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pz (....)
看板CSSE
标题Re: 软体与智慧财产
时间Wed Jun 22 23:35:43 2005
※ 引述《mir0703 (lala)》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个问题~~
: 我是做嵌入式系统的,很多软体都是从open source 上面抓下来的
: 然後改一改放到平台上面去run~~
: 某天,我的指导教授突然问我:「我们要跟业界合作,你改的那些code跟
: Linux kernel 能不能卖钱呀?」
: 我是跟他说应该不行吧~~
: 不过後来跟业界买了很多的开发板,里面的作业系统还不是Linux
: 改一改的,我老师说有公司专门在帮人家移植OS.
: 是不是用了open source上面的code,就不算智慧财产权 ?
之前有稍微找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我把我找到的说一说好了
Linux kernel 用 GPL 授权
他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开放原始码,让人可以自由取得
但是你要把包装好的程式卖多少是你家的事
当你程式中有使用到 GPL 程式时
你的程式也要用 GPL 授权(所以有些人说 GPL 像病毒)
这里麻烦的就是怎样才算有使用到
像把 GPL 的函式库拿来 link 就算(不管 static or dynamic)
但是像 Linux kernel 的模组
因为只用到 system call,这部份核心的版权宣告有说用这不算 GPL
所以可以不用 GPL,就有像 NVIDIA 那种 binary 模组出现
或者是可以把用到 GPL 的部份独立出来,只开放这部份也可以
(蛮笼统的 =.=)
像业界的例子
如果他只是拿 linux 当平台,在上面跑自己开发的程式就没关系
但是有改核心的原始码,就一定要开放出来
如果可以不改原始码,做成模组也没关系
不然可以去找 BSD License 的软体
这授权就没有强制要开放
只是你改过的软体不能和原来的叫同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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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122.140
1F:推 gwliao:不应该说"放"出来, 应该说拥有binary的人,也140.112.230.224 06/23
2F:→ gwliao:也"可以"拥有source code, 但代价自理 :P140.112.230.224 06/23
3F:→ gwliao:也拥有很多权力,例如再散布的权力!140.112.230.224 06/23
4F:推 gwliao:sorry,我第二句有误! 代价都只能算"拥有binary"!140.112.230.224 06/23
5F:推 HYL:有个LGPL是可以link的,除非要去改原始的code不然不 68.110.7.24 06/23
6F:→ HYL:用放出你写的code 68.110.7.24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