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pera (林真真)
看板Bunco
标题这是一份关於门号盗用的报导,本人的亲身体验,让大家作参考
时间Fri Nov 7 10:19:05 2003
这是一份关於门号盗用的报导,本人的亲身体验,让大家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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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3&sec_id=5&art_id=420818
﹙网址太长,请自行接上﹚
*本文转载自苹果日报
告知门号冒用仍遭强讨话费
和信转移债权累受害人上法院
民众身分证遭盗用申办电信门号案频传,本报接获多起投诉报导後,类似案件仍层出不穷。
有同样遭遇的曾小姐获知被冒用身分证後,立即向电信业者反映,但业者允诺处理却跳票,
害她得上法院自行善後,对於业者未严格把关造成她的权益受损,她感到相当不平。
报导.摄影╱许丽美
从未办过和信电讯手机门号的曾小姐投诉,今年6月中旬她莫名其妙收到一封
「递送前法院通知」,指她积欠和信电讯通话费11,624元。她立即到和信电
讯馆前门市申诉,填写「身分证被盗用申请书」,经确认,当初她的门号申
请书上帐单寄送地址与签名均属伪造,客服人员允诺会处理。事後她数度向
和信询问办理进度,该公司相关人员回应说辞反覆,先说此案仍在处理中,
又说已撤销催讨。
8月初,曾小姐又收到由元诚公司向地方法院提出的支付命令,要她支付该笔
电话帐单,再到和信门市询问,客服人员竟说「债权已转给元诚,我们无法处理。」
她认为,和信既未仔细审核申办人资格,4年来也从未寄发任何通知,如今却要她
处理善後,实在很不合理,她不满地说,「既然这笔款项未查明,债务人也不清,
和信怎麽可以擅自转移债权?」
未及时通知外催单位
和信电讯公关组表示,因曾小姐的案子属较早期呆帐,配合去年底该公司进行的
大批呆帐打消业务,一并转给外催单位催讨,但因查核曾小姐遭冒用案件过程中,
资料未及时送给外催单位,害得曾小姐收到催缴通知,该公司承诺联系曾小姐说明
处理情形。
和信电讯公关组也坦承,当初审核作业不周延且电脑建制不够完整,才会出现核发
盗用他人身分证申办的门号。和信解释,此案发生时恰逢电信业者刚开始营运,
现今他们已建立黑名单作业系统,且与警察单位电脑连线,一旦发现申办证件有问题,
他们均不会受理。
20天向法院声明异议
行政院消保官王德明与《消费者报导杂志》发行人律师张智刚均认为,既然这笔帐款消费
者已提出议异,代表有纠纷存在,在帐款未查明前,和信电讯却将债权让予给元诚公司的
作法不妥。
张智刚指出,本案债权认定有争议,涉及身分证冒用问题,曾小姐应於收到支付命令20天
内向法院声明异议,开庭时她只要提出被盗用事实证明,即可由法院进行调查,若确认无
误,和信可能无法对她主张债权,元诚公司自然也不能要求她给付帐款。
报你知
被冒办门号怎麽办
民众若身分证遭盗用申办电信门号,收到电信公司催费电话後,若有报警可持报案证明,
或本人持身分证正本至公司门市填写遭冒用声明书,业者应同步通知催收单位停止催收
,并将资料移送电信警察着手调查通联记录,确认为伪冒案件时,所有费用由业者吸收。
案号:C03100704
﹙目前这件案件,於当事人赶到法庭时,对方才临时撤销告诉。
因为当事人如果未到,白花花的银子就等着送到他们手中啦 !
建议大家,遇到事情就算棘手,也要努力保住自身的利益。
令人感叹的台湾法律,要跟你要钱时,什麽文件都有,
案件撤销连一张证明通知也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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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13.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