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alv (亞)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討論] 器官捐贈
時間Thu Aug 4 10:57:29 2011
※ 引述《e002311 (鴻)》之銘言:
: 我很好奇一件事
: 我一直以為要做一名佛教徒的話,得破我執見。
: 但若真破我執見,
: 有人向我要一身上器官續命,我是該給不給?
: 這問題放在心中很久,解不開。
: 佛陀時期,其有神通能自癒其身。
: 我輩呢?
: 還請大德給點指教。
Q:人在往生後把器官捐贈出去,是否會影響其往生淨土?
答:一般來講,人若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要他做什麼事都會讓他覺得痛苦,如果心甘情願去
做的話,就是讓他受點折磨和痛苦,也會很安慰、很高興。一個人若發了慈悲心,發了悲
願,捐贈器官是絕對不會影響其往生西方淨土的。即使人死了還有點體溫,但知覺通常都
沒有了,如果捨不得,那是他意識上的捨不得,而不是他身體上的痛苦;如果知覺還在也
沒關係,他已死了,如果他很歡喜把身體器官捐出來,意識上也就沒有什麼捨不得,自然
就不會影響往生西方淨土了。
摘自《法鼓山的方向》
Q:佛教主張人死後,不可以馬上移動、洗淨遺體;但是,各大醫院為了讓出病床給別的病
人,不可能讓遺體原地停留太久,通常立刻淨身送冰櫃。另方面,目前許多醫界及公益團
體紛紛倡導器官捐贈,如果堅持一、兩天甚至三天不能移動遺體,那麼是否死後就不能捐
贈器官了?
答:佛教認為人雖然已不能呼吸、沒有心跳,醫學上判定已經死亡,但他的神志可能還有
感覺,如果斷氣之後立即挪動遺體,擔心亡者會感到不適,因而生起瞋怨心,這種念頭當
然對亡者的往生有很大的影響,所以主張死後不要馬上搬動身體。法鼓山一般建議讓遺體
要放置八至十二小時。
但是,除非在家中過世,否則很難做到這點,且要求未設有臨終關懷病房的醫院配合,似
乎也有困難,這時就要看亡者有沒有心理準備。如果他生前已經明白會有這些程序,心理
上可以接受,斷氣之後若遺體被移動,就比較不會起瞋心。此外,在必要時可為亡者開示
,請放下對身體的眷戀、執著,然後再搬動遺體。
同樣的,一個人如果生前已交代,在死後願意捐出有用的器官或填寫器官捐贈卡,這也表
示他心裡早有準備,所以即使死後有知覺,也會忍耐,因為他出於自願,願意捨身助人,
如此則是無礙的。
目前慈濟功德會也鼓勵大家加入大體捐贈(整具遺體捐做醫學、解剖用途)的行列,也表
明佛教界是開明的,不會因為「不得立即挪動遺體」的古訓,就反對器官捐贈。
摘自 《歡喜看生死》
Q:目前因SARS病故的遺體,還有大腸癌患者的遺體,若不即時入殮殯葬,會對公共的衛生
環境,造成污染及感染。如果即時料理,是不是會對於往生者造成干擾而無法進入佛國淨
土呢?
答:佛教的觀念是最富有彈性的,一般的狀況下,如果往生者尚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亡,對
於肉體尚有眷戀執著,甚至尚有若干觸覺,最好不要立即碰觸,而是經過助念,引導他們
的神識,求生佛國或者轉生善道。
至於在特殊的狀況下,佛教徒是可以隨緣變通的。譬如有人問我,在生前預立遺囑,願將
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是否會妨礙往生佛國的路?我說:菩薩誓願,捨己救人,乃是往生
佛國的增上緣。
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台灣發生大地震,我到災區慰問,發現許多遺體已有腐臭的
異味,便鼓勵遺屬們即早殯殮火化;尚有若干罹難的山村民眾,被移動的走山掩埋在數十
公尺深處,我也勸勉那些遺眷們說,就當作回歸大地的自然葬法來看。
「如果遇到空難、水災、車禍,火災、地震、戰爭、以及各種意外死亡,一向被佛教徒們
認為是橫死,但我常把這些事件,解釋為代眾生所造共業而受的果報;他們是現身說法的
菩薩,是以生命來給我們做教材的老師。我們大家都感恩他們,為他們祈福,他們當然會
往生善處的。
佛教尊重生命,不論遇到什麼狀況,救命延生是第一優先,對死亡的尊嚴,是在於後人處
理後事的心態要莊重恭敬,不在於拘泥於某種一成不變的形式
摘自《法鼓山的方向》
2006年3月份
《證嚴法師菩提心要-大愛遺澤人間》
第一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u-rn-OxbXI
第二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GgIyaFaA9A&feature=related
第三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AG3rtkYwzA&feature=related
第四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FY0fxaXlBo&feature=related
第五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Ud5ghmnZKE&feature=related
第六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BH0TO0Q-l4&feature=related
這個禮拜大愛台《長情劇展-人間渡》撥出〈我的寶貝〉,在講蕭智謙同學器官捐贈的故
事,撥出時間:12:30~13:10、重播:22:00~22:50,來看智謙用生命向大眾說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sJnM6zDSTw
佛教慈悲和無我思想與人體器官捐贈
第244期明覺
文:陳煒貞
2011-05-04
近年來,器官移植的需求有增無減,香港每天最少有二千名病者正在輪候移植各類的器官
和組織,急切期待藉此重獲新生。經過政府、醫學界、傳媒與各有心團體組織多年來的努
力,香港市民對器官捐贈的意識已經普遍提高(周嘉歡,2008)。根據《明報》(2010年
11月22日)報導,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自2008年成立至今,兩年內收到逾6萬名市民登
記。近期,海關督察許細文冒險捐活肝,以拯救執勤時因「撞爆肝」而致垂危的海關關員
袁偉祥,令市民大為讚嘆,事件大大提高人們對器官捐贈的認同,令更多人接受死後捐贈
器官,有助推動死後捐贈器官的文化。
從佛教觀點來看,許細文捐肝的行爲是大慈大愛的菩薩之擧。目前有不少宗教界的領袖人
物如星雲法師、證嚴上人等都出面呼籲信徒嚮應器官捐贈,因為佛教認為身體是空虛及無
常的(中村元,1995),更常言道:「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因此他們呼籲社會各界
透過器官捐贈以喚醒大眾潛在存有的愛心,幫助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搶救更多寶貴生命
。然而,淨土宗有死後八小時不宜觸動死者,以免死者生瞋而墮惡趣之說,以表對死者及
生命的尊重。本文欲透過佛教慈悲和無我思想角度去探討這問題。
慈悲為懷的活菩薩
人體器官捐贈分爲活體器官捐贈和屍體器官捐贈兩種。活體器官捐贈是在捐贈者在生時摘
取器官,如捐贈皮膚、腎臟等;屍體器官捐贈則是在判定捐贈者腦死後摘取器官,腦死是
指包括腦幹在內的全腦功能喪失以致無法恢復的狀態,是國際醫學上判定人類死亡的準則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署,2010)。兩千多年前,佛陀捨身飼虎、割肉喂鷹的捨身救
命大慈大悲的善行,為我們做了優秀的示範。顯而易見,人體器官捐贈亦是一種十分值得
推展的慈悲行動(洪啓嵩,2006)。
竺摩法師鑑定的《佛學常見辭彙》中,定義「慈悲」為「慈與悲,願給一切眾生安樂叫做
慈;願拔一切眾生痛苦叫做悲」。行爲的實踐能夠彰顯慈悲的精神。菩薩修行六波羅密,
布施為首。何謂「布施」?淨空法師曾說:「念念為別人,不為自己,就是布施」。布施
度分三,包括財施、法施和無畏施。財施又分内財與外財,如金錢、財物等為外財布施,
而器官捐贈就是内財布施的好例子。不論是什麽形式的布施,均能彰顯其慈悲為懷的菩薩
心腸。
對於死後八小時不觸動遺體的通說,證嚴上人曾解説:「佛陀曾曰:『頭目腦髓悉施人』
,絕對沒有一個救人的人還下墮地獄的」。捐贈人體器官無疑是大善行、大布施,捐贈者
更謂為善者、菩薩。《未曾有因緣經》曰:「善人死者,福應升天,受五慾樂」(火克編
,1999,頁205)。菩薩行者觀衆生苦能生起大悲,觀衆生病如己病,所以能用自己身體
來布施衆生,且沒有決然指定的對象,更能夠幫助無緣大悲的增長(洪啓嵩,2006)。人
體器官捐贈就如佛法的無中妙有一般,用這種的無中妙有來度化無量(證嚴上人,2006)
。星雲法師亦說,透過器官捐贈,帶給別人生機,也是自我生命的延續,實踐了慈悲的胸
懷(印傳居士引,2007)。因此,通過人體器官捐贈,「衆生都可能受菩薩之化導,而發
大悲菩提心,成爲菩薩」(太虛,1990,頁8)。
無我以至破除我執
無我論是緣起論的推論,亦是分析五蘊所得到的自然結果(羅睺羅‧化普樂著,2010譯)
。無我又譯為非我,即表示「沒有自我」、「並非自我」之意;《經集》教說的無我,可
總括為「捨棄執著,尤其要捨棄我執」(三枝充A1990著/2003譯)。佛教認爲世間一切事物皆「假有」存在,包括身體、思想、觀點和物件等。如《法句經》
第46偈有云:「知此身如泡,覺悟是幻法」;《金剛經》亦道出:「一切有爲法,如夢幻
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所以,要真正達到解脫就要放下「我」和「我所有」
的觀念。
捐贈人體器官須達至「破除我執」的無我境界。淨空法師曾告訴我們有三種人沒有中陰,
即一斷氣其神識便隨之離去,這三種人捐贈器官毫無問題:包括第一種是念佛往生的人;
第二種是生天的人,因其修的福報大;第三種是因其罪業極重而立即墮入無間地獄的人(
明華居士引,2009)。除了這三種人,便出現了死後八小時不能觸動遺體的通說,甚至謂
會導致其墮入三惡趣,即地獄、餓鬼和畜牲(陳詠明,1995)。但慧開法師則指,只要捐
贈者布施的意願、意念堅定,便無死後八小時不能動之說(吳秀瑾編,2008),正如《佛
陀的啓示》所言一般:「因爲意志活動止息,知覺也同時止息」(羅睺羅‧化普樂著,
2010譯,頁91)。故決意捨棄身體、破除我執時,不會因被移動身體產生痛覺而瞋恨並因
而墮入惡趣。
此外,印順導師(2006)的唯識觀點明確地闡釋,身體感覺痛苦是前六識(眼、耳、鼻、
舌、身、意),人死了之後,前六識都已停止作用,即使第七和第八識(包括神識)未離
身,也不會有痛苦的感覺。這不但符合現代醫學上腦死的概念,也打破了死後八小時不能
觸動遺體的傳統想法。釋昭慧(2009)指出現代醫學高明,動手術切除器官時,會全身麻
醉以切斷神經系統傳輸覺受的功能,捐贈者便不會覺察痛楚,其意識的知覺也告停頓,不
會有瞋惱情緒發作的可能。所以,要達到捐贈器官的心願,就如淨空法師(2008)所言:
「最重要的就是你要真正能放得下」。
由於現代人們對人體器官捐贈的認識和接受度都有所提高,縱使有「身體髮膚受諸父母」
的傳統儒家思想和死後八小時不能動遺體的通說等,也無礙這一菩薩善行的推廣。從佛教
觀點可知,人心中一起慈悲念,不執著人身,喜悅地往生,泯除了人我之分而做到自利利
他,將「慈悲喜捨」這四種心量擴充至無限,亦將生命和慈悲無限延續及流傳。總括而言
,除了發願,有一定的修行更有助達到捨身救命的布施心願。
http://mingkok.buddhistdoor.com/cht/news/d/200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6.225
※ 編輯: syalv 來自: 61.223.6.225 (08/04 11:00)
※ 編輯: syalv 來自: 61.223.6.225 (08/04 11:03)
1F:推 cool810:不論願不願做器官捐贈,對佛弟子而言平時就應做好念死無常 08/04 13:15
2F:→ cool810:,坦然面對死亡,放下身心的準備。 08/04 13:15
3F:→ beyondband45:也有高僧不認同這種說法。 08/04 20:01
4F:推 markto:推~大師法語 08/04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