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sm (左擁総二郎 右抱ヒカ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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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Japandrama板 板主cism
時間Wed Jan 18 16:06:35 2006
※ 引述《rugalex (祝・独身卒業フォー。)》之銘言:
: 一、檢舉人:rugalex
: 二、被檢舉人/看板: cism / japandrama
: 三、檢舉事由:
: 簽名檔只是個人創作,雖然我的簽名檔在形容上或許有些不好的字眼。
: 但是簽名檔終究是個人的創作,
: 而我也在簽名檔聲明這是我個人的創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 我自認沒有針對任何一位藝人作出攻擊性言論。
: 板主只用一句<簽名檔有謾罵、人身攻擊、破壞板上和諧的po文,
: 請不要玩什麼"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的遊戲>就將我定罪。
我認為既然選擇將簽名檔公布出來就視同文章的一部分
簽名檔不是言論免責的地方
就如同手寫的日記本是私人的東西
高興在日記中寫些什麼東西沒人看得到也就沒人管得著
但如果選擇將它公開成網誌 就應該受到言論的規範
至於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節妮獅" 馬戲團這種一看就明白的諧音字
再加上rugalex板友已經不是第一次在Japandrama板表現出對傑尼斯事務所藝人的不滿
我不認為這還能用雷同去帶過
: 另外引述japandrama板規
: 針對板規第5點
: 以及其他有謾罵、人身攻擊、破壞板上和諧的po文或推文
: [註 不限針對板上朋友,藝人亦算]
: 先給予警告
: 累積到第三次,水桶一週
: 再犯一律水桶一個月
: 也許我的簽名檔真的有破壞到板上和諧,但是只要不允以理會便不會引起爭議,不是嗎?
: 而且板主浸我水桶是以我的"簽名檔破壞板上和平"為理由。
: 也就是說是以板規裡面所沒有列舉的項目來浸我水桶。
為什麼明知道會引起爭議還執意不止一次發表這類型的簽名檔
什麼叫不允以理會便不會引起爭議
那這樣是不是就表示大家都可以亂講話亂罵人
反正其他人不要去理會就好了
: 另外我被浸水桶桶之前,才被警告一次,照板規來說要被禁水桶是要累積到第三次的。
: 而我的情況則是第二次公告就被水桶。
這是因為已有三個實例達警告標準
而且是在短時間之內便累積達水桶標準
也就便將第二次警告併到第三次警告(即水桶公告)中公布
: 我認為板主也許當時處理有失偏頗,影響到我在日劇板的權益。特此上訴。
: 四、所附證據:
: japandrama板中,"其他"資料夾。因字數冗長,所以只給予路徑,小組長辛苦了。
請小組長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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