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lykoi (莎莉.蔻依)
看板Buzz_Theater
标题Re: [公告] BUX不符合板主规定
时间Sun Jan 23 00:28:59 2005
※ 引述《Mariano42 (Mariano Rivera)》之铭言:
: ※ 引述《Hulpin (匈奴王阿提拉)》之铭言:
: : 那请问一个不具版主资格的人,偶然机会取得版主身分所使用的权力
: : 是否依然构成法律上的效力?被一个伪版主所砍除的文章及所禁的id又该如何处置
: : 还是要装做什麽事都没发生,等事过境迁,当个缩头乌龟?
: 他砍的文我知道已经很难再救回来了 这不幸事件已经为PTT的一个污点了
: 但是能解决的... "水桶"该解除吧!还有
: 为何5566的版又不是关於组务的版 有什麽特权可以限定 发表次数和上站次数的人
: PO文章
: 根本没法规可言
已解释, 水桶必须由该板板主自行决定。
另外, 所谓的特权仅是维护一个讨论看板的方式,
若有其他看板想要申请如此的上限,
可以在BM板申请由站长调整发表次数及上站次数,
并无特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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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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