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ylo (綠阿城快找俺)
看板CGCU
標題Re: 並非技不如人,硬是提前被裁定敗於九十五年彰化 …
時間Tue Jan 10 18:02:52 2006
※ 引述《iamsai (ycchen)》之銘言:
: 感謝你認真的推導,但是我被排第5名和你的結論相差不遠,且有三敗淘汰的規定
: 經過24小時後,我只有兩個問題
: 1. 18人比賽是應該比五場
: 2. 第三局時我該遇到的是2負嗎?有沒有其他人可替代?還是16號我的確該死
: 讓我幫你解釋第一點,我利用數學歸納法證明:
: 2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1局
: 3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2局
: 4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2局
: 5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3局
: 6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3局
: ...
: 15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4局
: 16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4局
: 17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5局
: 18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5局
: 17到32個人要幾場比賽可決定冠軍----->5局
: 你是否認同這個結果?
: 這就是為何傳統比賽都需要五局決勝負的原因!
關於比幾場的話,我有推導給您看了,18人是4輪比完已經產生冠軍。
第五場要比的話,只能算加賽,而且我在推導時有說明,先排除三敗
淘汰之後會面臨的輔分問題,所以讓推導更簡單化,但是就算把三敗
淘汰後的情況考慮進去,排名應無大變動,因為三敗者原本戰績就不
好,會影響到的只有第四輪後段班的對手,正常情況下,瑞士制最終
目的就是找出冠軍誰屬,所以當四場已經可以判定的時候,自然無須
第五輪比賽,這點如果你認為不合理,那可能要先把我前一篇回的例
子找出毛病所在,才能夠為你的論點背書。我沒有認為誰不對,就是
單純說明這個制度的情況,或許用詞不佳,還請海涵。
: 讓我幫你解釋第二點,第三局我該遇到誰才算合理?
: 假設第二局編號18掉到馬桶消失了,為何消失是個迷,另外1號是否輪空勝
: (第二局後一勝一敗)
: 假設一勝一敗沒放棄,我也應該遇到1號,卻不該是6號2敗的對手,
: 依理一個成年人兩敗早就逃之夭夭,但他卻很想把我電了,不是很奇怪?
: 既然安排賽程有問題,是否該讓我參加第5局的比賽?
: 詳細請參考書呆奕網站有更多討論.
這點一樣請你check我寫的例子,如果無誤,應該已經說明完整。
或許你可以給我當天的賽程表,然後模擬當天的情況給我知道,那我
就能將賽程還原,至少,是還原成按照標準瑞士制規則應該安排的結
果。
p.s 前文忘記跟你說,如果認為賽程排的有問題,必須在該局對弈前
跟主辦單位申訴。等到下一輪開始才申訴已經失效了。自己的權
益要自己積極去掌握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84.252
1F:推 goplay:推最後一段~ 裁判也會有疏失 事後抱怨是沒有用的 01/12 23:27
2F:推 goplay:賽前最好看清楚對手的勝敗數(通常出賽單會有寫) 01/12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