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p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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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軟體與智慧財產
時間Wed Jun 22 23:35:43 2005
※ 引述《mir0703 (lala)》之銘言:
: 想請問一個問題~~
: 我是做嵌入式系統的,很多軟體都是從open source 上面抓下來的
: 然後改一改放到平台上面去run~~
: 某天,我的指導教授突然問我:「我們要跟業界合作,你改的那些code跟
: Linux kernel 能不能賣錢呀?」
: 我是跟他說應該不行吧~~
: 不過後來跟業界買了很多的開發板,裡面的作業系統還不是Linux
: 改一改的,我老師說有公司專門在幫人家移植OS.
: 是不是用了open source上面的code,就不算智慧財產權 ?
之前有稍微找一下這方面的資料
我把我找到的說一說好了
Linux kernel 用 GPL 授權
他的基本精神就是要開放原始碼,讓人可以自由取得
但是你要把包裝好的程式賣多少是你家的事
當你程式中有使用到 GPL 程式時
你的程式也要用 GPL 授權(所以有些人說 GPL 像病毒)
這裡麻煩的就是怎樣才算有使用到
像把 GPL 的函式庫拿來 link 就算(不管 static or dynamic)
但是像 Linux kernel 的模組
因為只用到 system call,這部份核心的版權宣告有說用這不算 GPL
所以可以不用 GPL,就有像 NVIDIA 那種 binary 模組出現
或者是可以把用到 GPL 的部份獨立出來,只開放這部份也可以
(蠻籠統的 =.=)
像業界的例子
如果他只是拿 linux 當平台,在上面跑自己開發的程式就沒關係
但是有改核心的原始碼,就一定要開放出來
如果可以不改原始碼,做成模組也沒關係
不然可以去找 BSD License 的軟體
這授權就沒有強制要開放
只是你改過的軟體不能和原來的叫同樣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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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2.140
1F:推 gwliao:不應該說"放"出來, 應該說擁有binary的人,也140.112.230.224 06/23
2F:→ gwliao:也"可以"擁有source code, 但代價自理 :P140.112.230.224 06/23
3F:→ gwliao:也擁有很多權力,例如再散佈的權力!140.112.230.224 06/23
4F:推 gwliao:sorry,我第二句有誤! 代價都只能算"擁有binary"!140.112.230.224 06/23
5F:推 HYL:有個LGPL是可以link的,除非要去改原始的code不然不 68.110.7.24 06/23
6F:→ HYL:用放出你寫的code 68.110.7.24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