/09 14:09
21F:→ pickapicka: 就算是勞基法,有這樣的規定嗎?? 08/09 14:09
22F:推 diego99: 這我可能要先找一下案例了,稍等下喔。 08/09 14:09
23F:→ diego99: 或者看有沒有專家願意幫忙發文解答。 08/09 14:10
24F:→ pickapicka: 還是說是一例一休以後的規定?? 08/09 14:10
25F:→ diego99: 必須發薪資是有一些條件要先達成的。 08/09 14:11
26F:→ diego99: 之前就有這樣的規定喔! 08/09 14:11
27F:→ pickapicka: 之前是有看到加班1-4小時都是以4小時計,是這個嗎?? 08/09 14:11
28F:推 diego99: 這是另外一回事。 08/09 14:14
29F:→ diego99: 像我上面有提到的,如果餐影業店沒有顧客, 08/09 14:14
30F:→ diego99: 那雇主可以以沒有顧客為由將那段時間解釋為員工的休息 08/09 14:15
31F:→ diego99: 時間而不發薪資嗎? 08/09 14:15
32F:→ diego99: 答案是:若勞雇雙方在聘顧確認錢有這樣的約定,不違法; 08/09 14:16
33F:→ diego99: 但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那就有違反勞基法的事實。 08/09 14:16
34F:→ diego99: 所以在上面那一篇我才會在下面推這個比較重要的部份。 08/09 14:17
35F:推 pickapicka: 原來可以這樣 08/09 14:17
36F:→ diego99: 就上篇文章來看,約定上課時數在前,被扣時數在後, 08/09 14:18
37F:→ diego99: 那麼就要問該原po是不是有跟雇主在被聘雇前就了解這樣 08/09 14:19
38F:→ diego99: 的約定。 08/09 14:19
40F:→ diego99: 如果有哪邊講錯的,再麻煩專業人士補充或者跟正囉。 08/09 14:22
41F:→ diego99: 更正 @@ 08/09 14:22
42F:推 zealeliot: 我以前代課碰到這狀況 就帶筆電過去吹冷氣作自己的事 08/09 20:23
43F:→ zealeliot: 是覺得還好啦 08/09 20:23
44F:推 Guyinkt: 推你,明明就說好那半小時不在班部也是可以的意思不是嗎 08/09 22:16
45F:→ Guyinkt: ? 08/09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