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zak ( )
看板Buzz_Theater
標題Re: [申請新板] InnerSense板
時間Mon Aug 2 21:02:03 2004
一、責任:
1. 版主有責任對該版的文章作把關的工作,凡有不適當的文章,須儘快處理。
2. 版主有責任導向該版面之討論風氣。
3. 版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或文摘方式加以整理。
4. 版主有責任閱讀BM版,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BM版中討論。
以上是從pttlaw複製來的,應該是目前大家都遵守的吧。
我說說我自己的想法:
第一 單就人來說,ouch本身所擔任的版群無論編輯多或少,
他並沒有未盡到版主的責任這點。
我想你的重點在時間,
但一來並沒有關於編輯時間長短的規定,
二來並沒有版友因此不滿而上訴廢版主,
甚至仍舊還有文章持續張貼的情況,
如今申請此版,若不是因為支持他當版主又何來質疑判決之聲?
第二 現今的ptt是台灣最大站,除了現有已制定的法規,
版友的聲音應該作為管理群們如何求進步最大的依據,
一天到晚有著罷免版主/組長,或檢舉的申訴並不是空穴來風,
但當中聲音所想傳達的東西之複雜,
身為管理者更應該花時間及腦力去多方判斷,
幾場會議是否夠深入客觀,從判決與原因就可窺見,
依照法規作表面化的判斷本來就已經不符現實需求,
更何況對於法規的解讀也顯現出偏頗與不仔細。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I》之銘言:
: ※ 引述《mizak ( )》之銘言:
: : 個人認為有無整理是否會造成影響,
: : 也應該由該版版友反應。
: 我個人認為是提供使用者更容易查詢需要的資訊。
: 編輯也是板主的義務之一。
: : 版主/組長勝任與否,由版友來決定最清楚明白,
: : 單單只就所看見的現象來評估,
: : 不免讓人感到草率而且無法服眾。
: 組長群共同作出的投票結果不是任何一為組長可以主導的。
: : 審查的標準如此淺識狹隘,
: : 也不僅讓人懷疑之前漫長的等待是否真的被認真看待過。
: : 當然,還是很希望看看其他決定者的意見。
: 組長群作出的結論如果有任何不滿意請至上層法務PTTLaw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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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