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Office365 真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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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又是逆向公車道惹禍! 老翁遭客運撞死
時間Tue May 30 18:09:09 2017
https://goo.gl/Pozp8Q
北市一名黃姓老翁去年9月12日下午,行經仁愛路3段和復興南路1段路口違規闖紅燈過馬路,卻沒注意到仁愛路上有逆向的公車道,因而遭亞聯客運蔡姓司機撞倒,送醫後不治。交通事故委員會鑑定認為,公車駕駛遇路口未減速也未注意車前狀況,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蔡姓司機。
這也是繼美國知名教授去年7月在同一個逆向公車道被撞死後,第二起在逆向公車道被撞死的案例。擁有史丹福大學博士學位的美國教授布里吉曼,受邀來台到台北醫學大學演說,不料去年7月10日演說當天上午,布里吉曼走斑馬線穿越仁愛路時,不清楚仁愛路有一個逆向的公車專用道,當場被651路公車撞倒,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公車司機侯智南事後與教授家人和解,因此獲緩起訴處分。
時隔2個月後,去年9月12日下午黃姓老翁也在仁愛路同個路口闖紅燈穿越馬路,路口監視器拍到,老翁疑因自知闖紅燈,因此不斷往右看確認來車,不料一台亞聯客運從老翁左側撞上老翁,送醫後不治。
駕駛蔡建宏(52歲)辯稱,老翁突然闖紅燈過馬路,他反應不及才會撞上老翁。但全案送交通事故委員會鑑定認為,老翁過馬路到一半才被撞上,認為蔡姓駕駛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也沒有減速,才會肇事。
檢方考量,監視器畫面也拍到,老翁並非一闖入車道就被撞,而是走到一半時才被撞上,認為蔡姓駕駛沒有減速或注意車前狀況,才會釀災,且雙方和解不成,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客運駕駛。
亞聯客運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便回應。據了解,蔡姓駕駛目前仍在職,但因病請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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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iaowei: 仁愛路斑馬線畫一堆望左望右是有鳥用啦 05/30 18:39
2F:推 CatKing99: 這一件是發生在望左望右之前的事情喔! 05/30 18:41
3F:→ xiaowei: 我的意思是畫一堆望左望右會闖的還是闖給你看啦 05/30 19:35
4F:→ Odakyu: 司機真衰 05/30 19:43
5F:→ lajji: 畫望左望右本來就不是畫來防止你闖紅燈的 05/30 21:06
6F:→ longlydreami: 違規找死活該!幫司機QQ 05/30 21:29
7F:推 andyshao: 什麼莫名其妙的標題!惹禍的是那老人吧...找死還拖人下水 05/30 22:29
8F:→ WeAntiTVBS: 只要仁愛路一天不解除單向通行限制 這個情況會重複發 05/30 22:30
9F:→ WeAntiTVBS: 生 然後出了事情變司機要依法究辦 05/30 22:30
10F:推 NaoSensei: 司機按規定行駛也有罪? 05/30 22:39
11F:→ lajji: 司機沒有按規定行駛啊 可是規定有夠奇葩 05/30 22:46
12F:→ jangjyyu: 一直覺得公車專用道應該比照捷運、鐵道相同路權辦理 05/31 00:29
13F:噓 mykorianda: 鬼標題。。。記者到底有沒有讀過書? 05/31 05:09
14F:噓 fly721021: 就是有這種害人精 想死還拖人下水 05/31 07:26
15F:→ Littlechozy: 只有比照路權不夠,火車司機撞到人也可能有過失刑責 05/31 09:06
16F:→ Littlechozy: 真要解決要讓讓司機在公車專用道上免除注意違規民眾 05/31 09:09
17F:→ Littlechozy: 及車輛的義務 05/31 09:09
18F:→ tgyhum: 業務過世致死是無過失責任... 只要執行不管什麼原因致死 05/31 11:08
19F:→ tgyhum: 都可以用 這條罰的也不高 05/31 11:08
20F:→ tgyhum: 執行業務本來就要注意其他人的安全性 正確來講鐵路執行業 05/31 11:11
21F:→ tgyhum: 務需要做到無闖入 05/31 11:11
22F:→ tgyhum: 建立罰則只是要素之一 05/31 11:11
23F:→ tgyhum: 簡單講就是連坐法 05/31 11:11
24F:噓 visa9527: 這新聞大概是在替仁愛信義路雙向化鋪路 05/31 11:23
25F:推 mikami1027: 業務過失致死是無過失責任??? 06/02 00:03
26F:噓 iele: 闖紅燈活該 06/02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