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lpin (匈奴王阿提拉)
看板Buzz_Theater
标题Re: [公告] BUX不符合板主规定
时间Sat Jan 22 17:07:46 2005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铭言:
: 由於视听群组要求的板主为 上站 200次, 文章数 200次,
: 而BUX未达规定, 无法担任fivesix板主。
: 《ID昵称》BUX(希望 呼喊爱情) 《经济状况》小康
: 《上站次数》477次 《文章篇数》141篇 (优:0/劣:0)
: 实习小组长MOMMOM记警告一次。
: 站务站长 sallykoi
那请问一个不具版主资格的人,偶然机会取得版主身分所使用的权力
是否依然构成法律上的效力?被一个伪版主所砍除的文章及所禁的id又该如何处置
还是要装做什麽事都没发生,等事过境迁,当个缩头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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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192.176.47
※ 编辑: Hulpin 来自: 210.192.176.47 (01/22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