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lykoi (莎莉.蔻依)
看板Buzz_Theater
標題Re: [公告] BUX不符合板主規定
時間Sun Jan 23 00:28:59 2005
※ 引述《Mariano42 (Mariano Rivera)》之銘言:
: ※ 引述《Hulpin (匈奴王阿提拉)》之銘言:
: : 那請問一個不具版主資格的人,偶然機會取得版主身分所使用的權力
: : 是否依然構成法律上的效力?被一個偽版主所砍除的文章及所禁的id又該如何處置
: : 還是要裝做什麼事都沒發生,等事過境遷,當個縮頭烏龜?
: 他砍的文我知道已經很難再救回來了 這不幸事件已經為PTT的一個污點了
: 但是能解決的... "水桶"該解除吧!還有
: 為何5566的版又不是關於組務的版 有什麼特權可以限定 發表次數和上站次數的人
: PO文章
: 根本沒法規可言
已解釋, 水桶必須由該板板主自行決定。
另外, 所謂的特權僅是維護一個討論看板的方式,
若有其他看板想要申請如此的上限,
可以在BM板申請由站長調整發表次數及上站次數,
並無特定限制。
--
╭══╮╭══╮ ╔═╗ ╔═╗ ╔╗╭╗╔╗╔╗╭══╮╭══╮
║ ═╮╭═ ║ ║ ║ ║ ║ ║║ ║║╰╯╯║ o ║╔══╗
╭ ║║ o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