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l135 (洪爺)
看板CHCUP
標題[閒聊] 來自我法律相關友人的建議
時間Sun Feb 12 00:25:16 2012
各校同學、主辦單位好:
關於大中盃收費頗高卻顯然未提供相對應的品質一事,
主辦單位之前也提出了網路上的言論會有法律責任的
問題,為了避免大家不小心踩線,也為了避免大家讓
大中盃變大法盃,小的去信詢問我的法研所友人,好
讓這件事情的討論是有法源可引,也好教不管是主辦
單位或者參賽同學或者協辦廠商在討論這件事情的責
任歸屬上能夠進行更進一步的釐清,以避免招來不必
要的誤會。以下節錄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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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可以看作是你們(或其他參賽隊伍)跟文化大學的簽訂契約,
再由文化大學主辦單位跟廠商簽訂承攬契約,至少有以下兩點可以爭取。
A.瑕疵擔保責任
所謂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在此指主辦單位文化大學),就買賣
標的物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應負法定無過失責任。意思就是他們不管是否因為不小
心的關係,造成給付內容有問題或付不出來,都要負責。(故意的話就更不用說了)
依照民法第492條規定:「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
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今天可以合理推論或預見廠商已經
有發生承攬瑕疵的問題,你們便可以:
1.由文化那邊要求廠商在一定期間內,修補瑕疵(就是把賽程什麼的給搞好)
2.如果廠商不願意修補,或在一定期間內修補不好,文化可以依照民法第494條,
提出解約或減少廠商報酬。
3.如果是因為廠商的問題造成賽事出問題,除了解約或減少報酬外,文化還可以
要求損害賠償。
4.如果文化不願行使上述三點的權利,你們可以要求文化把這些權利讓與給你們
,並要求文化把此一讓與事情通知廠商。(民法稱為債權讓與)再由你們向廠商
行使上述三點的權利。
B.債務不履行
依照民法第227條規定:
I.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
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II.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你們現在可以提出過往大中盃的舉辦經驗證據,賽程什麼的應該會在什麼時間出來
,但是這次大中盃超過這個時間沒有出來,足可讓你們合理推論大中盃賽事的舉辦
必然會延誤或有問題。同時,由於提出賽程表什麼的是債務人(這是指文大跟廠商)
的義務與責任,他們延誤提出,責任是在他們身上;因此我們可以斷定是他們已經
有不完全給付的情況發生。
我不知道你們的契約上有沒有說賽程表什麼的何時會出來?如果有,那這時間到了
他們沒有給出來就是遲延;如果沒有寫,依照民法第229條第2項規定,你們向文化
提出要求(法律上稱為「催告」)的時候,那時候文化就要負起遲延的責任,或者你
們要求他們在一週內提出賽程表什麼的時候,過了一周的那時候開始,文化他們就
要負起遲延責任。
因為遲延給付的關係,即使他們事先已經說了不退費,你還是可以主張遲延給付所
生的損害賠償,把錢要回來。依照民法第231條的規定,就算廠商說這是不可抗力
的事由,還是得負起賠償責任。然後如果文化或廠商提出替代方案,你們如果認為
對自己沒有利益(譬如他們提出延後舉行之類的),你們可以拒絕這個替代方案,然
後要求賠償因為他們不履行債務,造成你們的損害。
而到了連賽事都辦不成的地步時,這就是所謂的「給付不能」,可以同給付遲延般
,主張損害賠償。
--
上述是大中盃各校隊的權利,以目前來看即使文化
早早提出不退費的聲明,但在他們面對我們的催告
沒有即時回應,而且無故延遲的同時,在法律上,
我們完全有權利要求把這筆報名費催討回來,或者
要主辦、協辦單位自行提出能讓大家接受的替代性
方案,因為他們的延宕已經造成我們權益上的損害。
在此也最後一次呼籲文化的同學,如果包括賽程、
規則等等出包的情事責任都歸於廠商,請把你們當
初簽訂的合約看清楚,並參考我附上的 A項法條,
向廠商要求賠償,如果他們不賠,那麼你們也擁有
解約、減少報酬甚至要求賠償這幾個選項。希望你
們趕快確立責任的歸屬關係,大中盃剩下最後的兩
個星期,若你們持續地忽視各隊的疑問,後果就請
自行承擔。
淡江中文系壘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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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98.68.169
※ 編輯: bll135 來自: 175.98.68.169 (02/12 00:27)
1F:推 Elivanta:看到這篇文才驚覺到只剩兩週,卻好像所有事都還不清不楚 02/12 00:37
2F:推 rockpu:法律盃賽XD 02/12 02:50
3F:推 cj6ru04vu04:我可以M起來嗎XD 02/12 08:46
4F:推 sorrystar:讚!大快人心 02/12 09:21
5F:推 Daumesnil:推清楚!!謝謝原PO 02/12 10:53
6F:→ bll135:可以 :) 02/12 14:30
7F:推 kelan1314:推用心!! 02/12 15:02
8F:→ imyours:請問是全部的賽程都還沒出來嗎? 有看沒有懂 02/12 16:54
9F:推 Koduc:推大法杯 笑死我了XD 02/12 16:55
10F:→ imyours:看了前面的發文但是也看到網站上公告的賽程 現在是? 02/12 16:55
11F:推 j73596:我覺得賽程是很早就公布了 差在比如規則和賽程的矛盾 02/12 16:58
12F:→ j73596:或者對與參賽學校的意見始終沒有正面回應這些方面 02/12 16:59
13F:→ j73596:面對參賽學校關於"這就是正確賽程嗎"的疑問 也從無解答 02/12 16:59
14F:推 j035p:淡江之光(?) 02/12 19:38
15F:→ bll135:阿阿阿成為板標>< 02/12 20:17
16F:推 findzxddd:推阿 大法盃 02/12 20:18
回應一下 imyours 和 j73596 兩位的疑惑,這可能也是某些系隊共同有疑問之處:
1.文化有沒有公佈賽程呢?
→有的,在官方網站可以下載最後賽程表,並且得到主辦「依二領抽籤結果分組」
的答案。但是那個「最後賽程表」只有代碼和種子隊,於是各校只能自己去查資
料填代碼,這樣子做事情做一半的做法令人不太滿意。
2.目前主要的爭執點是什麼?
→如 j73596 的看法,大家主要疑惑的問題,例如是否提供熱身時間?是否考量到
參賽隊伍交通時間?是否能對詳細規則做出釋疑?諸如此類的問題,主辦單位竟
然可以拖延到今天仍無法給出一個答案,在收了4500元仍是這種效率和品質下,
開始有人詢問主辦是否能公佈收支明細表或者財務預算報表,但這樣的問題也一
樣被無視了。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那麼在乎這是不是史上最賺大中盃,不過確實
對不少人來說,這已經是自己最後一次打大中盃了。一個到比賽進行前兩周仍規
則不明的比賽,加上主辦一律不回應(或選擇性回應)的態度讓人心寒。目前為止
只看到主辦在「請大家注意網路上發言的法律責任」上展現了自己的魄力。
3.為什麼要有這樣一篇文章?
→因為有人想退賽,有人已經退賽。而大家共同的疑問都是:如果我退賽能夠把當
初繳交的4500元拿回來嗎?如果不,是不是我們只能默默承受?是不是如果大中
盃辦得跟大資盃一樣糟糕,我們能做的事情也只有最後各校聯合決議明年將文化
從大中盃裡禁賽,就這樣而已,那些錢就當丟進水溝?
天底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本著這樣的疑惑,所以我才去信友人,希望能得到
更為專業的判斷作為參考,同時也希望分享給大家,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如
果文化大學大中盃辦得好,那當然大家沒話說,大家可以儘管因為我這篇文章以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來恥笑我;但如果不是,這篇文章讓大家知道,我們能夠怎
麼做。
舉例來說:
即使已經都是過去式,板上的文章都還留存著,我們可以看到文化大學在公佈壘
球賽程的進度方面是遠遠慢於先前各屆,而且在各校各隊的催促下才遲遲做出承
諾,卻又沒有依照自己的承諾履行,所有的證據都在版上,依照這樣的情況,我
想我們就可以建議有意退賽的靜宜中文系壘,向主辦的文化大學中文系和協辦的
某某體育依照未能履行契約的事實進行自己利益損害的求償。
而上面的例子也可以做為各校的參考。
※ 編輯: bll135 來自: 220.135.64.48 (02/12 20:36)
17F:推 cfz22141:被置底了XD 02/12 20:24
18F:推 Aieo:push~~~ 02/12 21:27
19F:推 SIEMEMS:推學弟! 02/12 22:44
20F:推 antry:推身體力行 02/12 23:43
22F:推 A333:文化大學小心了,視你們跟廠商簽的約最後可能責任全由你們付! 02/13 11:50
23F:→ A333: 負 02/13 11:50
24F:→ A333:趕快出來解決問題吧,至少展現你們的誠意給人家看 02/13 11:51
25F:推 africa0831:告訴大家一個消息,退賽可以退報名費但不能退保證金 02/13 18:52
26F:推 dragonsix:洪爺GJ 02/13 20:45
27F:→ bll135:謝謝africa0831大大補充:) 02/13 21:02
28F:推 rojes:推學弟!!! 02/14 00:21
29F:推 stillfuck:我覺得不止要全額退 還要給予補償 太過分了啦這次 02/14 16:00
30F:→ imyours:要去哪邊看自己學校的代號? 花季開始了 能夠那麼早上山嗎? 02/14 18:09
31F:推 qmo1023:為什麼會被M又被置底呢?因為版主還是上屆賽務長啊XD 02/14 21:12
32F:推 jhc1120:是說版主為什麼還沒換人? 02/14 22:37
33F:推 ericomedy:應該請文化代表和上屆賽務長接洽,進行交接 02/14 23:28
34F:→ ericomedy:不過看樣子,似乎直接跟再下屆交接就可以了 02/14 23:28
35F:推 Elivanta:樓上XDDDDDDD 02/15 01:41
36F:推 gloam:用心推! 02/15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