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忙碌的平凡人)
看板CCRomance
標題[板務] 舊水桶大赦動作之疑問
時間Sun Sep 15 01:16:27 2013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舊板務禁言水桶一律解除釋放工作,待正式板規公告後會一併進行。
: Kay731
想請教新任板主群:
1.請問舊有水桶名單是否全部清除,其範圍為新任板主群上任之前?
2.請問大赦行為是依據哪條組規或是站規?
謝謝兩位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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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你>////<
可以跟你交往嗎? 走開,你不要靠近我!
⊙ ○○ 沒錢沒車的死宅男..
\\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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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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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67.47
1F:推 Kay731:原本板規已經不適用 故大赦!有意見去申訴吧! 09/15 01:17
喔,那我可以解釋你要推翻群組長的處分就對了?
如果確定的話,那我再寫信問問看好了。
2F:→ chingfen:本板規公告即生效,但不溯及既往。<===這句放假的喔= = 09/15 01:18
3F:推 Kay731:那是草案而已~我上一篇有寫阿 09/15 01:19
4F:→ chingfen:所有違規的都可以大赦的話,那直接開個新板比較快喔。 09/15 01:19
5F:→ chingfen:一個一個解水桶太辛苦了啦。 09/15 01:20
6F:推 Kay731:我不怕麻煩阿! 09/15 01:20
7F:→ bbbing:就當做是Reset,我覺得是還好 09/15 01:23
8F:推 Kay731:其實水桶裡面人不多 cute你放了不少阿 09/15 01:25
我放了不少是因為前任板主水桶並未公告,故違反站規處分應撤銷,所以手動撤除。
至於上面問題的答案,就還麻煩您了。
感謝
9F:→ Kay731:對拉!我確定拉 去申訴阿~ 09/15 01:26
確定就好,另我不是要申訴,只是詢問而已。
請不用幫我亂帶詞彙,感謝。
10F:→ GordonBrown:時間過真快 當初被Rrn冤桶1年的 大部分已經自然出桶了 09/15 01:28
11F:→ GordonBrown:而cutesakai更猛,似乎桶了不少3650天的 09/15 01:28
^^^^^^^^^^^^^^^^^^^^^^^^^^^^^^^^^^^^^^^^^^^^^^^^^^^^^^^^^^^^^^^^^^^^^^
我想這句話你可請現任板主群調記錄出來看,我是不是有桶不少3650天的?
真相越辨越明,板主群可以調記錄證明。
如果沒有的話呢?請問要如何解釋?
G 板友可以看下面K板主的說明,來請您解釋一下吧~
不要說『我只是懷疑而已』~
12F:推 SS327:C不是常出國嗎 還有人被桶唷= = 09/15 01:29
13F:→ SS327:夭壽唷 桶10年??犯了滔天大罪阿 09/15 01:30
14F:→ Kay731:還有我跟你說 有一種叫做從新從輕的東西 09/15 01:30
15F:→ Kay731:如果我今天訂的板規 原來十年今天只要一個月 09/15 01:30
16F:→ Kay731:依據刑法從新從輕對當事人有利 也應該減輕刑責 09/15 01:31
批踢踢不適用民刑法,但很謝謝你的解說
如果方便為了讓上面兩位使用者證明他們是對的,還請你不嫌麻煩證明他們是對的
感謝
推 Kay731:我這裡看得到的紀錄cute的都只有解除的紀錄 09/15 01:37
17F:推 SS327:你不常出國嗎??還有請假 去掛被桶 沒嗎?? 09/15 01:38
我是否常出國請問關你什麼事情?請問您是在海巡署任職?
18F:→ SS327:我打桶10 沒看到我打問號嗎 我是看上面的 09/15 01:39
19F:→ SS327: 有請假 去八掛被桶 沒嗎?? 09/15 01:40
那請您去站務要求調記錄證明不是更好?
20F:→ chingfen:PTT沒有八掛板啊,要怎麼被桶呀?真神奇!!! 09/15 01:43
21F:→ revorea:連選字都可以挑出來講,是有沒有這麼慘.... 09/15 01:46
22F:→ chingfen:有人喜歡玩文字遊戲,那就陪他玩囉.. 09/15 01:47
23F:→ chingfen:站規是沒說不能大赦啦,不過要進行之前還是問一下站長們 09/15 01:50
24F:→ chingfen:的意見會比較好。不然其他板的板民要求比照辦理,那就 09/15 01:51
25F:→ revorea:SS327很明顯是在回GB的話,不是在玩。閱讀要看前後文。 09/15 01:51
26F:→ chingfen:不知道又會產生什麼大事。 09/15 01:51
27F:→ chingfen:就算不是玩文字遊戲。那我也是在問問題。PTT有八掛板嗎? 09/15 01:53
28F:推 Kay731:以前的板規違反站規~這麼怎麼沒人說? 09/15 01:53
29F:→ chingfen:那您為啥沒去說? (您說都沒人說?) 09/15 01:55
30F:→ revorea:這種程度的錯字不會影響表達。如果你確實看不懂,正確的字 09/15 01:55
31F:推 qazijn:舉手 我有去說阿 不過不敢在板上說 09/15 01:55
32F:→ chingfen:您最關切CCR板,卻都沒提? 09/15 01:55
33F:→ revorea:是"卦"而非"掛"。另外還建議向專業醫生諮詢閱讀障礙問題。 09/15 01:56
34F:→ chingfen:現在是在討論板務還是檢討過去啊? (抱歉過去我沒參與) 09/15 01:57
35F:→ revorea:大前提當然是真的你看不懂啦.... 09/15 01:57
36F:→ Kay731:我沒有阿 我最關切八卦板跟港漫板~ 09/15 01:57
37F:→ chingfen: (恕我失賠) 09/15 01:57
38F:→ chingfen:板主,有人開始人人身攻擊囉... 09/15 01:58
39F:→ chingfen:寫錯字還怪別人有閱讀障礙問題...(頗好笑) 09/15 01:59
40F:→ revorea:世界上有人人身攻擊這個詞嗎? 09/15 02:00
謝謝各位的意見,但是目前討論過去已經無意義,而是在找尋如新任板主希望C板
更好的未來而努力,我想不用再討論過去與一些小爭議了吧~
41F:→ chingfen: 人身攻擊 (謝謝指正) 09/15 02:01
42F:→ chingfen:總之,這一篇是討論大赦...裁量權還是在板主啦(隨您高興 09/15 02:02
43F:→ aarzbrv:刻意迴避過去的被解職前管理者, 要減少被檢視當反面教材的 09/15 02:04
44F:→ aarzbrv:機會, 行! 請先公示道歉, 彌補以前的過錯, 但你有嗎? 09/15 02:05
謝謝你的建議,但是我不會動作,被當反面教材就那樣。
過去我有做的事情就攤在那裡,沒有的我就是不會承認,
如同我沒有桶過10年以上的水桶。
45F:→ revorea:我可沒怪誰有閱讀障礙,只是那種程度錯字不影響達意,看你 09/15 02:05
46F:→ chingfen:前管理者的作為,板主群應該看得最清楚吧,還需提醒嗎? 09/15 02:06
47F:→ revorea:問的那麼認真好意回答跟提供額外資訊罷了.... 09/15 02:06
48F:→ chingfen:@revorea 那還真感謝您的提供資訊。不過小心被誤解啊。 09/15 02:07
49F:→ revorea:所以我才多次強調"如果真的看不懂的話"。 09/15 02:08
50F:→ chingfen:離題了...= = 09/15 02:08
51F:→ aarzbrv:若有道歉且有補償, 他今年出來被罵, 我可能還會幫他擋, 09/15 02:09
52F:→ aarzbrv:但若至今還是沒有的話, 則集思廣益討論未來板規時, 就很難 09/15 02:11
53F:→ aarzbrv:避免檢討未悔悟的前管理群犯的大錯了. 09/15 02:11
檢討就檢討,我不會因為道歉而博取別人的同情。
如果之後有人再討論而提出我的過錯,那就請繼續提出做為反面教材。
夜深了,晚安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61.230.167.47 (09/15 02:20)
54F:→ aarzbrv:不需要同情你, 而且你被解職本來就是應該的. 09/15 02:24
55F:→ pandajohn:應該開噓文,讓大家把這篇噓成XX 09/15 02:30
56F:推 g6m3kimo: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09/15 02:32
57F:→ saluy:被卸職者當初沒時間管理,現在卻有時間出來嘴?XD 09/15 02:34
58F:推 revorea:神父每次出現都很討喜.... 09/15 02:35
59F:→ aarzbrv:神父會饒恕不懺悔堅持惡行者嗎? 09/15 02:41
60F:推 yes645:之前版主亂桶,小組長又各種包庇,冤獄難道就石沉大海? 09/15 03:09
61F:推 ian5king:PTT不適用民刑法????????????我記得PTT在台灣沒錯吧????? 09/15 04:32
62F:推 ian5king:都已經入秋了,想不到還可以看到夏夕夏景,真好~ 09/15 04:35
63F:→ aarzbrv:相較於cutesakai之前的誤判偏袒與怠職, 其他網友陳述這些 09/15 05:39
64F:→ aarzbrv:事蹟, 又沒剝奪他發推文權益, 算是很禮遇了. 神父應該更 09/15 05:40
65F:→ aarzbrv:分明是非, 否則就把地獄的人都赦免後廢除地獄吧. 09/15 05:40
66F:→ tjtjtjkimo:前小組長如果真的像現在這麼常上站發表意見,我相信之 09/15 10:40
67F:→ tjtjtjkimo:前的小組板的積案就不會這麼多了 09/15 10:41
68F:推 inshadow:現在的CCR是全新重生的CCR,切勿讓過去腐敗濫權箝制它成長 09/15 10:49
69F:→ inshadow:我們該秉持大是大非,讓過去遭受蠻橫無理待遇的受害者 09/15 10:51
70F:→ aarzbrv:回tjtjtjkimo: 小心有些人發文的意圖是釣魚(先說到這邊). 09/15 10:52
71F:→ inshadow:重新得到他們所該有的公平待遇,也希望過去敗亂CCR的舊勢 09/15 10:53
72F:→ inshadow:力,別因CCR美好的重生而產生任何一絲復辟機會 09/15 10:54
73F:→ saluy:Rrn都把根據地遷至花魁了,cute你也去吧~那邊很適合你們 09/15 11:38
74F:→ Clarkliu:-->我不會因為道歉而博取別人的同情 你的中文不行阿... 09/15 11:38
75F:→ saluy:請還給ptt一個清靜,別把這裡弄臭 09/15 11:39
76F:→ aarzbrv:做錯是道歉是應該的不是為了取暖, 當然對於某些要他道歉 09/15 11:56
77F:推 hivgay:舊勢力的逆襲 快去花魁找你的好朋友吧 09/15 11:56
78F:→ aarzbrv:相當於要他自盡的人們, 可能是生死關頭吧? 09/15 11:57
79F:→ airua:你名聲已經臭了,乖乖低調點不好嗎?想更臭? 09/15 11:58
80F:→ aarzbrv:(更正: 做錯"事", 抱歉打太快沒切實選對字) 09/15 11:58
81F:→ aarzbrv:回saluy: 但從#1HtY9f_U當中的「若上述水桶檢舉案是檢舉H 09/15 12:04
82F:→ aarzbrv: 板主者則立即退回不受理」觀之, 更可能是偏袒另 09/15 12:05
83F:→ aarzbrv: 一位板主, 不知道如果群組長看到會怎麼想...... 09/15 12:06
84F:→ gamesame7711:吃像難看 09/15 12:13
85F:→ bismarcp:ptt不是用民刑法是哪招,ptt站規就寫要遵守我國法律吧 09/15 13:03
86F:→ bismarcp: 適 09/15 13:03
87F:→ aarzbrv:回bismarcp: 只能無奈地說某些人可能過於習慣違法亂紀, 09/15 13:15
88F:→ aarzbrv: 以致於開口就與公民社會嚴重脫節吧? 09/15 13:16
89F:推 gamesame7711:ptt的站規第5條有說 要遵守我國法律 09/15 13:33
90F:→ aarzbrv:回gamesame7711: 所以這篇要記得備份, 等到這位前任小組長 09/15 13:41
91F:→ aarzbrv: 未來又想申請板主小組長時, 就可以讓群組 09/15 13:42
92F:→ aarzbrv: 長甚至站務人員看看是否值得托付. 09/15 13:43
93F:→ aarzbrv: 而且備份可當某些刪推文者的存證之一. 09/15 13:45
94F:→ hsf0318:不適用民刑法怪怪的 就好像公司規定勞基法不適用的感覺 09/15 15:55
95F:→ hsf0318:應該不能這樣閉門造車 自己搞自己的規定 不遵循法律吧? 09/15 15:55
96F:→ korsg:應該這樣問 PTT板務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該怎樣執行? 09/15 20:28
97F:→ korsg:要講民刑法 乾脆把選罷法也弄近來,看以後怎麼選板主 科科 09/15 20:29
98F:→ korsg:不能違反法律是基本原則,但我想民刑法沒規範PTT板務該怎做 09/15 20:30
99F:→ junkjizz5566:恩 不是很常裝__ 恩? 又跳出來拉 09/15 20:34
100F:推 needeng:可以大赦就太好了 之前根本亂判阿 09/16 03:20
101F:→ needeng:現在終於沒靜板了..這才像討論板阿=.= 09/16 03:20
→ pirrysal:都你桶的不然勒?桶十年是依法行政膩? 09/16 06:30
來,跟我嘴巴說一次:
cutesakai 依法行政捅很多板友十年唷!
將板友丟入水桶十年這個動作又不是我做的(攤手
別人做的賴在我身上?如果有人想這樣那就那樣想吧
反正這只證明你們選出來的板主推文是說假的?
這個推文在上面,可以自己找。
來,請再重複一遍:
cutesakai 依法行政捅很多板友十年唷!
102F:→ pirrysal:當初根本看不到你人 現在倒是有時間上來嘴了喔? 09/16 06:30
103F:→ pirrysal:當初亂判的不用還他們一個公道? 09/16 06:32
104F:推 ogisun:真的捏 當初都看不到人 判決一拖再拖 現在就有時間上來質疑 09/16 12:46
105F:→ pirrysal:阿就像馬英九一樣亂判依法行政阿,都你們那一掛的還敢說 09/16 14:54
那就自己拿證據出來吧,證明我們是一掛,甚至有板友認為我們私底下都認識~
鄉民很厲害的,應該都查的到才對。
在這邊吵對於板務沒有意義。
106F:推 Kay731:不要複製我的推文 我沒有准許你這麼做! 09/16 14:59
107F:→ Kay731:不好意思,本篇前任組長,如果是針對現在板務,你要複製 09/16 15:01
108F:→ Kay731:我不反對!但是如果不是,我不希望你複製我的推文,就這樣。 09/16 15:01
不會,已依照您的意見照辦。
不過,請問查詢水桶記錄也是板務吧?
109F:→ Kay731:不是現在的板務阿!我寫得很清楚吧! 09/16 15:11
很清楚,所以我刪除複製推文,這為其一。
其二,我不清楚大赦做了沒,但是查詢水桶名單屬於『現有』板務並沒錯,
難不成板主不允許其他使用者查詢一下水桶名單?不論是否有被水桶者?
如果您覺得不是,那是否可以明確限定出來?
還是有哪條規定說使用者查詢過往水桶名單不屬於『現在』板務?
感謝您解惑。
110F:→ Kay731:但是幫你查你當初水桶獲解除幾個人 這就不是我的義務了吧! 09/16 15:18
這不是您的義務,我真的非常感謝您的幫忙幫我查詢,這點無庸置疑。
但我也沒有要求說要您提供我解除幾個人,我當初只有說:
我想這句話你可請現任板主群調記錄出來看,我是不是有桶不少3650天的?
您的回覆也僅說明:我只有解除水桶的紀錄。
後面我也沒再向您要求別的,因為這樣就很夠了。
我相信我並沒有要求您提供我解除多少人的詳細資料或總人數,
對吧?不論是公開或私下。
現在是板友在質疑您的回答,不是嗎?
111F:→ tjtjtj:與K少何干… 09/16 15:24
112F:推 qazijn:我覺得 假如真的很在乎CCR 那應該在快死之前 多一點努力 09/16 15:29
113F:→ qazijn:我沒感覺到你處理組物有像今天一樣努力 09/16 15:30
我不否認那時我沒有那麼努力,原因我覺得沒有必要說,也不用辯解。
事實就是沒做好,這無庸置疑!
115F:→ aarzbrv:竊以為恐怕"我沒有那麼努力"是避重就輕的遁詞吧這位大德? 09/16 18:50
116F:→ aarzbrv:(以上推文如果被違規刪除必定檢舉) 09/16 18:51
117F:推 inshadow:沒人想知道前人是怎樣搞爛CCR,只希望後人在救火,前人莫添 09/16 19:16
118F:→ inshadow:薪加柴,製造他人麻煩紛擾,還給CCR一條正確的開始之途 09/16 19:18
依 aarzbrv意見保存不刪此文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61.230.167.47 (09/17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