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pera (林真真)
看板Bunco
標題這是一份關於門號盜用的報導,本人的親身體驗,讓大家作參考
時間Fri Nov 7 10:19:05 2003
這是一份關於門號盜用的報導,本人的親身體驗,讓大家作參考
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te/twapple/art_main.cfm?loc=TP&showdate
=20031013&sec_id=5&art_id=420818
﹙網址太長,請自行接上﹚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告知門號冒用仍遭強討話費
和信轉移債權累受害人上法院
民眾身分證遭盜用申辦電信門號案頻傳,本報接獲多起投訴報導後,類似案件仍層出不窮。
有同樣遭遇的曾小姐獲知被冒用身分證後,立即向電信業者反映,但業者允諾處理卻跳票,
害她得上法院自行善後,對於業者未嚴格把關造成她的權益受損,她感到相當不平。
報導.攝影╱許麗美
從未辦過和信電訊手機門號的曾小姐投訴,今年6月中旬她莫名其妙收到一封
「遞送前法院通知」,指她積欠和信電訊通話費11,624元。她立即到和信電
訊館前門市申訴,填寫「身分證被盜用申請書」,經確認,當初她的門號申
請書上帳單寄送地址與簽名均屬偽造,客服人員允諾會處理。事後她數度向
和信詢問辦理進度,該公司相關人員回應說辭反覆,先說此案仍在處理中,
又說已撤銷催討。
8月初,曾小姐又收到由元誠公司向地方法院提出的支付命令,要她支付該筆
電話帳單,再到和信門市詢問,客服人員竟說「債權已轉給元誠,我們無法處理。」
她認為,和信既未仔細審核申辦人資格,4年來也從未寄發任何通知,如今卻要她
處理善後,實在很不合理,她不滿地說,「既然這筆款項未查明,債務人也不清,
和信怎麼可以擅自轉移債權?」
未及時通知外催單位
和信電訊公關組表示,因曾小姐的案子屬較早期呆帳,配合去年底該公司進行的
大批呆帳打消業務,一併轉給外催單位催討,但因查核曾小姐遭冒用案件過程中,
資料未及時送給外催單位,害得曾小姐收到催繳通知,該公司承諾聯繫曾小姐說明
處理情形。
和信電訊公關組也坦承,當初審核作業不周延且電腦建制不夠完整,才會出現核發
盜用他人身分證申辦的門號。和信解釋,此案發生時恰逢電信業者剛開始營運,
現今他們已建立黑名單作業系統,且與警察單位電腦連線,一旦發現申辦證件有問題,
他們均不會受理。
20天向法院聲明異議
行政院消保官王德明與《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律師張智剛均認為,既然這筆帳款消費
者已提出議異,代表有糾紛存在,在帳款未查明前,和信電訊卻將債權讓予給元誠公司的
作法不妥。
張智剛指出,本案債權認定有爭議,涉及身分證冒用問題,曾小姐應於收到支付命令20天
內向法院聲明異議,開庭時她只要提出被盜用事實證明,即可由法院進行調查,若確認無
誤,和信可能無法對她主張債權,元誠公司自然也不能要求她給付帳款。
報你知
被冒辦門號怎麼辦
民眾若身分證遭盜用申辦電信門號,收到電信公司催費電話後,若有報警可持報案證明,
或本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公司門市填寫遭冒用聲明書,業者應同步通知催收單位停止催收
,並將資料移送電信警察著手調查通聯記錄,確認為偽冒案件時,所有費用由業者吸收。
案號:C03100704
﹙目前這件案件,於當事人趕到法庭時,對方才臨時撤銷告訴。
因為當事人如果未到,白花花的銀子就等著送到他們手中啦 !
建議大家,遇到事情就算棘手,也要努力保住自身的利益。
令人感嘆的台灣法律,要跟你要錢時,什麼文件都有,
案件撤銷連一張證明通知也發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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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13.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