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tens (爆爆金)
看板Bunco
標題新「消費陷阱」 買教材「送的課程」不能退費
時間Sat Apr 15 15:58:26 2006
【中時電子報 】
Yahoo!奇摩民調中心
「國共經貿論壇」日前在中國北京展開,很多台灣企業家赴會,請問您認為國共經貿論壇對台灣經濟是否有幫助?
前往投票 | 觀看目前投票結果
黃筱珮/台北報導「買教材送課程」、「買鋼琴送課程」…諸如此類的行銷手法最近相當風行,有消費者事後反悔,業者卻推說消費者買的是鋼琴或教材,「貨品既出概不退貨」,因此無法比照補習班定型化契約退費,消基會(新聞、網站)指這是「新興的消費陷阱」,呼籲消費者小心。
規避定型契約 消費者吃虧
就讀大學二年級的張同學想要增進自己的語言能力,到知名的語言補習班(新聞、網站)「地球村」報名上課,她原本要報名三年半的課程,加上教材費用,大約要十九萬餘元,價格昂貴,她十分猶豫。
這時櫃檯小姐介紹,地球村推出優惠方案,只要用四萬八千元購買教材,就送三年半的課程,「低於三折」的價格,張同學心動立刻付訂金。地球村還體貼的幫她辦小額信用貸款,讓她分六期付款,一個月繳八千元。
消基會:業者恐違經營誠信
付訂金之後,張同學第二天就反悔,因時間不能配合,她到地球村要求退費,地球村卻跟她說「妳買的是教材,課程是額外送的,因此不能退費。」
被打回票的張同學,現在已面臨銀行催繳債款,她不想繳,但眼見每天約一百元的滯鈉金,還有銀行催債問題,相當害怕的她只能找上消基會,希望有人幫她。
消基會副秘書長游開雄表示,依據「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張小姐若是購買補習課程,在未開課前至少可退回九成以上的費用,但地球村卻以「買教材送課程」的方式,規避退費,且事先未向消費者說明清楚,經營誠信有問題。
和張小姐類似命運的還有唐小姐,為培養孩子的才藝,她聽從業者建議,一次報名三年的鋼琴課,就可以獲贈一台電子鋼琴,於是一口氣付清九萬元學費!
上兩次課後,因孩子學習效果不佳,唐小姐想要和業者協調退費。沒想到業者回答,當初的九萬元是購買電鋼琴的錢,課程是免費附送的,因此不上課視同放棄,不能退費。唐小姐傻眼。
http://tw.news.yahoo.com/060415/19/31cc8.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