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mo (Elmo)
看板CHNA
標題[問題] 租屋糾紛 請教一下
時間Tue Jun 8 17:49:12 2010
最近朋友碰上了一個問題
他住在學校對面紅太陽進去那,嘉南學院再進去的阿X姊
他已經住了兩年,之前他姐也在那住了兩年 (去年畢業)
所以他們跟房東有不錯的關係
在三月時房東給我同學一張下學期要不要在住的續約單
當時我同學是填要續住
問題來了 現在我同學另有規劃
所以打算搬去別的地方住
但房東卻不願意退他之前的保證金
5000元耶... 不是小數目
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還是有什麼辦法討回?
找教官會有幫助嗎?
續約單上是有寫「承租人繳交訂金後又不予承租 已支付訂金視為違約金」
不過畢竟只是填個續約單 而且現在還在期末前 房子應該也不難在出租吧...
所以覺得有點不合理
不知道大家可以給個怎樣的建議!!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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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97.235
1F:推 wi1032:要看合約上的租約生效日,如果是已簽約當天為生效日,那就 06/08 18:14
2F:→ wi1032:拿不回來了.. 且有白紙黑字,只能說,在簽約時要看清楚.. 06/08 18:15
3F:→ wi1032:畢竟合約上有這一條主要是保障房東的權益.. 06/08 18:16
4F:推 HSUANLEI:續約單上是這樣寫 然後你朋友又簽名的話 那應該就是這樣 06/08 18:23
5F:推 HSUANLEI:不然看你同學要不要當二房東了@@ 06/08 18:23
6F:推 HSUANLEI:我是覺得要不回來了耶~"~ 06/08 18:23
7F:→ Elmo:恩... 感謝... 06/08 19:33
8F:推 crazy0989:你已經違約了,要不回來的 06/08 22:13
9F:推 RX110:不合理的合約你也是簽了 簽了就是同意了.. 06/09 23:40
10F:→ Elmo:其實沒有不合理阿 只是問還要不要續租... 06/10 00:39
11F:推 HSUANLEI:只是問 卻在後面附註那條 就是不合理啦 06/10 01:52
12F:推 HSUANLEI:然後你朋友又簽了 所以~ 06/10 01:52
13F:→ Elmo:沒辦法囉 計畫趕不上變化 也謝謝版主 06/10 19:42
14F:推 hsingyueh:這條規定是違法的!去申請調解走法律途徑吧~ 06/14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