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tey (cattey)
看板BusLife
標題Re: 拜託大家幫個忙
時間Sat Nov 4 18:58:40 2006
※ 引述《andrew16 (歡迎搭乘台南市公車)》之銘
: 興南客運在這路線所用的配車都是中型巴士(1994年北市公車處→大南中巴ROSA),
: 而且尖峰時間印象中也都是用中巴,
: 除非是車輛調度有困難才用大車,
: 我想你可以向嘉義區監理所或者是公路總局反映(公車車尾都有這兩個機關電話),
: 興南的信箱基本上它們是不太回應的,
: 之前打過他們申訴專線也無人接聽。
順便再教你一招
如果你真的很關心這件事情,最好不要只是打個電話給嘉義區監理所或公路總局
因為和公家單位打交道,最重要的就是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你可以上嘉義區監理所的網站,直接發e-mail給他們
或是以書面方式郵寄給嘉義區監理所
他們收到乘客申訴信以後,都會建檔管理,沒有處理就不能結案
最好也把你的聯絡方式留下,請他們發文回覆
公文上面都有承辦人的姓名電話,如果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再次反映
但是有幾點必須注意:
1.申訴書最好直接寄到主管機關(嘉義區監理所),才能對症下藥
有些人受到委屈,寫了申訴函,然後總統府,行政院,交通部,公路總局,監察院各發一份
這是沒有必要的(因為最後還是會統一轉給嘉義區監理所),而且會造成承辦單位困擾
2.有些人不但自己寄(申訴函),還找來親朋好友一大堆人一起寄,這也沒有必要
3.寄發申訴函最好將自己的姓名,聯絡方式留下,這是行政程序法(陳情)所規定的
實務上,主管機關對於未具名案件,通常還是會處理,但是沒有辦法回覆當事人
可能造成申訴效果打折扣(姓名電話依法都是保密的,也不會告知被申訴業者)
4.主管機關收到申訴函之後,每件案子都有電腦編號,不可能擺著不處理
有時案件較為複雜,作業上需要一些時間,必要時可以打電話給承辦人詢問處理進度
但不需要再發一次申訴函,以免承辦人又要再處理一次,造成資源上的浪費
5.各家業者的主管機關要先弄清楚,有些業者兼有市區汽車客運和公路汽車客運
申訴時要找對主管機關
例如北客307路,主管機關是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北客812路,主管機關是台北縣政府(交通局)
北客綠色10路(木柵-樹林),主管機關是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
總的來說,市區汽車客運歸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管轄
公路汽車客運歸公路總局管轄,由各區監理所承辦
至於由何區監理所承辦,要看該客運公司設籍地而定
台北區監理所-台北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
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台中區監理所-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
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縣市
高雄區監理所-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
主事業所在台北市的公路汽車客運業者(如豪泰,中興,東南客運...等),找台北市交通局
主事業所在高雄市的業者(如阿羅哈客運),找高雄市交通局申訴
如果搞不清楚,就直接找公路總局申訴,不過輾轉發文,可能需要耗費一些時間
至於紅牌的遊覽車行駛定期班線(野雞車),申訴的效果恐怕就很有限了
因為租用遊覽車本應簽訂定型化契約,但若是遊覽車沿途纜客,乘客又自己找上門
只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有定型化契約,中途若有繞路或宰客賣客甩客情節
除非有具體違法事項,又有具體的證據,否則很難對他們進行查處
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搭,用市場的力量制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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