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cker (棒球版長假至11/10)
看板Bus
標題[新聞] 公車轉彎撞行人 7旬婦雙腿被輾
時間Wed Oct 11 23:22:38 2017
http://news.tvbs.com.tw/local/786973
新聞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elkGhzcWQw
記者 周俐萱 / 攝影 吳忠勳 報導
台北市鬧區發生驚悚的公車車禍,公車駕駛疑似視線死角,轉彎時撞到過馬路的婦人
,婦人雙腳被輾過,左腿粉碎性骨折必須截肢,右腿骨折,而肇事司機則被依業務過
失送辦。
公車停在馬路中,乘客通通被請下車,現場血跡斑斑,還有一把雨傘,原來司機在轉
彎時撞上正在過馬路的78歲婦人,時間發生在傍晚5點多,台北市南京東路和林森北路
交叉口,當時婦人綠燈行過馬路,都已經走了一半,這時候公車右轉,疑似視線死角
,撞倒婦人輾過她的雙腿,傷勢嚴重。
中山分局交通分隊長蔡再壁:「視線死角,然後擦撞到走在行道線上面的婦人,造成
婦人左腿粉碎性骨折,然後有截肢,右腳骨折送馬偕醫院,意識上是清楚的。」
警方進一步調查,肇事的43歲詹姓司機酒測值為0,研判可能是一時沒注意婦人正在
過馬路,未禮讓行人發生意外。
中山分局交通分隊長蔡再壁:「公車要禮讓行人,畢竟行道線上,行人的路權應該比
較大,當下如果你是右轉的車輛,就要禮讓行道線上的行人。」
婦人送醫搶救,沒有生命危險,但雙腿骨折,還得面臨左腿截肢,情何以堪,而肇事
的司機涉嫌業務過失,也得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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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oSensei: 為什麼不學日本,轉彎過斑馬線前要先停等 10/12 07:58
2F:→ hicker: 以台灣環境來說 重要幹道交叉口一律設置行人專用時相 10/12 09:09
3F:→ hicker: 應該才是比較好的方式.... 10/12 09:09
4F:→ hicker: 現在一般是 同向行人號誌與車輛號誌都同時亮綠燈 10/12 09:10
5F:→ hicker: 但左右轉車輛就會受到須讓行人過馬路導致後方回堵 10/12 09:11
6F:→ hicker: 也間接導致行車效率不足.... 10/12 09:11
7F:→ hicker: 號誌周期長沒關係 重點是號誌連鎖與普遍設置行人專用時相 10/12 09:13
8F:→ hicker: 必須要能兼顧 10/12 09:13
9F:推 goshfju: 感覺好痛 10/12 12:25
10F:推 magi3Q: 公車從內線右轉本身就違規了,不肯排隊還不注意行人! 10/12 13:57
11F:推 xiaowei: 感覺那台機車若沒加速也差點被收掉... 10/12 14:32
12F:推 SCANIA168: 竹槓扛好扛滿預備 10/12 15:19
13F:→ parislove3: 標準起手式: 推給死角 10/12 15:54
14F:→ parislove3: 這也反應台灣用路人廢物之處 斑馬線有人 卻沒有一台車 10/12 15:55
15F:→ parislove3: 肯停下 10/12 15:55
16F:推 oadas: 首都客運 就是那個總是第一名的業者 10/12 18:54
17F:推 CharmingWu: 呵呵 又是首都 10/12 21:50
18F:→ kutkin: 事情太大條搓不掉了 10/12 22:21
19F:→ WeAntiTVBS: 首都嗎 這應該就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10/12 22:31
20F:推 toulu: 內側右轉是因為接下來要進公車專用道,但沒注意行人就不對 10/12 22:36
21F:→ hicker: 所以 人車分離管制才是上策 10/12 22:42
22F:推 taxlaw1991: 這就是評鑑第一名的客運 真的好棒棒 10/15 07:15
23F:→ taxlaw1991: 官員再繼續裝死啊 10/15 07:16
24F:推 relio: 怪官員也不對啊!台灣人水準低不暫停禮讓行人,政府管太多 10/18 03:27
25F:→ relio: 民眾都會反彈,然後找媒體找議員,不管又說政府無作為 10/18 03:27
26F:推 p752206: 大型路口加上人潮多的點,適合兩段式穿越號誌設計。 10/23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