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c3767 ()
站內Buzz_Theater
標題Re: [記名公投] 關於FIR板上水桶爭議
時間Wed Aug 11 02:08:50 2004
※ 引述《ticklish (誰來陪我玩?)》之銘言:
: 我想你誤會整個處理的過程和順序了
: 此次公投 應該只是就"使用者lovesucks之言論"做公斷
: 並無牽涉到兩位版主的行事
: 你在該版投下反對票 和在這裡投反對票 兩者並未相抵觸
: 至於罷免版主與否 這是另外一回事 需要嚴格的程序處理 而非簡單的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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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不過下列這篇公告,的確有讓人誤會的地方...
作者 sallykoi (莎莉.蔻依) 看板 Buzz_Theater
標題 [公告] 關於FIR板上爭議問題
時間 Sat Aug 7 11:32:4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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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利用公投系統發表您的意見,
此公投請各位多多支持
組方會綜合各位的意見對於FIR及lovesucks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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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站長 sallyk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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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FIR做出判決...指的是飛兒版
而看版要判決什麼呢? 免不了就是版的管理方式阿
飛兒版是我在管理的,當然會讓人覺得說,要對本人做出判決
輕則更正敝版管理方式即可,重則也可能罷免我!
畢竟先前有文章指出我不適任版主...
: 基本上 FIR之兩位版主 尚未出面說明
: 版規的訂定有問題 還有使用者lovesucks的發言爭議尚未解決
: 你會覺得大家現在投下反對票 就是將版主帶領罷免之路嗎??
: 其實這根本是兩回事!!!!
: 之前在下提出之罷免案 主要是分成兩個部分:
: 1. 版主之行事風格獨裁 對人不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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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我是對"敝版版規"以及參考版友們的意見而行事!
如果我沒立訂這條版規,當然也不會有這次的水桶風波~~
: 2. 版主所訂定之版規 和ptt之公開自由發言權相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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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牴觸了,相信PttLaw可依正式程序判決我的第9條版規無效!!
那~吐槽版的版規→"禁止護航" 就不牴觸公開自由發言權嗎?
(我是真的不懂才提出來,並不是說挑釁該版,畢竟我也常去TuTsau找歡樂~~)
: 故在下覺得兩位版主 無法勝任版主之職
如果覺得我立訂了這樣的版規,行事獨裁,且無法勝任,敬請申訴!!
我相信將來會有更好的人選挑起大樑,接任飛兒版主一職,令版友們心服口服!
: 但是!!! 這和使用者lovesucks之發言權爭議 一點關係都沒有
: fans所聚集之處 若害怕引起筆戰
: 大可不必在ptt設立公開版 隱版會比較歡迎你們
你的意思是...任何公開版只要不願意引起筆戰,就應該滾去隱形囉...?
即使有人po挑釁文章也不應該有"浸水桶"這條版規嗎?
當然...這次的水桶並不是因為筆戰而有的判決...
相信沒有什麼看版喜歡筆戰的發生,但我也不會膽小到"害怕筆戰"...
只不過大家都希望,什麼人來什麼版,同好者尤甚歡迎!!
非同好者,請另尋他處 :)
基於此單純的想法,我才會立下敝版第9條版規~
並且我天真的以為...會主動來敝版參與討論的板友...
應該不會無聊到去吐槽或是亂報八卦,所以也沒想過真的會有板友犯了這條規定!
而我之所以浸lovesucks水桶,主要是因為他違反敝版之版規!
版規是在今年6月多就立訂的,非一朝一夕
而lovesucks於今年4月就開始來敝版參與討論了...並非新手
請問他為何明知故犯呢?
而在下面這篇文章...
作者 lovesucks (浪子) 看板 Buzz_Theater
標題 [申訴]飛兒版第九條
時間 Tue Aug 3 23:02:4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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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訴事項如下:
飛兒版版規(以下簡稱版規)中第九條(直接引用)
◎如發現板友在他處 (bbs、yahoo、討論區、電子郵件...等處)
惡意批評本板 (F.I.R.、板務、板上成員...等)
或製造不實八卦、情緒性吐槽...或洩漏板上專有資訊者
遭檢舉後將取消板友權限,嚴重者淹死在水桶中!
不但將內容切成兩頁...還使用不明顯顏色...有引誘人犯規之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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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內容切成兩頁?
真抱歉,敝版版規有很多條,寫到第二頁還要被檢舉?
如果違法請告知,我立刻塞成密密麻麻的一頁~
使用不明顯顏色?
我用這個顏色是因為這條規定非常特別...又是後來才加訂的水桶版規
且我認為灰色帶有沉重的意味~ 請大家要嚴肅看待!
如果你真的有重視敝版版規,一定都會注意到,怎麼說我是引誘人犯規?
可能你螢幕太老舊,看不清楚這個顏色,那就真的很對不起了~~ 我很願意為你改顏色!
那lovesucks當初要是認為我的版規不明,為何不先向版主們詢問清楚再po文呢?
一定要故意違規了再來申訴我版規不合理嗎?
這樣免不了使板友或版主認為lovesucks有挑釁的意味...
: PTT之公開版發言權 乃ptt所授與 以一發言權不容任何人任意剝奪
: 我不敢說忠言逆耳 但是一個團體成立 就必定會有反對的聲音
: 這才是進步的方針和動力
: 只要在合理的狀態下 做任何發言 理論上都是自由的
: 另外 使在下十分困惑的是
: FIR兩位版主遲遲不出來說明 配合站務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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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 我一開始根本不知道要來此說明
而lovesucks寫給我的信,我也沒注意到是PttLaw的轉載文,因為標題沒寫
我以為這只是lovesucks像我"申訴"版規的合理性~
後來才發現原作是Junchoon,光是這點就拖延了幾天,這是我的疏忽!
而到此說明之前,必要先與另一版主討論過才能來此po文
延誤了好幾天,是因為我要先了解申訴者是檢舉我哪些事項
而相關文章到了8/6才全部被轉載到組務版檢舉...
8/7 本版另一版主代表發文(第1397篇)
而當天 sallykoi也公告8/8要強制執行取消水桶,本人當然尊重組務版的決定!!
: 卻在FIR版po出以下兩篇 和FIR無關 且易使版友誤會她們將要"被罷免"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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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前幾天辦的"水桶投票"被網友檢舉...喵有可能要被ptt開除了...
這是因為有板友提出本人不適任的申訴文!
那我的確是有可能被罷免版主一職,難道不對嗎?
我又說:
我們版版現在也被用同樣的方式(投票),作為懲處的參考...
這是因為先前sallykoi的文章寫到:
組方會綜合各位的意見對於FIR及lovesucks作出判決
我個人覺得也沒有錯阿~
自己屬名→
時日不多的 版主喵~~ 是難過之餘的自我調侃
以上這些類似話語也要被拿來檢舉!?
真是令人感到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阿~
: FIR版是公開版而非個人版
: 使用者lovesucks被剝奪在ptt一公開版之發言權 被說發言無建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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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被認為無建設性,那應該要請原作檢討囉~
不是寫的不好,就是po在不適當的地方...
更何況敝版版主只是指出:
關於 Re: [問題]黑松沙士的廣告 一文已經偏離版規之建設性話題
請終止討論此話題 謝謝
是指這個討論串已經偏離,且版友們也希望停止這個話題
這並沒有針對哪一位特定po文的版友
至於lovesucks的文章
敝版第1432篇的第二段,是指他在TuTsau的發文...
並非如你所說的:
使用者lovesucks被剝奪在ptt一公開版之發言權 被說發言無建設性
請看清楚文章內容,謝謝!
而在這方面,並無使用正式公告文警告lovesucks
是我管理上的疏忽~
這點也感謝先前的文章糾正,我與lisayu版主已做檢討,必定改進!!
: 在下實在很困惑 該兩篇文章 不知對FIR有何建設性...
你如果硬要抓我版規裡的用詞不當
我也沒話好說...
但就情理上來講,【心得】文、【閒聊】文...
本來就是發表自己內心話而有的標題~
只要不是惡意批評、謾罵、灌水、單行文..等,版主都不會刪除其文章
反而會把不錯的心得文章收於!
更何況我認為我的文章跟版務也有關係
畢竟水桶投票事件以及版主有可能被罷免...這都會影響到版務的運作
你能說沒有版主,版務完全不會被影響嗎?
我當然要讓版友們知道這次投票引起的風波,並做好我兩人可能離職的心理準備!
而版友們來組務版觀看相關文章之後,也有寫信給我鼓勵或是坦白指出我的錯誤之處
讓我更了解了FIR版要的是什麼樣的管理方式!
我認為我的文章並沒有不適當之處.
至於lisayu的心得文...我認為那是很合理的心得文...
畢竟被申訴不適任,本來就不好過,況且她講的都是事實
我認為我沒有必要將這個水桶事件與申訴不適任事件隱瞞大家...
反正版友覺得我錯,都會直接告訴我們! 我認為這樣很有正面的效果阿~
(對你或許沒有建設性,但是對我們版務的管理可是大大有幫助呢!)
在此也謝謝各位揪出我版規如此多的錯誤
或許本人語文實在不如人...
我會盡快請國文程度不錯的版友們協助修改!!
FIR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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