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emaker ()
看板CFP
標題Re: [問題] 贈與的疑問
時間Sat Mar 20 00:39:25 2010
: : 請問一下
: : 爸爸當要保人
: : 我當被保險人 付款的是爸爸 支付的保費是>220萬
: : 那麼明年再改要保人和付款人為我自己 第一年保單的現金價值>220萬
: : 這樣會涉及贈與的問題嗎 保險阿姨說沒問題?是這樣嗎
這樣應該是有贈與的問題
按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同時也是對保險標的
具有保險利益之人,因保單屬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
費累積利益屬要保人所有。
這樣轉要保人,就有轉超過贈與額度的問題。
實務上是 父、母贈與給子女,讓子女當要保人、父母當被保險人
這樣要保人就等於受益人(父母身故時),就不算在最低稅賦制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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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02.234
1F:→ IamSquall:不會算在最低稅負制 但死亡會算在遺產稅 03/21 14:52
2F:→ Nicemaker:死亡保險給付超過3000萬且要保=/=受益 應該會算最低稅 03/21 22:41
3F:→ Nicemaker:賦制吧? 03/21 22:41
4F:→ hank0624:推2F 03/22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