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ia888 (sonia)
看板CFAiafeFSA
標題Re: [心得] CFA L1問題-你問我答(六之一)
時間Thu Oct 30 10:56:30 2008
謝謝你們對該問題的討論,在此,我再解釋一下:
如果,
舉債後公司價值=舉債前公司價值+舉債×稅率
表示加入舉債的稅盾好處,但是未減去舉債的破產成本。
若要考量得更深入,應該也減去舉債的破產成本,才比較周延。
根據原始MM資本結構理論,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因此,舉不舉債的公司價值皆相等
,以公式表示如下:
舉債後公司價值=舉債前公司價值
如果把MM資本結構的無稅與無破產成本假設放寬,就變成槓桿交換理論。
這時的舉債後公司價值等於舉債前公司價值加上稅盾(稅盾=舉債×稅率)再減去破產成
本,以公式表示如下:
舉債後公司價值=舉債前公司價值+舉債×稅率-破產成本
--
CFA證照考試心得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vactorle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2.183
1F:推 fn21nfy:感謝!!! 有解惑了 10/30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