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忙碌的平凡人)
看板CCRomance
标题[板务] 旧水桶大赦动作之疑问
时间Sun Sep 15 01:16:27 2013
※ 引述《Kay731 (K少)》之铭言:
: 旧板务禁言水桶一律解除释放工作,待正式板规公告後会一并进行。
: Kay731
想请教新任板主群:
1.请问旧有水桶名单是否全部清除,其范围为新任板主群上任之前?
2.请问大赦行为是依据哪条组规或是站规?
谢谢两位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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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
可以跟你交往吗? 走开,你不要靠近我!
⊙ ○○ 没钱没车的死宅男..
\\ 信
╰
宅︶ —
正╯
﹀﹨ ∕)
ma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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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67.47
1F:推 Kay731:原本板规已经不适用 故大赦!有意见去申诉吧! 09/15 01:17
喔,那我可以解释你要推翻群组长的处分就对了?
如果确定的话,那我再写信问问看好了。
2F:→ chingfen:本板规公告即生效,但不溯及既往。<===这句放假的喔= = 09/15 01:18
3F:推 Kay731:那是草案而已~我上一篇有写阿 09/15 01:19
4F:→ chingfen:所有违规的都可以大赦的话,那直接开个新板比较快喔。 09/15 01:19
5F:→ chingfen:一个一个解水桶太辛苦了啦。 09/15 01:20
6F:推 Kay731:我不怕麻烦阿! 09/15 01:20
7F:→ bbbing:就当做是Reset,我觉得是还好 09/15 01:23
8F:推 Kay731:其实水桶里面人不多 cute你放了不少阿 09/15 01:25
我放了不少是因为前任板主水桶并未公告,故违反站规处分应撤销,所以手动撤除。
至於上面问题的答案,就还麻烦您了。
感谢
9F:→ Kay731:对拉!我确定拉 去申诉阿~ 09/15 01:26
确定就好,另我不是要申诉,只是询问而已。
请不用帮我乱带词汇,感谢。
10F:→ GordonBrown:时间过真快 当初被Rrn冤桶1年的 大部分已经自然出桶了 09/15 01:28
11F:→ GordonBrown:而cutesakai更猛,似乎桶了不少3650天的 09/15 01:28
^^^^^^^^^^^^^^^^^^^^^^^^^^^^^^^^^^^^^^^^^^^^^^^^^^^^^^^^^^^^^^^^^^^^^^
我想这句话你可请现任板主群调记录出来看,我是不是有桶不少3650天的?
真相越辨越明,板主群可以调记录证明。
如果没有的话呢?请问要如何解释?
G 板友可以看下面K板主的说明,来请您解释一下吧~
不要说『我只是怀疑而已』~
12F:推 SS327:C不是常出国吗 还有人被桶唷= = 09/15 01:29
13F:→ SS327:夭寿唷 桶10年??犯了滔天大罪阿 09/15 01:30
14F:→ Kay731:还有我跟你说 有一种叫做从新从轻的东西 09/15 01:30
15F:→ Kay731:如果我今天订的板规 原来十年今天只要一个月 09/15 01:30
16F:→ Kay731:依据刑法从新从轻对当事人有利 也应该减轻刑责 09/15 01:31
批踢踢不适用民刑法,但很谢谢你的解说
如果方便为了让上面两位使用者证明他们是对的,还请你不嫌麻烦证明他们是对的
感谢
推 Kay731:我这里看得到的纪录cute的都只有解除的纪录 09/15 01:37
17F:推 SS327:你不常出国吗??还有请假 去挂被桶 没吗?? 09/15 01:38
我是否常出国请问关你什麽事情?请问您是在海巡署任职?
18F:→ SS327:我打桶10 没看到我打问号吗 我是看上面的 09/15 01:39
19F:→ SS327: 有请假 去八挂被桶 没吗?? 09/15 01:40
那请您去站务要求调记录证明不是更好?
20F:→ chingfen:PTT没有八挂板啊,要怎麽被桶呀?真神奇!!! 09/15 01:43
21F:→ revorea:连选字都可以挑出来讲,是有没有这麽惨.... 09/15 01:46
22F:→ chingfen:有人喜欢玩文字游戏,那就陪他玩罗.. 09/15 01:47
23F:→ chingfen:站规是没说不能大赦啦,不过要进行之前还是问一下站长们 09/15 01:50
24F:→ chingfen:的意见会比较好。不然其他板的板民要求比照办理,那就 09/15 01:51
25F:→ revorea:SS327很明显是在回GB的话,不是在玩。阅读要看前後文。 09/15 01:51
26F:→ chingfen:不知道又会产生什麽大事。 09/15 01:51
27F:→ chingfen:就算不是玩文字游戏。那我也是在问问题。PTT有八挂板吗? 09/15 01:53
28F:推 Kay731:以前的板规违反站规~这麽怎麽没人说? 09/15 01:53
29F:→ chingfen:那您为啥没去说? (您说都没人说?) 09/15 01:55
30F:→ revorea:这种程度的错字不会影响表达。如果你确实看不懂,正确的字 09/15 01:55
31F:推 qazijn:举手 我有去说阿 不过不敢在板上说 09/15 01:55
32F:→ chingfen:您最关切CCR板,却都没提? 09/15 01:55
33F:→ revorea:是"卦"而非"挂"。另外还建议向专业医生谘询阅读障碍问题。 09/15 01:56
34F:→ chingfen:现在是在讨论板务还是检讨过去啊? (抱歉过去我没参与) 09/15 01:57
35F:→ revorea:大前提当然是真的你看不懂啦.... 09/15 01:57
36F:→ Kay731:我没有阿 我最关切八卦板跟港漫板~ 09/15 01:57
37F:→ chingfen: (恕我失赔) 09/15 01:57
38F:→ chingfen:板主,有人开始人人身攻击罗... 09/15 01:58
39F:→ chingfen:写错字还怪别人有阅读障碍问题...(颇好笑) 09/15 01:59
40F:→ revorea:世界上有人人身攻击这个词吗? 09/15 02:00
谢谢各位的意见,但是目前讨论过去已经无意义,而是在找寻如新任板主希望C板
更好的未来而努力,我想不用再讨论过去与一些小争议了吧~
41F:→ chingfen: 人身攻击 (谢谢指正) 09/15 02:01
42F:→ chingfen:总之,这一篇是讨论大赦...裁量权还是在板主啦(随您高兴 09/15 02:02
43F:→ aarzbrv:刻意回避过去的被解职前管理者, 要减少被检视当反面教材的 09/15 02:04
44F:→ aarzbrv:机会, 行! 请先公示道歉, 弥补以前的过错, 但你有吗? 09/15 02:05
谢谢你的建议,但是我不会动作,被当反面教材就那样。
过去我有做的事情就摊在那里,没有的我就是不会承认,
如同我没有桶过10年以上的水桶。
45F:→ revorea:我可没怪谁有阅读障碍,只是那种程度错字不影响达意,看你 09/15 02:05
46F:→ chingfen:前管理者的作为,板主群应该看得最清楚吧,还需提醒吗? 09/15 02:06
47F:→ revorea:问的那麽认真好意回答跟提供额外资讯罢了.... 09/15 02:06
48F:→ chingfen:@revorea 那还真感谢您的提供资讯。不过小心被误解啊。 09/15 02:07
49F:→ revorea:所以我才多次强调"如果真的看不懂的话"。 09/15 02:08
50F:→ chingfen:离题了...= = 09/15 02:08
51F:→ aarzbrv:若有道歉且有补偿, 他今年出来被骂, 我可能还会帮他挡, 09/15 02:09
52F:→ aarzbrv:但若至今还是没有的话, 则集思广益讨论未来板规时, 就很难 09/15 02:11
53F:→ aarzbrv:避免检讨未悔悟的前管理群犯的大错了. 09/15 02:11
检讨就检讨,我不会因为道歉而博取别人的同情。
如果之後有人再讨论而提出我的过错,那就请继续提出做为反面教材。
夜深了,晚安
※ 编辑: cutesakai 来自: 61.230.167.47 (09/15 02:20)
54F:→ aarzbrv:不需要同情你, 而且你被解职本来就是应该的. 09/15 02:24
55F:→ pandajohn:应该开嘘文,让大家把这篇嘘成XX 09/15 02:30
56F:推 g6m3kimo: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09/15 02:32
57F:→ saluy:被卸职者当初没时间管理,现在却有时间出来嘴?XD 09/15 02:34
58F:推 revorea:神父每次出现都很讨喜.... 09/15 02:35
59F:→ aarzbrv:神父会饶恕不忏悔坚持恶行者吗? 09/15 02:41
60F:推 yes645:之前版主乱桶,小组长又各种包庇,冤狱难道就石沉大海? 09/15 03:09
61F:推 ian5king:PTT不适用民刑法????????????我记得PTT在台湾没错吧????? 09/15 04:32
62F:推 ian5king:都已经入秋了,想不到还可以看到夏夕夏景,真好~ 09/15 04:35
63F:→ aarzbrv:相较於cutesakai之前的误判偏袒与怠职, 其他网友陈述这些 09/15 05:39
64F:→ aarzbrv:事蹟, 又没剥夺他发推文权益, 算是很礼遇了. 神父应该更 09/15 05:40
65F:→ aarzbrv:分明是非, 否则就把地狱的人都赦免後废除地狱吧. 09/15 05:40
66F:→ tjtjtjkimo:前小组长如果真的像现在这麽常上站发表意见,我相信之 09/15 10:40
67F:→ tjtjtjkimo:前的小组板的积案就不会这麽多了 09/15 10:41
68F:推 inshadow:现在的CCR是全新重生的CCR,切勿让过去腐败滥权箝制它成长 09/15 10:49
69F:→ inshadow:我们该秉持大是大非,让过去遭受蛮横无理待遇的受害者 09/15 10:51
70F:→ aarzbrv:回tjtjtjkimo: 小心有些人发文的意图是钓鱼(先说到这边). 09/15 10:52
71F:→ inshadow:重新得到他们所该有的公平待遇,也希望过去败乱CCR的旧势 09/15 10:53
72F:→ inshadow:力,别因CCR美好的重生而产生任何一丝复辟机会 09/15 10:54
73F:→ saluy:Rrn都把根据地迁至花魁了,cute你也去吧~那边很适合你们 09/15 11:38
74F:→ Clarkliu:-->我不会因为道歉而博取别人的同情 你的中文不行阿... 09/15 11:38
75F:→ saluy:请还给ptt一个清静,别把这里弄臭 09/15 11:39
76F:→ aarzbrv:做错是道歉是应该的不是为了取暖, 当然对於某些要他道歉 09/15 11:56
77F:推 hivgay:旧势力的逆袭 快去花魁找你的好朋友吧 09/15 11:56
78F:→ aarzbrv:相当於要他自尽的人们, 可能是生死关头吧? 09/15 11:57
79F:→ airua:你名声已经臭了,乖乖低调点不好吗?想更臭? 09/15 11:58
80F:→ aarzbrv:(更正: 做错"事", 抱歉打太快没切实选对字) 09/15 11:58
81F:→ aarzbrv:回saluy: 但从#1HtY9f_U当中的「若上述水桶检举案是检举H 09/15 12:04
82F:→ aarzbrv: 板主者则立即退回不受理」观之, 更可能是偏袒另 09/15 12:05
83F:→ aarzbrv: 一位板主, 不知道如果群组长看到会怎麽想...... 09/15 12:06
84F:→ gamesame7711:吃像难看 09/15 12:13
85F:→ bismarcp:ptt不是用民刑法是哪招,ptt站规就写要遵守我国法律吧 09/15 13:03
86F:→ bismarcp: 适 09/15 13:03
87F:→ aarzbrv:回bismarcp: 只能无奈地说某些人可能过於习惯违法乱纪, 09/15 13:15
88F:→ aarzbrv: 以致於开口就与公民社会严重脱节吧? 09/15 13:16
89F:推 gamesame7711:ptt的站规第5条有说 要遵守我国法律 09/15 13:33
90F:→ aarzbrv:回gamesame7711: 所以这篇要记得备份, 等到这位前任小组长 09/15 13:41
91F:→ aarzbrv: 未来又想申请板主小组长时, 就可以让群组 09/15 13:42
92F:→ aarzbrv: 长甚至站务人员看看是否值得托付. 09/15 13:43
93F:→ aarzbrv: 而且备份可当某些删推文者的存证之一. 09/15 13:45
94F:→ hsf0318:不适用民刑法怪怪的 就好像公司规定劳基法不适用的感觉 09/15 15:55
95F:→ hsf0318:应该不能这样闭门造车 自己搞自己的规定 不遵循法律吧? 09/15 15:55
96F:→ korsg:应该这样问 PTT板务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该怎样执行? 09/15 20:28
97F:→ korsg:要讲民刑法 乾脆把选罢法也弄近来,看以後怎麽选板主 科科 09/15 20:29
98F:→ korsg:不能违反法律是基本原则,但我想民刑法没规范PTT板务该怎做 09/15 20:30
99F:→ junkjizz5566:恩 不是很常装__ 恩? 又跳出来拉 09/15 20:34
100F:推 needeng:可以大赦就太好了 之前根本乱判阿 09/16 03:20
101F:→ needeng:现在终於没静板了..这才像讨论板阿=.= 09/16 03:20
→ pirrysal:都你桶的不然勒?桶十年是依法行政腻? 09/16 06:30
来,跟我嘴巴说一次:
cutesakai 依法行政捅很多板友十年唷!
将板友丢入水桶十年这个动作又不是我做的(摊手
别人做的赖在我身上?如果有人想这样那就那样想吧
反正这只证明你们选出来的板主推文是说假的?
这个推文在上面,可以自己找。
来,请再重复一遍:
cutesakai 依法行政捅很多板友十年唷!
102F:→ pirrysal:当初根本看不到你人 现在倒是有时间上来嘴了喔? 09/16 06:30
103F:→ pirrysal:当初乱判的不用还他们一个公道? 09/16 06:32
104F:推 ogisun:真的捏 当初都看不到人 判决一拖再拖 现在就有时间上来质疑 09/16 12:46
105F:→ pirrysal:阿就像马英九一样乱判依法行政阿,都你们那一挂的还敢说 09/16 14:54
那就自己拿证据出来吧,证明我们是一挂,甚至有板友认为我们私底下都认识~
乡民很厉害的,应该都查的到才对。
在这边吵对於板务没有意义。
106F:推 Kay731:不要复制我的推文 我没有准许你这麽做! 09/16 14:59
107F:→ Kay731:不好意思,本篇前任组长,如果是针对现在板务,你要复制 09/16 15:01
108F:→ Kay731:我不反对!但是如果不是,我不希望你复制我的推文,就这样。 09/16 15:01
不会,已依照您的意见照办。
不过,请问查询水桶记录也是板务吧?
109F:→ Kay731:不是现在的板务阿!我写得很清楚吧! 09/16 15:11
很清楚,所以我删除复制推文,这为其一。
其二,我不清楚大赦做了没,但是查询水桶名单属於『现有』板务并没错,
难不成板主不允许其他使用者查询一下水桶名单?不论是否有被水桶者?
如果您觉得不是,那是否可以明确限定出来?
还是有哪条规定说使用者查询过往水桶名单不属於『现在』板务?
感谢您解惑。
110F:→ Kay731:但是帮你查你当初水桶获解除几个人 这就不是我的义务了吧! 09/16 15:18
这不是您的义务,我真的非常感谢您的帮忙帮我查询,这点无庸置疑。
但我也没有要求说要您提供我解除几个人,我当初只有说:
我想这句话你可请现任板主群调记录出来看,我是不是有桶不少3650天的?
您的回覆也仅说明:我只有解除水桶的纪录。
後面我也没再向您要求别的,因为这样就很够了。
我相信我并没有要求您提供我解除多少人的详细资料或总人数,
对吧?不论是公开或私下。
现在是板友在质疑您的回答,不是吗?
111F:→ tjtjtj:与K少何干… 09/16 15:24
112F:推 qazijn:我觉得 假如真的很在乎CCR 那应该在快死之前 多一点努力 09/16 15:29
113F:→ qazijn:我没感觉到你处理组物有像今天一样努力 09/16 15:30
我不否认那时我没有那麽努力,原因我觉得没有必要说,也不用辩解。
事实就是没做好,这无庸置疑!
115F:→ aarzbrv:窃以为恐怕"我没有那麽努力"是避重就轻的遁词吧这位大德? 09/16 18:50
116F:→ aarzbrv:(以上推文如果被违规删除必定检举) 09/16 18:51
117F:推 inshadow:没人想知道前人是怎样搞烂CCR,只希望後人在救火,前人莫添 09/16 19:16
118F:→ inshadow:薪加柴,制造他人麻烦纷扰,还给CCR一条正确的开始之途 09/16 19:18
依 aarzbrv意见保存不删此文
※ 编辑: cutesakai 来自: 61.230.167.47 (09/17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