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sm (左拥総二郎 右抱ヒカ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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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Japandrama板 板主cism
时间Wed Jan 18 16:06:35 2006
※ 引述《rugalex (祝・独身卒业フォー。)》之铭言:
: 一、检举人:rugalex
: 二、被检举人/看板: cism / japandrama
: 三、检举事由:
: 签名档只是个人创作,虽然我的签名档在形容上或许有些不好的字眼。
: 但是签名档终究是个人的创作,
: 而我也在签名档声明这是我个人的创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我自认没有针对任何一位艺人作出攻击性言论。
: 板主只用一句<签名档有谩骂、人身攻击、破坏板上和谐的po文,
: 请不要玩什麽"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游戏>就将我定罪。
我认为既然选择将签名档公布出来就视同文章的一部分
签名档不是言论免责的地方
就如同手写的日记本是私人的东西
高兴在日记中写些什麽东西没人看得到也就没人管得着
但如果选择将它公开成网志 就应该受到言论的规范
至於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节妮狮" 马戏团这种一看就明白的谐音字
再加上rugalex板友已经不是第一次在Japandrama板表现出对杰尼斯事务所艺人的不满
我不认为这还能用雷同去带过
: 另外引述japandrama板规
: 针对板规第5点
: 以及其他有谩骂、人身攻击、破坏板上和谐的po文或推文
: [注 不限针对板上朋友,艺人亦算]
: 先给予警告
: 累积到第三次,水桶一周
: 再犯一律水桶一个月
: 也许我的签名档真的有破坏到板上和谐,但是只要不允以理会便不会引起争议,不是吗?
: 而且板主浸我水桶是以我的"签名档破坏板上和平"为理由。
: 也就是说是以板规里面所没有列举的项目来浸我水桶。
为什麽明知道会引起争议还执意不止一次发表这类型的签名档
什麽叫不允以理会便不会引起争议
那这样是不是就表示大家都可以乱讲话乱骂人
反正其他人不要去理会就好了
: 另外我被浸水桶桶之前,才被警告一次,照板规来说要被禁水桶是要累积到第三次的。
: 而我的情况则是第二次公告就被水桶。
这是因为已有三个实例达警告标准
而且是在短时间之内便累积达水桶标准
也就便将第二次警告并到第三次警告(即水桶公告)中公布
: 我认为板主也许当时处理有失偏颇,影响到我在日剧板的权益。特此上诉。
: 四、所附证据:
: japandrama板中,"其他"资料夹。因字数冗长,所以只给予路径,小组长辛苦了。
请小组长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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