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11150 (yjhuang)
看板Bus
標題[情報] 6.13"一人一車開上交通部"活動
時間Wed Jun 7 21:29:01 2017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
發起6.13一人一車開上交通部活動
無限期抗爭 直到滿意回覆
七大訴求
一、
客運不得跨界包車業(全面退出遊覽車業)。
二、牌照税,燃料税減免。
三、對他們所謂老舊車輛以市價回收。(因為老舊之說是源自交通部)
四、把公路法,及運管條例,由業者主導進行修法。(尤其十年内所訂的任何法規)
五、大客車駕駛員的培訓,列入特殊技能訓練,所需經費全額甴國家支付。
六、即刻執行總量管制。對擁牌六個月以上未掛者,一律徹消其擁牌權利
(含新公司成立所申領。財稅增車及汰舊換新)
七、由於交通部及公路總局,長期的怠惰和不當作為導致遊覽車業無法營生而崩解。
故,特別請求部長和局長請辭下台。
意者請洽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41之7號9樓
(02)8672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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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s/M.1496842144.A.B60.html
1F:→ kutkin: 遊覽車業也可以跨過來客運業呀 XD 06/07 21:35
2F:→ kutkin: 歡迎遊覽車跨過來 成立統聯2.0 自己要的人自己養 06/07 21:37
3F:推 WeAntiTVBS: 又要一人一車來癱瘓仁愛路一段了..... 06/07 21:38
4F:→ WeAntiTVBS: 第四項 業者定義呢? 06/07 21:38
5F:→ WeAntiTVBS: 公總局長也因為蝶戀花才「被拔掉」一個 現在再來喔? 06/07 21:39
6F:推 pccat: 燃料稅隨油徵收啦 06/07 22:01
7F:推 hunng5: 桃客表示: 06/07 22:04
8F:推 busgoer: 一,換個牌照又是一尾活龍;四,他們忘記還有立法委員 06/07 22:12
9F:→ busgoer: 而且遊覽車跨過來客運業的也不少,例如新竹美樂家、臺中 06/07 22:13
10F:→ Littlechozy: 運管條例是什麼嗎?有人可以指點一下嗎 06/07 22:13
11F:→ busgoer: 豐勢通運購併豐榮客運,更早還有花蓮華聯,如果不講野雞 06/07 22:14
12F:→ busgoer: 轉型就有這些案例 06/07 22:14
13F:→ Littlechozy: 那客運業是不是也要請遊覽車業退出免費公車的市場 06/07 22:14
14F:→ busgoer: 如果免費公車是租車性質,那本來就是遊覽車業的主場 06/07 22:16
15F:推 WeAntiTVBS: 租綠牌車當免費公車(F2xx之類)只能跑他有路權的範圍 06/07 22:16
16F:→ busgoer: 如果只看訴求,我還以為是公司為會員的「公會」來提出 06/07 22:17
17F:→ Littlechozy: 免費公車有固定路線和班表,載的是不特定乘客,怎麼 06/07 22:18
18F:→ Littlechozy: 看都不像是租車啊 06/07 22:18
19F:→ s911150: 免費公車是區公所承租的 06/07 22:19
20F:→ Littlechozy: 因為很多遊覽車都是司機買的再靠行的關係吧 06/07 22:19
21F:→ Littlechozy: 在這一行司機和老闆的分界本來就不明顯 06/07 22:19
22F:→ Littlechozy: 免費公車名義上當然是租的,但是做的生意卻不像租車 06/07 22:20
23F:推 busgoer: 講起來就是規模只能靠行的小老闆公會 06/07 22:20
24F:→ Littlechozy: 其實這是一個法規的模糊空間,為什麼地方政府出面租 06/07 22:21
25F:→ busgoer: 如果是百貨、醫院等業者租的接駁車也是固定路線站位班表 06/07 22:21
26F:→ Littlechozy: 就可以,私人租來給不特定人搭就會違規 06/07 22:21
27F:→ busgoer: L大覺得該給紅牌還是綠牌經營? 06/07 22:21
28F:→ busgoer: 私人租來給不特定人搭不一定違規,關鍵在收費 06/07 22:22
29F:推 Chungli28: 私人租可以啊,百貨公司和大賣場不就一堆? 06/07 22:22
30F:→ Littlechozy: 是啦,關鍵確實是錢,但百貨算有營利的 06/07 22:23
31F:→ Littlechozy: 我也不知道給紅牌好還是綠牌好,不過也許不要分紅綠 06/07 22:24
32F:→ Chungli28: 還有社區巴士啊,案例很多,可以瞭解再來談嗎 06/07 22:24
33F:→ Littlechozy: 牌可能會比較好 06/07 22:24
34F:→ Chungli28: 你有錢租一台車給你們社區通勤上路跑也沒人說不可以 06/07 22:24
35F:推 WeAntiTVBS: 因為只要有遊覽車工會提出抗議 每一年同樣的都要拿出 06/07 22:25
36F:→ WeAntiTVBS: 來再炒一次....... 06/07 22:25
37F:→ Littlechozy: 我印象中社區巴士不是不能給外人坐? 06/07 22:25
38F:→ Chungli28: 散客現場付費和預約包租的概念請先釐清,計程車亦同 06/07 22:26
39F:→ Chungli28: 你出錢不想給誰坐,是你的權利,跟紅牌綠牌無關 06/07 22:27
40F:→ Littlechozy: 原來如此,謝謝chungli28大提點,我弄錯了 06/07 22:27
41F:→ Littlechozy: 汽車運輸業法規長期重視規模,一二台車是弄不到營業 06/07 22:30
42F:→ Littlechozy: 許可,大家鑽漏洞之下才弄出靠行這玩意 06/07 22:31
43F:→ Littlechozy: 不知道像計程車一樣開放個人經營可不可行 06/07 22:33
44F:推 busgoer: 不含駕駛,計程車最多4條命,遊覽車隨便20起跳,個人經營 06/07 22:47
45F:→ busgoer: 保障在哪? 06/07 22:47
46F:→ Littlechozy: 配套至少要是驗車加保險,現況似乎也沒比較有保障? 06/07 23:07
47F:→ Littlechozy: 不然是不是應該強制禁絕靠行呢? 06/07 23:08
48F:推 busgoer: 現況至少還可以拿公司的資產來賠 06/07 23:10
49F:→ Littlechozy: 我是認為安全的問題上,加強監理的強度才是正解,嚴 06/07 23:11
50F:→ busgoer: 公部門任何一張表格都沒有靠行這個選項,也就是車輛領牌 06/07 23:11
51F:→ Littlechozy: 格驗車加上司機工作條件的改善比較重要 06/07 23:11
52F:→ busgoer: 跟駕駛僱用都跟公司自購自僱無異,難道要說公司跟小老闆 06/07 23:12
53F:→ busgoer: 聯合偽造文書? 06/07 23:12
54F:→ Littlechozy: 事故賠償的問題利用保險的方式,給保險公司來處理 06/07 23:12
55F:→ busgoer: 這次抗議一根導火線就是監理強度增加,他們受不了 06/07 23:12
56F:→ busgoer: 保險是負擔部分風險,也就是有賠償上限,法官判超過的 06/07 23:13
57F:→ busgoer: 還是公司要負責,如果是個人車行,一個家庭賠得起嗎? 06/07 23:13
58F:→ Littlechozy: 靠行事實上是種脫法行為沒錯啊,實際上公司對靠行的 06/07 23:14
59F:→ Littlechozy: 不會有僱佣的指揮監督行為 06/07 23:15
60F:→ Littlechozy: 如果賠不起就是要增加保額,這方面也許可以定最低保 06/07 23:16
61F:→ Littlechozy: 額的方式,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你風險高費率就會高 06/07 23:17
62F:推 busgoer: 有一個法叫做 06/07 23:17
63F:→ busgoer: 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 06/07 23:17
64F:→ Littlechozy: 現在的監理強度我認為太低了,提高才合理 06/07 23:18
65F:推 magic940058: 老實說,我真的覺得第一點根本沒差,有些客運的車甚 06/07 23:21
66F:→ magic940058: 至保養比遊覽車行還好 06/07 23:21
67F:→ Littlechozy: 這個辦法說請求權人能證明所受損害較高者不受其限制 06/07 23:23
68F:→ Littlechozy: 還有所定標準不影響請求權人之訴訟請求權 06/07 23:23
69F:→ Littlechozy: 應該是要把這個限額拿掉,保額也可以提高比較好 06/07 23:25
70F:推 busgoer: 保額提高,個人車行能負擔嗎? 06/07 23:26
71F:→ Littlechozy: 這給市場機制去處理就好吧,紀錄好的費率就會低 06/07 23:27
72F:→ Littlechozy: 或者說要小規模經營就要去負擔這一塊 06/07 23:28
73F:推 busgoer: 老話一句,保險是風險部分轉移,不是全吞 06/07 23:29
74F:→ Littlechozy: 這個"部分"要多大是可以討論的,如果以那個規定裡的 06/07 23:34
75F:→ Littlechozy: 死亡最高250萬元來說是不是太低了呢? 06/07 23:34
76F:→ Littlechozy: 我的想法是可以把這個業界的門打開一點,但要管得嚴 06/07 23:35
77F:→ Littlechozy: 比起現在監理不周到又一堆脫法行為要好 06/07 23:36
78F:推 sayin: 靠行 被靠的車行就有責任 之前有靠行貨車罰單問題 車行訴 06/08 07:34
79F:→ sayin: 願是靠行司機問題 還是被判要代繳 06/08 07:34
80F:推 dickkdickk: 客運出的事找的到公司,遊覽車出事會推給司機... 06/08 17:54
81F:→ dickkdickk: 第五點,以後失業不是去開計程車,會全部跑去開遊覽車 06/08 17:56
82F:→ EMU300: 完全沒重點,就是"老子要賺錢,你不准限制我"而已 06/08 17:58
83F:推 sayin: 訴求 戰場開太大 不會過的 從客運業 戰到主導法規 限縮供 06/08 20:45
84F:→ sayin: 給 福利保障 官員下臺 這七個是要主打那一個啊 06/08 20:45
85F:推 geesegeese: 希望你們待久一點,分點生意給中南部 06/10 11:34
86F:→ Guis: 一個遊覽車主資產有多少? 06/11 20:51
87F:→ Guis: 不就一台遊覽車,了不起再多幾棟房子 06/11 20:51
88F:→ Guis: 出了事不要說整車啦...10個就好,至少也要賠6000-7000萬 06/11 20:52
89F:→ Guis: 這槓桿會不會太大... 06/11 20:52
90F:→ Guis: 保險公司保費要增加到多少... 06/11 20:53
91F:→ Guis: 不講付出只講對自己有利的... 06/11 20:53
92F:推 busgoer: 第五點,失業拿到大客車駕照,也不見得有錢貸款買車 06/11 22:41
93F:→ busgoer: 而且遊覽車出事,在法律上還是公司要扛,這跟客運公司無 06/11 22:41
94F:→ busgoer: 異,不要被第一時間遊覽車公司亂講的新聞騙了 06/11 22:42
95F:→ busgoer: 如果保險全包,我看那些個人車行也保不起,到時候要不要 06/11 22:42
96F:→ busgoer: 再上街吵一次國家全額負擔? 06/11 22:43
97F:→ WeAntiTVBS: 不管啦,其實不管這些人有沒有上街頭,陸客不來還是 06/11 22:47
98F:→ WeAntiTVBS: 一樣不來阿,一樣載不到阿,狀況基本上也不會變阿 06/11 22:47
99F:→ WeAntiTVBS: 憑什麼要人家把客運遊覽部收掉或禁止綠牌包車? 06/11 22:48
100F:→ Littlechozy: 如果風險大到保不起的話,那確實不該進來做這行啊 06/12 10:44
101F:→ Littlechozy: 我認為這也反映了現在大客車肇事率過高的事實 06/12 10:45
102F:→ Littlechozy: 總之不會有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這種便宜事 06/12 10:46
103F:→ Littlechozy: 正本清源之道還是保養好車子請足司機守規矩降低風險 06/12 10:47
104F:推 jas2902: 我點出幾個問題 06/12 13:35
105F:→ jas2902: 1.保險不一定有辦法足額理賠 06/12 13:36
106F:→ jas2902: 2.保險有不賠事項 06/12 13:36
107F:→ jas2902: 3.駕駛與被靠行的公司之間的關係是否屬雇傭關係 06/12 13:37
108F:→ jas2902: 一旦不屬雇傭關係,可能就無勞基法適用的問題。 06/12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