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asakiayu (ayumi)
看板CFantasy
標題Re: [閒聊] 烏賊新書怎麼直接內涵賣報,這倆不合嗎
時間Mon Jun 22 15:03:14 2026
※ 引述《shrines ()》之銘言:
: 當然合理
: 首先這種事情要分開來看
: 讀過法律就知道
: 老師都說
: 道德=/=法律
: 只有傻B會混在一起
: 舉例:
: 符合法律不符合道德
: —》情侶劈腿
: 符合道德不符合法律
: —》報仇
: 這二個算是課堂上常見的例子
: 所以不要在那邊扯告不告的贏
: 這件事情就不是法律問題
: 是道德問題
: 法律上沒問題社會上譴責的事情多如繁星
其實比較有趣的事情是
我其實是在講
法律認證困難
而道德上,其實多數人
或者我們更精確說
多數受眾並不在乎
是應然與實然的問題
以法律論
這種抄襲舉證本身是很困難的
之前就有一篇講說人設人名全抄告成功
但我之前也有舉周處除三害告失敗
與幻獸帕魯告不算成功的例子
特別像是設定只是像
在法律上要證實抄襲又更加的困難
再以周處除三害電影為例
原告的打法就是說自己曾經與被告很早之前講過自己的點子
目的就是要增加抄襲的可信度
只是單純的模式像
法律上真的很難認定
法官還要看這個概念是否屬於你獨家所有?
還是一種類似社會共有知識的概念
再說有人提具體抄襲的部分出來
你問我是不是高度相似這個是非題
我的回答:是,高度相似
但在法律上對於一個數十萬字,甚至上百萬字的小說
這一小段的抄襲實質的法益損害程度
非常可能低的驚人
法官會習慣看這抄襲佔據此本小說的比重
來論斷法益的損害
再回頭講你所謂的道德
多數受眾真的並不是很在乎是否抄襲
原因在於每個人想法與定義不同
每個人的道德感也不相同
且所謂的抄襲
在網文界算是絕對的地雷死穴
沾都不能沾?
還是大家老早就習以為常,縫合怪滿地跑見怪不怪?
這都會影響到個人的感受
甚至粉絲濾鏡也可能直接扭曲現實光線~~~
你當然可以站在某個道德高地譴責垃圾作者
但人家也許根本也不不在乎
甚至根本看不到台灣論壇有人在討論他
: 有沒有抄?
: 有
: 要不要告
: 烏賊沒去告
: 也許他懶得告
: 也許他覺得不會贏
: 不管什麼理由
: 他沒去告就不是法律問題
: 他只用文人的方法反擊
: 他認為賣報的道德有問題
: 所以反擊賣報的道德
: 這本質上YT互噴差不多
: 都是為了毀掉對方形象
: 就是這樣而已
: 賣報當然裝死
: 法律只是底線
: 要是賣報真的白癡回嘴說「不然你去告啊」的態度
: 才是社會性做死行為
: 會把法律底線當成道德底線在做人的
: 現實上不是屁孩就是雞掰人
所以實際上的討論是分三層的
一層法律,一層道德,一層影響層面
法律上舉證困難,告贏不容易
道德上各說各話,結果是粉絲互噴
影響層面上,目前看起來應該是沒啥水花
最後舉一個例子郭敬明抄襲案
法律上郭敬明輸了,要賠錢,要登報道歉
道德上看起來郭敬明也是輸了
永遠背負法律認證抄襲的汙名
但就現實影響層面來說
他的受眾還真的不是很在乎
直到今日他還是能有影視作品出品
郭敬明直到今天還是爽爽過~~
也就是,如果討厭郭敬明
這是在我個人道德層面上的感受
但無法改變他身為作者創作者影響層面的巨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Fantasy/M.1782111796.A.BBF.html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22/2026 15:16:48
1F:推 yangtsur : 最後郭的例子真是不錯.有時候抄襲方其實風險收益都 06/22 16:06
2F:→ yangtsur : 算明白了.相較於收益 他所付出的風險不值一提.且還 06/22 16:07
3F:→ yangtsur : 可能這風險最後沒發生呢. 生意都算的明明白白 06/22 16:07
4F:噓 shrines : 你不代表多數 06/22 16:14
5F:噓 shrines : 真不知道你哪來的臉認為自己代表多數 06/22 16:19
我沒說我代表多數啊
所以我直接舉現實案例
帕魯賣了3200萬
現在賣報也翻拍電視劇
雖然電視劇很難看啦
但人家小說要先賣得好才能拍電視劇
如果真照你的說法
你們高道德讀者是多數
我個人很難相信這兩個作品會賣翻掉就是了
而且,你不是在跟我討論語意邊界的問題嗎?
怎麼我拿應然性與實然性這法學緒論ABC跟你討論
你就氣成這樣啊?
不用氣,就小說而已嘛
純娛樂東西,幹嘛這麼較真?
6F:推 nihau : 他也沒說他代表多數吧,都舉了這麼多例子論證何謂 06/22 17:00
7F:→ nihau : 多數人不那麼在乎抄襲了,原神當初鬧多大現在還不 06/22 17:00
8F:→ nihau : 是活好好的,不然你也舉例一下誰因為抄襲被罵從此 06/22 17:00
9F:→ nihau : 默默消失的,比比看哪邊樣本數比較多,再來證明你 06/22 17:00
10F:→ nihau : 能代表多數 06/22 17:00
11F:推 yangtsur : 小米笑而不語 06/22 17:01
12F:噓 VANNN : 周處是台灣的法院判的 金庸告江南是中國法院判的 06/22 17:57
13F:→ VANNN : 任天堂告幻獸帕魯是在日本告的..你別全混在一起 06/22 17:59
14F:噓 VANNN : 一個是電影 小說 遊戲 全變撒尿牛屎丸一樣標準? 06/22 18:08
所以你認為認證很容易
我們就看烏賊告不告嘛
你真當人家傻的啊
沒有法律顧問團隊先行評估可行性嗎?
中國人不是很愛維權嗎?
且這種舉證,別說甚麼台灣或中國
就是全世界範圍也屬於很困難的範疇
帕魯不就是一個例子?
還是你中國這種抄襲真的那麼容易立案?
那我還真的有點佩服中國的法官了
15F:噓 Assassin0306: 典型中國讀者現身了 06/22 21:36
真搞不懂
就看個小說而已
還能給你們看出優越感是哪招?
且就以台灣作家而言
黃山料也曾有相關爭議
人家是幾年的書店暢銷榜冠軍?
我也沒看哪個台灣人抵制他
你這位台灣讀者與典型中國讀者不同
是具有使命感與高道德的
那請你拿出具體行為抵制一波囉
我再舉一個例子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
本身是暮光之城的同人作再次改寫
有人因為它的前身本身就是處於一個模糊地帶
而高道德的去批判與抵制嗎?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23/2026 10:51:55
16F:噓 VANNN :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若真犯了抄襲..在美國早就被告到賠 06/23 13:44
17F:→ VANNN : 錢.,..不是模糊地帶,是和該國法律和規定有關. 06/23 13:45
18F:→ VANNN : 你全部混在一起..當然什麼都叫抄襲什麼都不是抄襲 06/23 13:45
你是不是不知道它原本是一部網路同人小說?
......
且如果你要論法
那你就看烏賊告不告嘛
中國官方封不封嘛
現在沒告也沒封
我是否可以跟你說該國法律與規定都不管了
你在批評甚麼?
噢,你在做道德批評
抄襲就該被道德批評對吧?
那同人作到底是不是抄襲這種ABC有需要討論嗎?
不抄襲,或者不使用同世界觀與人物與設定還叫同人作?
雙標沒問題
但不知道自己雙標才可怕~~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25/2026 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