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acs (Ema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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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北巿公車緊急刹車 90歲乘客車內摔死 司機
時間Tue Aug 2 11:38:12 2022
北巿公車緊急刹車 90歲乘客車內摔死 司機賠120萬元
張姓公車司機為閃避機車,緊急煞車致車上90歲楊姓乘客跌跤身亡,張被訴過失致死罪;
台北地院審理,張以120萬元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家屬聲明「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法官判張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說,2022年1月28日下午3時,張姓公車司機駕駛客運,搭載高齡的楊沿台北市文山區
興隆路4段往木新路方向行駛,
楊因車子即將到站,起身站立於駕駛座後方等待下車。
此時,
張因見車子前方有一輛機車要閃避巷口起步的另一輛汽車煞車,也跟著緊急刹車,
導致楊重心不穩,遭同樣重心不穩的乘客撲撞,楊的胸腹撞上車上欄杆,之後跌倒在地,
緊急送醫救治後,當天晚間不治,檢察官相驗,追究公車司機刑責。
台北地院審理,考量張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家屬以120萬元成立調解、履行完畢,被害人
家屬也表示「
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判張拘役30日,緩刑2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502700
放老人出來害人,要求賠償120萬,再說要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幹伊娘笑死,120萬,知不知道公車司機要存多少才有這筆錢娶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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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律師不是社會最大的亂源,而是助長亂源的那群人,
超過一半都是那種人,尤其是法官這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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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0.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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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sBC: 所以,你期待怎麼判決? 難道白死不用賠? 08/02 11:56
賠個三萬當紅包,這司機根本沒有作錯事。
2F:推 toulu: 這司機也真的是衰洨 08/02 11:59
※ 編輯: Emacs (118.167.130.50 臺灣), 08/02/2022 12:01:58
3F:推 playchicken: 我覺得如果是機車白目不能把責任往司機推吧 08/02 12:20
4F:→ playchicken: 判民事賠償就好了 08/02 12:20
5F:→ hinajian: 不知道細節但是真的為司機難過 08/02 12:27
6F:→ TsBC: 車輛未停妥要馬抓緊要馬坐好,不能起身移動,平時便宜行事慣 08/02 12:29
7F:→ TsBC: 了,出事當然只得自己摸摸鼻子。 08/02 12:29
8F:→ hinajian: 慢著,巷口起步的駕駛沒責任?撲撞的乘客沒責任? 08/02 12:29
9F:→ TsBC: 貨車載貨載蛋也是,東西沒固定在車內撞壞,不能怪路況怪別人 08/02 12:30
10F:→ TsBC: 吧 08/02 12:30
11F:→ steven60116: 為司機感到難過 08/02 12:33
12F:推 cpylislv: 機車閃汽車也衰汽車沒責任嗎 08/02 12:38
13F:推 WeAntiTVBS: 若再被上訴 可能會要求加重刑責才對 08/02 12:39
14F:→ cpylislv: 反正以後公車沒人開看政府怎麼辦 08/02 12:39
16F:→ ludoren: 公車內監視器畫面 08/02 13:17
17F:→ ludoren: 看判決書司機現在換做外送員 08/02 13:18
18F:推 WeAntiTVBS: 等所屬外送平台收到判決書,應該就會即刻停權才對、 08/02 13:24
19F:→ WeAntiTVBS: 連做都不會讓你做了..對於外送服務品質才有保障。 08/02 13:25
20F:推 kutkin: 影片中13秒機車就出現了 旁邊也有空間可以閃 08/02 13:56
21F:推 kutkin: 氣候視線也良好 08/02 13:59
22F:推 kutkin: 真要說只能說他選擇在台北市 08/02 14:04
23F:→ kutkin: 消費者比較注重自己的權益 08/02 14:05
24F:推 kutkin: 7.25 就有一條判決首都客運司機 無罪的 08/02 14:29
26F:推 kutkin: 所以你要說法官有偏袒乘客嗎? 08/02 14:34
28F:推 gishileh: 簽名檔其實百分之99.9的行業和從業人員都是亂源無誤 08/02 17:00
29F:→ gishileh: 除了 無業遊民以外 08/02 17:00
30F:推 gishileh: 亂源和暴力份子無誤 但台灣99趴的人都是亂源 08/02 18:00
31F:→ gishileh: 小孩子 嬰幼兒 青少年也是亂源 無一例外 08/02 18:01
32F:→ gishileh: 人性本暴 需要透過嚴刑峻法和教育改正 導向正常 08/02 18:02
33F:噓 atuf: 「放老人出來害人」 08/02 18:18
34F:→ atuf: 請問他害到誰? 08/02 18:18
35F:→ atuf: 他才受害吧 08/02 18:18
36F:→ atuf: 老人不搭大眾運輸請問有什麼更好的出門方式? 08/02 18:18
37F:→ atuf: 一個進步城市應該是對弱勢友善的。 08/02 18:19
38F:推 playchicken: 認同樓上 08/02 18:27
39F:→ playchicken: 其實更多問題本身是道路設計法規及人民素質 08/02 18:27
40F:→ playchicken: 左轉道內縮 取消內側禁行機車不改 08/02 18:27
41F:→ playchicken: 台灣人素質也不提升 問題自然不會解決 08/02 18:27
42F:推 cpylislv: 問題出在巷口衝出的汽車吧 08/02 18:58
43F:→ cpylislv: 覺得要判應該判汽車責任 08/02 18:58
44F:推 ultratimes: 推WeAntiTVBS 08/02 19:16
45F:推 kutkin: 那台機車本來就在公車前面 自己不會超 08/02 19:25
46F:推 gishileh: 汽車問題比較大 08/02 19:43
47F:推 WeAntiTVBS: 檢察官依照職權,一定是繼續上訴、從重量刑!! 08/02 20:30
48F:→ WeAntiTVBS: 所以還不是最終判決 08/02 20:30
49F:推 ultratimes: 推樓上,這是公訴罪,和家屬和解不等於檢察官不能上訴 08/02 20:35
50F:推 a5mg4n: 民眾應...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08/02 20:43
51F:→ a5mg4n: 所以除非有必要理由,這樣確實算害人吧 08/02 20:43
52F:→ WeAntiTVBS: 而且上訴後沒意外會加重刑責 從拘役 變成有期徒刑 08/02 22:48
53F:→ WeAntiTVBS: 所以勢必得留下前科記錄 08/02 22:48
54F:推 evanzxcv: 道路設計多少也能遏止部分司機喜歡暴衝急煞的壞習慣,假 08/03 21:37
55F:→ evanzxcv: 如設計成讓你這樣開也不會比較快的話。 08/03 21:37
56F:噓 Hotem: 你老了、我老了,就不能搭公車? 08/03 21:53
57F:推 andy3021515: 有一台違停在那邊 08/05 09:40
58F:噓 iele: 都沒人覺得老人提早站起才是主因嗎 08/05 21:58
59F:→ iele: 如果他沒站起來根本不會這麼嚴重 08/05 21:59
60F:→ iele: 路況跟應變本來就不可測 08/05 21:59
61F:推 playchicken: 這是問題所在沒錯 但假設一站大於一個人下車 08/05 22:44
62F:→ playchicken: 有些司機看第一個下完就關門開走 08/05 22:44
63F:→ playchicken: 只因為晚下車的乘客剛起身而已 08/05 22:44
64F:→ playchicken: 基本上只有快速公車會叫你不要提早站起來而已 08/05 22:44
65F:→ kutkin: 司機自己沒能力就不要開這麼快 08/05 23:07
66F:→ iele: 有時候不會辯駁就這樣輸了訴訟… 08/06 19:54
67F:→ iele: 那邊有人要下車是能開多快 08/06 19:55
68F:推 kutkin: 影片不是都有? 08/06 21:36
69F:→ kutkin: 而且我也找了兩個判決 08/06 21:36
70F:→ kutkin: 其實要有罪還蠻難的喔 08/06 21:37
71F:→ kutkin: 例如 乘客自己沒抓扶手都可以無罪了 08/06 21:37
72F:噓 jangjyyu: 限速40的悲歌~大家都說你開快車 08/09 08:50
73F:推 angusweng: 乘客提前起身我認為也有問題,只能說司機太快認輸賠錢 08/17 21:06
74F:→ angusweng: ,不然繼續告下去應該還有戲可以看 08/17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