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ksadder (Sentimental Cr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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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中和公車左轉「沒看到行人」翁慘遭輾過!
時間Sat Aug 19 17:05:49 2023
更新後續狀況
原文標題 台北客運轉彎未停讓撞斃行人 新北:業者未落實教育訓練罰9萬
新聞媒體 中央通訊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8190127.aspx
報導時間 2023/8/19 16:00(8/19 16:50 更新)
新聞全文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9日電)台北客運1輛公車今天在新北市中和區轉彎時未停讓,
撞斃斑馬線上男子。市府表示,業者未落實教育訓練,將處罰新台幣9萬元。台北客運說
,向家屬與社會致歉,負起完全賠償責任。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表示,台北客運667路公車邱姓駕駛員,今天上午行駛中和區壽德街左
轉民德路,往五權路方向行駛時,撞斃斑馬線上林姓男子。
警方說,邱女酒測值為0;調查時,她自述因視線死角未看到行人。公車轉彎時未依規定
停讓行人,才會撞到行人穿越道的林男。警方調查後,將依規定舉發,並依過失致死罪嫌
移送。
市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台北客運並未將停讓行人的法
規,落實在每一名駕駛員身上,對此重大交通事故,將依公路法處罰台北客運新台幣9萬
元。
他說,交通局並將要求所有公車業者務必落實教育訓練,也會列入評鑑項目之一,並加強
稽查,發現有違失或並未落實停讓,就會扣點。
台北客運總經理李建文下午接受電訪表示,「只要有一次不遵守,就會有意外發生」。對
於今天的事故,深感遺憾難過與抱歉,他已經趕往亞東醫院向死者家屬、社會大眾、主管
機關致歉。
李建文說,已先致贈家屬慰問金,也向家屬允諾,公司將負起一切過失與賠償責任。另將
再強化駕駛員的教育訓練,要求行經斑馬線轉彎時,務必停讓再開。(編輯:張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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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adas: 橘白色妥妥的啦 08/19 20:26
2F:推 taxlaw1991: 真的 只要是第一名集團 永遠優質 08/19 21:22
3F:推 toulu: 評鑑該低分就低分,該拿乙就拿乙,讓他們痛定思痛檢討也好 08/19 22:51
4F:→ taxlaw1991: 事故佔比太低 才會負面新聞一堆繼續穩穩拿優等 讓評 08/19 23:09
5F:→ taxlaw1991: 鑑被當笑話 08/19 23:09
6F:推 hunng5: 遊行前一天發生這種事根本在挑釁嘛 08/19 23:35
7F:推 WeAntiTVBS: 前幾天還發生首都因為大稻埕煙火管制到站提前折返事件 08/19 23:59
8F:推 toulu: 電動車佔比那麼高,多買些電動車就可以拉高分數,本末倒置 08/20 00:01
9F:推 WeAntiTVBS: 但是卡在用地跟充電庄設置問題 08/20 00:03
10F:推 agantw: 公車評鑑可以改為行車安全評鑑和政策配合評鑑,兩項分開 08/20 00:09
11F:→ agantw: 計算,就好像學生時代的整潔比賽和秩序比賽不會有人把他 08/20 00:09
12F:→ agantw: 們加起來變成綜合成績一樣 08/20 00:09
8/20 03:00 重點整理
1. 新北市交通局於本案中,將依公路法對台北客運開罰9萬元。
並登錄公車營運服務品質評鑑中扣分
2. 業者已將駕駛停職接受調查,另依初判肇事原因為未停讓行人而肇事致死,
依道交條例§44.4,警察局正式開出罰單後將吊銷駕照(3年內無法再考領駕照)
3. 肇事車輛扣牌,短時間內無法上路
4. 交通局將專案加強稽查駕駛員路口停讓及指叉動作,嚴格要求公車業者
加強駕駛員行車安全教育訓練
※ 編輯: hanksadder (220.137.250.195 臺灣), 08/20/2023 03:16:13
13F:→ hicker: 但評鑑(小)扣分跟電動車(大)加分 兩者幾乎不成比例 08/20 06:21
14F:→ hicker: 所以才說評鑑可以依不同面向而有不同加權產生不同結果 08/20 06:22
15F:→ hanksadder: 這個就是新北這邊的問題了 因為電動車加分不設上限 08/20 07:18
16F:→ taxlaw1991: 台北的也沒好到哪去 08/20 08:38
17F:→ playchicken: 當評鑑影響的補助金額小於電動車和油車價差時 08/20 11:54
18F:→ playchicken: 就沒人會去買電動巴士了 08/20 11:54
19F:→ playchicken: 政府也是算過才這樣玩評鑑的吧 08/20 11:54
20F:推 NTUisBEST: 路口監視器畫面己經有媒體翻拍了, 看起來就是公車 08/20 11:57
21F:→ NTUisBEST: 未「停止」前進, 禮讓行人, 而是直接撞下去, 08/20 11:59
22F:推 NTUisBEST: 另外, 這應該不是 A柱視線的問題, 如果公車有 08/20 12:02
23F:→ NTUisBEST: 確實「停車」,再做確認, 絕對可以發現斑馬線上的行人, 08/20 12:03
24F:推 NTUisBEST: 說實話啦, 就是那個公車司機「搶快」(或者趕時間)肇事 08/20 12:07
25F:→ hanksadder: 目前看法是 公車跟著前面車子轉沒做指差 08/20 12:49
26F:→ hanksadder: 結果這一串都是不禮讓行人 公車沒減速就直直撞上去 08/20 12:50
27F:推 angusweng: 司機吊銷駕照,後續沒收入怎麼賠錢? 08/20 16:24
28F:→ playchicken: 自己處理吧 公司負責公司負責的部分 08/20 17:23
29F:→ playchicken: 剩下的部分應該還是要司機自己擔 08/20 17:23
30F:推 lianpig5566: 責任險有賠這塊嗎 08/20 18:12
31F:推 WeAntiTVBS: 更乾脆一點 應直接向法院提扣押駕駛員名下所有財產 08/20 22:27
32F:→ WeAntiTVBS: 像這種人為疏失你保什麼險都不賠吧 08/20 22:28
33F:推 lianpig5566: 怎麼可能什麼都不賠 那責任險保好玩的? 08/21 07:28
34F:推 danny30716: 撞死人強制險一定賠,而且車禍是過失並不是故意,如果 08/21 12:07
35F:→ danny30716: 有保駕駛險或其他車險都會理賠,只是賠下去以後這駕駛 08/21 12:07
36F:→ danny30716: 要保駕駛險應該是拒保了 08/21 12:07
37F:推 busgoer: 之前看過幾起公車死亡車禍的判決書,司機自稱離職後打零 08/21 19:48
38F:→ busgoer: 工或做外送 08/21 19:48
39F:推 DPPlikeSHIT: 這家客運的司機, 整天就只知道「趕時間」而己, 08/22 11:10
40F:→ DPPlikeSHIT: 什麼指差確認 ? 行車安全 ? 都是屁. 08/22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