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lcom (生不帶來死不帶走)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請益] 佛教徒可以吃益生菌嗎
時間Wed Dec 29 18:02:15 2010
※ 引述《tmac012004 (草食動物)》之銘言:
以下內容答覆節錄自聖嚴法師《學佛群疑》的「殺生的定義和範圍是什麼?」這篇文章
http://www.bfnn.org/book/books/0069.htm
: 佛觀一杯水 八萬四千蟲
: 所以虛竹喝水尚要唸往生咒
關於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細菌之外,尚有比較高等的生物,
他們雖也沒有神經,但已可以算在動物之列,
因此,
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過濾水囊的過濾,
把比較大的微小眾生濾出,比較小的就不管了。
這是基於慈悲的觀點,不忍目見生物而不救度。
如果肉眼不能見,或雖見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無情眾生,那就理會不到了。
: 壹個益生菌膠囊有億萬個細菌
: 佛教徒能吃嘛
微生物如細菌,從生物學上看,它是介於植物與動物之間的生物,
既沒有神經更沒有記憶和思想,
不屬於有情眾生,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
所以,
殺菌不是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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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可以將法師的整篇文章看完,也有回答像是如果清潔屋子那可能殺生的話怎麼辦,
若有興趣滿推薦可以將全篇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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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們喜不喜歡,幾乎沒有一刻我們的生活不是獲益於他人的行動。
--達賴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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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129.202
1F:推 velvetavt:感謝提供連結,我對佛教又多了一些了解。 12/29 18:38
2F:→ ringballer:不好意思.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用沒有記憶跟思想來定義 12/29 19:04
3F:→ ringballer:無情眾生,這樣細菌是符合的條件的,植物人也是.雖然我們 12/29 19:05
4F:→ ringballer:都知道細菌跟植物人是不同的,但應該引用什麼佛經來陳述 12/29 19:06
5F:→ ringballer:植物人或某些一生出來就腦死的嬰兒呢?這比較屬於邏輯 12/29 19:09
6F:→ ringballer:層次的問題.雖然我們不會吃植物人.但如何讓更邏輯完備? 12/29 19:10
7F:→ ringballer:或者對佛經來說.植物人是人嗎?植物人是生還是死? 12/29 19:14
8F:推 hvariables: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 12/29 20:15
9F:→ hvariables:植物人身體還是溫暖的,所以還沒死. 12/29 20:15
10F:→ ringballer:嗯.這個特殊情況的討論還滿重要的,因為關係到患者是否 12/29 20:20
11F:→ ringballer:要在病床上躺到老死,或用安樂死讓器官衰竭. 12/29 20:21
12F:→ ringballer:那胚胎在神經組織發育前,是否為生呢?如果細菌因為沒有 12/29 20:23
13F:→ ringballer:神經,所以殺菌不算殺生.那把神經發育前的胚胎墮胎掉,其 12/29 20:25
14F:→ ringballer:實也不算罪過了.當然雞蛋也可吃了,因為沒有神經. 12/29 20:26
15F:→ ringballer:卵生類很多動物體溫不能自主控制,吃他們的蛋好像也還好 12/29 20:28
16F:→ hallcom:您的問題聖嚴法師在第二段有答覆您。 12/29 20:30
17F:→ hallcom:殺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知是人,二、預謀而有殺念,三 12/29 20:31
18F:→ hallcom:、殺死;否則,叫做傷害或過失,不成殺人罪。至於人,是不 12/29 20:31
19F:→ hallcom:論年齡、貴賤,不論成形或未成形,有知或無知,凡被肯定是 12/29 20:31
20F:→ hallcom:人者,皆不可殺。所以,不得墮胎,也不得以安樂死的名目來 12/29 20:31
21F:→ hallcom:處理自己求死或已無自覺意識的植物人;否則,就是殺人罪。 12/29 20:32
22F:→ hallcom:聖嚴法師這篇也還有回答器官捐贈等問題,有興趣者不妨一讀 12/29 20:32
23F:→ ringballer:聖嚴對人的定義有三個條件:一、有活的細胞;二、有神 12/29 20:54
24F:→ ringballer:經的反應;三、有思想及記憶.但是植物人沒有第三項,依 12/29 20:55
25F:→ ringballer:造這個定義,[邏輯上]植物人非人.未有神經細胞的胚胎,是 12/29 20:56
26F:→ ringballer:缺了第二跟第三項,[邏輯上]沒有神經細胞的胚胎也不是人 12/29 20:57
27F:→ ringballer:既然不是人,就沒滿足[殺人]的第一個條件,不構成殺人. 12/29 20:58
28F:→ ringballer:在聖嚴對人之所以為人的定義下,[邏輯上],植物人不為人 12/29 21:00
29F:→ ringballer:但在殺人的定義中,卻又不能殺植物人也不能墮胎.我認為 12/29 21:01
30F:→ ringballer:這是在[人之所以為人]定義上的不完備. 12/29 21:01
31F:推 bitlife:r大可能把植物人和腦死搞混了. 植物人基本上像是長久不會 12/29 21:12
32F:→ bitlife:醒來的活人. 腦死則是醫學定義上已經死掉了的人,只是用儀 12/29 21:12
33F:→ bitlife:器維持其呼吸心跳. 反之植物人許多都能自主呼吸心跳 12/29 21:13
34F:→ ringballer:嗯,我確實沒有區分植物人跟腦死人.謝謝bit的提醒.這樣 12/29 21:14
35F:→ ringballer:我之前所有提到植物人的敘述,植物人全部更改為腦死人. 12/29 21:15
36F:→ ringballer:對於腦死的,我想家人一定是在喚醒病人跟拔管之間掙扎 12/29 21:17
37F:→ ringballer:覺得我囉嗦的,可以不用理我.我只是好奇佛經怎麼處理這 12/29 21:22
38F:→ ringballer:個命題.在此謝謝兩位h大跟b大花費時間陪我想這個問題. 12/29 21:24