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lpin (匈奴王阿提拉)
看板Buzz_Theater
標題Re: [公告] BUX不符合板主規定
時間Sat Jan 22 17:07:46 2005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銘言:
: 由於視聽群組要求的板主為 上站 200次, 文章數 200次,
: 而BUX未達規定, 無法擔任fivesix板主。
: 《ID暱稱》BUX(希望 呼喊愛情) 《經濟狀況》小康
: 《上站次數》477次 《文章篇數》141篇 (優:0/劣:0)
: 實習小組長MOMMOM記警告一次。
: 站務站長 sallykoi
那請問一個不具版主資格的人,偶然機會取得版主身分所使用的權力
是否依然構成法律上的效力?被一個偽版主所砍除的文章及所禁的id又該如何處置
還是要裝做什麼事都沒發生,等事過境遷,當個縮頭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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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176.47
※ 編輯: Hulpin 來自: 210.192.176.47 (01/22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