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o0623 (無限&道路)
看板CHNA
標題[公告] 水桶
時間Mon Sep 24 09:25: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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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ghost1990224 □ 買二手書
7148 9/22 k382214 □ [買賣] 買食品安全衛生 書
● 7149
9/24 goodchengjia
□ [其他] 徵求用書
16.必須於板上自介後一週始得PO買賣、租屋及合購文,
並且一週內只能有一篇。(為保障自身安全及避免商業糾紛,
※以上7項不另行警告,直接刪文,並設劣文一篇,水桶一週。
以上三位 各設劣文一篇 水桶一週 期滿系統自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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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67.172
1F:推 joanchiung:連三桶耶XD k板大辛苦了<(_ _)> 09/24 10:54
2F:→ kto0623:是我不查...QQ 09/24 23:48
3F:推 joanchiung:不會啦XD 是他們發文都不先看板規的= = 09/25 09:13
4F:→ kto0623:想消劣文 自己想辦法 誇張... 09/25 11:00
5F:推 GoodElephant:消劣文 第一篇 CD三天 但若此三位有誠意道歉並po文 09/27 03:50
6F:→ GoodElephant:是否k版主可協助幫忙撤銷呢? 此乃較通人情的做法 09/27 03:52
1.板規制訂時經發佈至正式實施 其制訂來由請自行爬文
2.經公告並發行的板規 大多數人都可以遵守
自己的行為不是該由自己去負責的嗎?
3.買賣文條例
屬於違規當下直接裁罰
如果不遵守板規 是不是乾脆就不要條文了?
※ 編輯: kto0623 來自: 111.251.163.45 (09/28 09:37)
7F:推 GoodElephant:這些我知道啦 但版規不外乎人情 哀... 09/28 16:24
8F:推 joanchiung:乖~發文第一件事就是要爬板規咩~不符規定就只能 認命! 09/28 22:45
9F:→ kto0623:我了解GE的想法 但是這條已經"行之有年" 目前沒有更動的 09/28 23:41
10F:→ kto0623:打算 謝謝您:) 09/28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