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
看板Buddhism
標題三淨肉與部派歧見雜談_10求同存異部派歧見
時間Mon Jan 17 04:13:04 2011
誠如前述,種種跡象均表明:
《善見律》是一部高度具有個人風格的著作,
而非一部僧團長期傳承的共同著作。
那麼,《善見律》關於淨肉原則的種種“改造”與“創見”,
到底給了我們什麼啟示呢?
首先,我們必須要認清一點:
由釋迦摩尼佛所傳下來的佛法,
一直到當來彌勒佛成道為止,
都不存在統一的官方版本的佛典。
過去沒有,現在沒有,未來也不會有。
佛教所有佛典與律典,
都是經過各個部派長期傳承整理而成。
隨著彼此對佛法理解的不同,
各部派的佛典與律典間,
不可避免地必然存在著若干差異。
早在文字版本的佛典問世之前,
部派之間的歧見便已存在。
因此,真正的“原始”佛典,
必然是混亂的、雜亂的、難免歧見甚至衝突的。
當然,面對這種混亂的“自然狀態”亂象,
難免會有人希望“撥亂反正”。
打破這種混亂局面的,
正是向來持律森嚴的上座律系各部派。
而覺音所屬的銅鍱部,也正是上座律系部派之一。
上座律系這種為佛法好的“用心”,
到了覺音身上竟集大成地成就了《善見律》的種種“創見”。
這種歷史發展的矛盾,其實相當值得我們後人反省與思考:
佛教部派的歧見,最早可溯及「十事非法」與「毗舍離城集結」。
然而,真正的濫觴,還是在於「捨雜碎戒」的爭議:
釋尊在入滅前,曾經告訴阿難「自今已去。為諸比丘捨雜碎戒」。
然而,由於阿難當時憂愁哀傷,沒有追問雜碎戒的內容為何,
因此在王舍城集結的大會上,
上座系大長老迦葉尊者,便以此指責阿難,要求阿難認錯懺悔;
並定調決定:
《四分律‧卷54》:
「自今已去。應共立制。
若佛先所不制。今不應制。
佛先所制。今不應卻。
應隨佛所制而學。」
回來談覺音的《善見律》。
《善見律》的種種“創見”,
首先已違反了迦葉尊者所揭櫫的「不新制、不應卻」原則。
(無論其內容是否合乎佛說)
其次,《善見律》用心良苦地將「淨肉」與「反提婆達多」連結,
是為了合理化其「淨肉=反素食」立場的必要鋪陳。
我無法否認:
或許覺音的個人見解,確實有可能合乎佛法。
然而,我卻很難相信,
當幾乎所有其它部派都沒這麼說過,
而只有覺音個人的著作有此見解時,
則覺音的見解,還會是合乎佛法的。
因為,這等於否定了其它所有部派的所有長老的見解。
更何況,覺音的若干“創見”,
根本不見容同屬上座律系的《四分律》或《五分律》。
難道只有「銅鍱部」一家才是真理?
而「法藏部」、「彌沙塞部」統統都是外道邪說?
我不這麼以為。
就算覺音本人證得阿羅漢果,
也不代表其它部派的歷代的長老,
統統都不是阿羅漢,其主張就是錯的!
面對部派佛典的混亂局面,
吾人佛子的最佳應對策略,
就是回歸三法印,然後多參考比較不同部派的佛典。
當多數部派都有類似說法時,
則該說法便有較大的可能是「接近釋尊親說」。
反之,若僅有某一部派有此說法,
或某部派的說法,與其它部派均大相逕庭,
則該說法很可能就是該部派的「個人見解」而已。
「個人見解」不代表就不合乎佛法,
但我們在接受它前,應該更加謹慎小心地思考與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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