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o0623 (无限&道路)
看板CHNA
标题[公告] 水桶
时间Mon Sep 24 09:25: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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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ghost1990224 □ 买二手书
7148 9/22 k382214 □ [买卖] 买食品安全卫生 书
● 7149
9/24 goodchengjia
□ [其他] 徵求用书
16.必须於板上自介後一周始得PO买卖、租屋及合购文,
并且一周内只能有一篇。(为保障自身安全及避免商业纠纷,
※以上7项不另行警告,直接删文,并设劣文一篇,水桶一周。
以上三位 各设劣文一篇 水桶一周 期满系统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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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1.167.172
1F:推 joanchiung:连三桶耶XD k板大辛苦了<(_ _)> 09/24 10:54
2F:→ kto0623:是我不查...QQ 09/24 23:48
3F:推 joanchiung:不会啦XD 是他们发文都不先看板规的= = 09/25 09:13
4F:→ kto0623:想消劣文 自己想办法 夸张... 09/25 11:00
5F:推 GoodElephant:消劣文 第一篇 CD三天 但若此三位有诚意道歉并po文 09/27 03:50
6F:→ GoodElephant:是否k版主可协助帮忙撤销呢? 此乃较通人情的做法 09/27 03:52
1.板规制订时经发布至正式实施 其制订来由请自行爬文
2.经公告并发行的板规 大多数人都可以遵守
自己的行为不是该由自己去负责的吗?
3.买卖文条例
属於违规当下直接裁罚
如果不遵守板规 是不是乾脆就不要条文了?
※ 编辑: kto0623 来自: 111.251.163.45 (09/28 09:37)
7F:推 GoodElephant:这些我知道啦 但版规不外乎人情 哀... 09/28 16:24
8F:推 joanchiung:乖~发文第一件事就是要爬板规咩~不符规定就只能 认命! 09/28 22:45
9F:→ kto0623:我了解GE的想法 但是这条已经"行之有年" 目前没有更动的 09/28 23:41
10F:→ kto0623:打算 谢谢您:) 09/28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