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emaker ()
看板CFP
标题Re: [问题] 赠与的疑问
时间Sat Mar 20 00:39:25 2010
: : 请问一下
: : 爸爸当要保人
: : 我当被保险人 付款的是爸爸 支付的保费是>220万
: : 那麽明年再改要保人和付款人为我自己 第一年保单的现金价值>220万
: : 这样会涉及赠与的问题吗 保险阿姨说没问题?是这样吗
这样应该是有赠与的问题
按保险法第3条规定,要保人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同时也是对保险标的
具有保险利益之人,因保单属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险
费累积利益属要保人所有。
这样转要保人,就有转超过赠与额度的问题。
实务上是 父、母赠与给子女,让子女当要保人、父母当被保险人
这样要保人就等於受益人(父母身故时),就不算在最低税赋制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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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02.234
1F:→ IamSquall:不会算在最低税负制 但死亡会算在遗产税 03/21 14:52
2F:→ Nicemaker:死亡保险给付超过3000万且要保=/=受益 应该会算最低税 03/21 22:41
3F:→ Nicemaker:赋制吧? 03/21 22:41
4F:→ hank0624:推2F 03/22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